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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辦
2014
2014-10-21 00:00:00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14-10-21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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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義烏市后宅街道概況
(一)主要職能
1. 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按照職責權限依法規定行政措施。
2.領導所屬工作部門的工作;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工作部門不適當的決定。
3.編報和執行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報和執行財政決算,實行相應的財政管理體制;負責本轄區經濟發展管理工作,包括工業、農業、第三產業,繁榮區域經濟;負責本轄區科學、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計劃生育、環境和資源保護、安全生產、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人民武裝、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負責本轄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群眾性文化體育等活動,組織開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質。
5.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門前三包”、大街小巷和居民區的保潔、綠化、亮化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
6.負責本轄區社區建設、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居委會、村委會開展工作,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處理人民來信來訪;按屬地管理原則,制訂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并組織實施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舉辦便民、利民的社會公共事務和公共福利事業,負責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公共服務機構建設,負責優撫安置、救災救濟、擁軍優屬、殯葬改革、托幼養老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等工作。
7.根據政府授權組織開發建設本轄區內重要的經濟社會發展項目。
8.對需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
9.保護轄區內全民所有的財產和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各種經濟組織合法權益。
10.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1.依照法律的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本轄區干部、工作人員。
12.辦理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決算構成
從決算構成看,后宅街道部門決算包括:本級決算和基建決算。
二、后宅街道2013年決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總體安排情況
后宅街道2013年收入決算13211.77萬元,其中:公共決算財政撥款3211.77萬元,占24.3%;政府性基金決算財政撥款10000萬元,占75.7%。
(二)支出決算總體安排情況
后宅街道2013年支出決算13211.77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1888萬元,教育317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21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107萬元,城鄉社區10076萬元,農林水445.77萬元,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83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76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689.45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205.32萬元,項目支出10317萬元。
(三)財政支出具體情況
2013年部門決算中,財政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264萬元,主要用于為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行政管理事務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項)10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其他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款)其它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支出(項)64萬元, 主要用于為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行政管理事務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計劃生育管理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它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550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臨聘人員所發生的支出。
5.教育支出(類)普通教育(款)學前教育(項)217萬元,其他普通教育支出(項)100萬元,主要用于轄區幼兒園建造及六所中小學教育支出。
6.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項)164萬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文化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和文化娛樂活動等方面的支出。
7.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體育(款)其他體育支出(項)55萬元,主要用于承辦村(居)乒乓球、籃球賽等健身活動等方面的支出。
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71萬元,主要用于完成農村勞動力培訓、勞動基層平臺建設、勞動法律法規培訓等方面的支出。
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項)36萬元,主要用于社區建設方面的支出。
10.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10000萬元,主要用于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支出。
11.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76萬元,主要用于鎮街創建等方面支出。
12.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事業運行(項)76.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農業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129萬元,主要用于農業產業補助支出。
14.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林業事業機構(項)33.6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林業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5.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森林生態效益補償(項)0.5萬元,主要用于生態公益林支出。
16.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其他林業支出(項)57萬元,主要用于松線蟲害預防、森林撫育等方面支出。
17.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149.17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水利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日常公用和、河道治理等項目支出。
18.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類)支出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出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項)83萬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9.國土海洋氣候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事業運行(項)76萬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國土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國土整治等方面的支出。
(四)2013年公共財政決算“三公”經費情況
1.因公出國(境)經費: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13年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1次,因公出國(境)1人,安排因公出國(境)費支出7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人員的公務出國(境)的住宿費、國際旅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
2.公務接待費:2013年安排公務接待費決算58萬元,比上年下降19.4%。其中:外事接待費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等支出。國內公務接待支出58萬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資、省重大產業建設項目、省級以上重點工程建設征遷協調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 (已實行車改,無此項支出)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決算資金,包括公共決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決算財政撥款和省補資金。
2.專戶資金: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稅收入以及其他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
3.用支出戶結余收入彌補收支差額:指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支出戶結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4.其他收入:財政間隙資金、負債資金,不包括社保基金。
5.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6.基本支出:是決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是決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