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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溪鎮財辦
上溪鎮
2014-06-25 00:00:00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14-06-25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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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義烏市上溪鎮概況
上溪鎮位于浙江中部,義烏西大門,距城區約10公里。西接金華市金東區,北毗浦江、蘭溪。上溪屬于農業為主的大鎮,鎮域面積102.8平方公里,下轄上溪、吳店、黃山、溪華、下宅五個工作片,76個行政村(自然村27個),2個居委會。鎮區面積達8.2平方公里,戶籍人口5.1萬,外來人口超過6萬。2013年我鎮財政總收入1.63億,同比增長2%;地方財政收入7886萬元,同比增長11.9%。2007年,被列為首批“浙江省中心鎮”。先后榮獲“全國環境優美鄉鎮”、“浙江省文明鎮”、“浙江省衛生鎮”、“浙江省教育強鎮”、“浙江省體育強鎮”、“浙江省旅游強鎮”等榮譽稱號。
(一)主要職能
1. 促進經濟發展。
2. 加強社會管理。
3. 搞好公共服務
4.維護社會穩定。
5.鞏固基層政權。
6.完成上級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預算構成
從預算構成看,上溪鎮部門預算包括:本級預算和基建預算。
二、上溪鎮2014年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ㄒ唬┦杖腩A算總體安排情況 上溪鎮2014年收入預算15323萬元,其中:市財政補助收入 萬元,占22.85%;自籌資金收入8821萬元,占57.57%;負債資金3000 萬元,占19.58%。
?。ǘ┲С鲱A算總體安排情況 上溪鎮2014年支出預算14517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2414萬元,國防支出2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20萬元,教育支出28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58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32萬元,醫療衛生支出40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0944萬元,農林水支出310萬元,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99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8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1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865萬元,公用支出192萬元,行政事業發展專項支出1860萬元,基建項目支出10600萬元。
(三)財政支出具體情況
2014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人大事務-其他人大事務支出6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務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1981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專項業務活動30萬元,主要用于舉行各類重大活動、召開重要會議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信訪事務2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統計信息事務-專項普查活動10萬元,主要用于統計部門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投入產出調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財政事務-其他財政事務支出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紀檢監察事務-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計劃生育家庭獎勵10萬元,主要用于計劃生育家庭法定性、政策性獎勵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人口和計劃生育目標責任制考核18萬元,主要用于人口和計劃生育責任制考核、獎勵等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其他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支出131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國共產黨事務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群眾團體事務-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5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方面的支出。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統戰事務-其他統戰事務支出6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國共產黨統戰部門事務方面的支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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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宣傳事務-其他宣傳事務支出12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國共產黨宣傳部門事務方面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1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7.國防支出-其他國防支出-其他國防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國防方面的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方面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層司法業務10萬元,主要用于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基層業務的支出,包括基層工作指導費、調解費、安置幫教費、社區矯正費、司法所經費和“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等支出。
20.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28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方面的支出。
21.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體育-其他體育支出1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體育方面的支出。
2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43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方面的支出。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民政管理事務-老齡事務18萬元,主要用于老齡事務方面的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農村生活救助-其他農村生活救助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農村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2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104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6.醫療衛生支出-公共衛生-其他公共衛生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衛生方面的支出。
27.醫療衛生支出-醫療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380萬元,主要用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財政補助支出。
28.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5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9.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公共設施-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城鄉社區公共設施的支出。
30.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其他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支出1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方面的支出。
31.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設支出4571萬元,主要用于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32.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3112萬元,農村飲水、環境、衛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33.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開發支出2017元,主要用于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支出。
34.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900萬元,主要用于在征地和收購土地過程中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支出。
35.城鄉社區支出-其他城鄉社區支出-其他城鄉社區支出164萬元,其他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36.農林水支出-農業-事業運行152萬元,主要用于農業事業單位基本支出,事業單位設施、系統運行與資產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37.農林水支出-農業-農業組織化與產業化經營25萬元,主要用于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開展基地建設、質量標準認證等方面的補助支出。
38.農林水支出-林業-林業事業機構58萬元,主要用于林業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9.農林水支出-林業-林業防災減災10萬元,主要用于預防和撲救、救治森林火災等林業災害的支出。
40.農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6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41.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安全生產監管-其他安全生產監管支出16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安全生產監管方面的支出。
42.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83萬元,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43.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國土資源事務-事業運行82萬元,主要用于國土資源部門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44.住房保障支出-城鄉社區住宅-公有住房建設和維修改造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公有住房建設及尚未出售或不可售公有住房維修改造的支出。
(四)2014年公共財政預算“三公”經費情況
1.因公出國(境)經費: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暫未安排。
2.公務接待費:2014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67.67萬元,比上年下降20%。其中:外事接待費未安排。國內公務接待支出67.67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已實行車改,無此項支出。
三、名詞解釋
1.市財政補助收入:是市級財政部門按鎮街財政體制撥付
給鎮街(平臺)的公共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基本支出補助、固定財力補助、稅收超收分成、社區居委會補助和省補資金等。
2.自籌資金收入:是按財政體制規定由鎮街自籌的收入,包括土地出讓收入返還和其他非稅收入。
3.上年結余可用資金:指以前年度尚未用完、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4.負債資金:是鎮街(平臺)由于基礎設施投入較大,市財政補助收入、自籌資金和上年結余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向市財政或銀行金融機構借款形成的債務。
5.基本支出:是鎮街(平臺)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行政事業發展專項支出:是鎮街(平臺)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基本建設項目支出:是鎮街(平臺)為滿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需求,在城鄉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包括人大、政協、政府機關、統計、財政、紀檢、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面、商貿、工商、質檢、民族、宗教、檔案、黨委、組織、宣傳等所有行政管理事務支出。
9.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救助等方面的支出。
11.醫療衛生支出:反映政府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醫療衛生管理事務、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醫療保障、疾病應急救助的支出。
12.城鄉社區支出: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包括城鄉社區管理、城鄉社區規劃、城鄉社區公共設施、環境衛生等各項支出。
13.農林水支出: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農業、林業、水利、扶貧、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綜合改革等方面的支出。
14.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國土資源、海洋、測繪、地震、氣象等公益服務事業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