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02609960F/2014-129618
財政辦
義財基[2014]1號
2014-06-25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14-06-25 09: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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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市江東街道2014年部門預算
一、義烏市江東街道概況
江東街道辦事處于2001年3月20日組建成立,位于風景優美的義烏江東畔,轄區面積91.6平方公里,戶籍人口7.5萬,外來人口22萬。街道辦事處下設三個工作片,管轄52個行政村,分別是:城東工作片,轄7個行政村;青口工作片,轄22個行政村;徐江工作片,轄23個行政村。八個社區則由街道管理,分別是商苑、江南、臨江、雞鳴山、南苑、東洲、五愛、塔下洲社區。另外南山社區正在組建中。目前街道在冊行政干部66名,事業編制工作人員57名,臨時聘用人員338名。
(一)主要職能
街道立足江東優勢,因地制宜,著力打造義烏的文教衛功能區,中心醫院二期工程及東方醫院建設順利完成,南洲小學、稠州中學丹溪校區等一批市重點工程正逐步展開。著力發揮交通優勢,37省道改建工程及稠廿路相繼開工建設,環城商路立交改造工程、興隆大橋等正在積極籌劃。著力提升城市品位,老小區改造正在規劃實施,新社區集聚建設的端頭區塊完成規劃設計,毛店區塊正在積極準備。美麗鄉村建設永不停步,已有16個村先后被評為示范村及美麗鄉村,今年有6個村在申請美麗鄉村。著力改善環境,“碧水商城”“四邊三化”,“三改一拆”“雙清”行動取得可喜成績。
(二)預算構成
從預算構成看,江東街道部門預算包括:本級預算和基建預算。
二、江東街道2014年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江東街道2014年收入預算45091萬元,其中:市財政補助收入6239萬元,占13.8%;自籌資金收入38852萬元,占86.2%。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江東街道2014年支出預算24670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3053萬元,國防40萬元,公共安全40萬元,教育25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10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190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549萬元,城鄉社區事務20000萬元,農林水事務334萬元,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事務188萬元,國土資源氣象等事務140萬元,住房保障5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928萬元,公用支出254萬元,行政事業發展專項支出2789萬元,基建項目支出19699萬元。
(三)財政支出具體情況
2014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人大事務-其他人大事務支出6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務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1747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專項業務活動78萬元,主要用于舉行各類重大活動、召開重要會議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信訪事務3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52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統計信息事務-專項普查活動70萬元,主要用于統計部門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投入產出調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財政事務-其他財政事務支出4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紀檢監察事務-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7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群眾團體事務-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7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宣傳事務-其他宣傳事務支出3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國共產黨宣傳部門事務方面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統戰事務-其他統戰事務支出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國共產黨統戰部門事務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1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國共產黨事務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88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14.國防支出-其他國防支出-其他國防支出4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國防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安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層司法業務20萬元,主要用于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基層業務的支出,包括基層工作指導費、調解費、安置幫教費、社區矯正費、司法所經費和“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等支出。
17.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其他教育支出2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教育方面的支出。
18.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56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方面的支出
19.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體育-其他體育支出5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體育方面的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14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民政管理事務-老齡事務24萬元,主要用于老齡事務方面的支出。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農村生活救助-其他農村生活救助支出26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農村生活救助方面的支出。
2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公共衛生-其他公共衛生支出6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衛生方面的支出。
2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醫療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43萬元,主要用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財政補助支出。
2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計劃生育家庭獎勵10萬元,主要用于計劃生育家庭法定性、政策性獎勵支出。
2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其他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支出236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口與計劃生育事務方面的支出
27.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12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28.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城鄉社區環境衛生40萬元,主要用于城鄉社區道路清掃、垃圾清運與處理、公廁建設與維護、園林綠化等方面的支出。
29.城鄉社區支出-其他城鄉社區支出-其他城鄉社區支出141萬元,其他城鄉社區方面的支出。
30.農林水支出-農業-事業運行76萬元,主要用于農業事業單位基本支出,事業單位設施、系統運行與資產維護等方面的支出。
31.農林水支出-農業-農業組織化與產業化經營100萬元,主要用于對農民專業合作組織、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開展基地建設、質量標準認證等方面的補助支出。
32.農林水支出-林業-林業事業機構45萬元,主要用于林業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3.農林水支出-林業-林業防災減災(原森林防火)40萬元,主要用于為預防和撲救、救治森林火災、林業有害生物災害、自然水旱災害等發生的支出。
34.農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73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水利方面的支出。
35.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安全生產監管-其他安全生產監管支出6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安全生產監管方面的支出。
36.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128萬元,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7.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國土資源事務-國土整治20萬元,主要用于國土資源部門國土整治方面的支出。
38.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國土資源事務-事業運行120萬元,主要用于國土資源部門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不包括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后勤服務中心、醫務室等附屬事業單位。
39.住房保障支出-城鄉社區住宅-公有住房建設和維修改造支出5萬元,主要用于公有住房建設及尚未出售或不可售公有住房維修改造的支出。
40.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3000萬元,主要用于在征地和收購土地過程中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支出。
41.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土地開發支出1500元,主要用于前期土地開發性支出以及與前期土地開發相關的費用等支出。
42.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設支出11905萬元,主要用于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43.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3294萬元,農村飲水、環境、衛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四)2014年公共財政預算“三公”經費情況
1.因公出國(境)經費: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暫未安排資金。
2.公務接待費:2014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64萬元,比上年下降29%。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已實行車改,無此項支出。
三、名詞解釋
1.市財政補助收入:是市級財政部門按鎮街財政體制撥付
給鎮街(平臺)的公共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基本支出補助、固定財力補助、稅收超收分成、社區居委會補助和省補資金等。
2.自籌資金收入:是按財政體制規定由鎮街自籌的收入,包括土地出讓收入返還和其他非稅收入。
3.上年結余可用資金:指以前年度尚未用完、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4.負債資金:是鎮街(平臺)由于基礎設施投入較大,市財政補助收入、自籌資金和上年結余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向市財政或銀行金融機構借款形成的債務。
5.基本支出:是鎮街(平臺)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6.行政事業發展專項支出:是鎮街(平臺)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7.基本建設項目支出:是鎮街(平臺)為滿足人民群眾生產生活的需求,在城鄉社區基礎設施建設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反映政府提供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包括人大、政協、政府機關、統計、財政、紀檢、商貿、工商、質檢、民族、宗教、檔案、黨委、組織、宣傳等所有行政管理事務支出。
9.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反映政府在文化、文物、體育、廣播影視、新聞出版等方面的支出。
1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反映政府在社會保障和就業方面的支出。包括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民政管理事務、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就業補助、撫恤、退役安置、社會福利、殘疾人事業、最低生活保障、自然災害救助等方面的支出。
11.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支出:反映政府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包括醫療衛生管理事務、公立醫院、基層醫療衛生機構、公共衛生、醫療保障、疾病應急救助、人口和計劃生育方面的支出。
12.城鄉社區支出:反映政府城鄉社區事務支出。包括城鄉社區管理、城鄉社區規劃、城鄉社區公共設施、環境衛生等各項支出。
13.農林水支出:反映政府農林水事務支出。包括農業、林業、水利、扶貧、農業綜合開發、農村綜合改革等方面的支出。
14.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反映政府用于國土資源、海洋、測繪、地震、氣象等公益服務事業方面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