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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公室
無
2014-06-25 00:00:00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14-06-30 09: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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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機構概況
(一)主要職能
1、編制、執行住房公積金的歸集、使用計劃;
2、負責記載職工住房公積金的繳存、提取、使用等情況;
3、負責住房公積金的核算;
4、審批住房公積金的提取、使用;
5、負責住房公積金的保值和歸還;
6、編制住房公積金歸集、使用計劃執行情況的報告;
7、行使國務院《住房公積金管理條例》、《浙江省住房公積金條例》賦予的行政處罰職能。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義烏市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部門預算即中心本級預算,暫無下屬單位。
二、2014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2014年收入預算287.81萬元,其中:財政撥款287.81萬元。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2014年支出預算287.81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管理費用支出287.81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182.99萬元,日常公用支出20.33萬元,項目支出84.49萬元。
(三)財政撥款支出情況
2014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撥款用于以下方面:
1.212(類)07(款)01(項)事務287.81萬元,主要用于管理費用支出。
(四)2014年公共財政撥款“三公”經費預算情況
1.因公出國(境)經費:根據市外辦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14年擬安排因公出國(境)團組0次,因公出國(境)0人,安排因公出國(境)費支出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4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7.5萬元。其中:外事接待費0萬元;國內公務接待支出7.5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領導、省內外各縣市中心領導干部及管理系統專家、技術員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2014年初公務用車保有量1輛,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3萬元。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3萬元,主要用于出差、公務接待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路過橋費、保險費支出。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和省補資金。
2.專戶資金:財政部門在銀行開設的用于核算和反映政府非稅收入以及其他需要專戶管理的資金。
3.用支出戶結余收入彌補收支差額:指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支出戶結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4.其他收入:財政間隙資金、負債資金,不包括社保基金。
5.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6.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7.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8.212(類)07(款)01(項):指城鄉社區事務支出類政府性基金支出的管理費用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