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義烏市稠江街道概況
(一)主要職能
1.編報和執行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報和執行財政預算,實行相應的財政管理體制;負責本轄區經濟發展管理工作,包括工業、農業、第三產業,繁榮區域經濟;負責本轄區科學、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計劃生育、環境和資源保護、安全生產、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人民武裝、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2. 負責本轄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村、群眾性文化體育等活動,組織開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質。
3. 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門前三包”、小街小巷和居民區的保潔、綠化、亮化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
4. 負責本轄區社區建設、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居委會、村委會開展工作,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處理人民來信來訪;按屬地管理原則,制訂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并組織實施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舉辦便民、利民的社區公共事務和公共福利事業,負責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公共服務機構建設,負責優撫安置、救災救濟、擁軍優屬、殯葬改革、托幼養老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等工作。
5. 根據政府授權組織開發建設本轄區內重要的經濟社會發展項目。
(二)預算構成
從預算構成看,稠江街道部門預算包括:本級預算和基建預算。
二、稠江街道2016年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收入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稠江街道2016年收入預算22167.3648萬元,其中:市財政補助收入7067.3648萬元,占31.88%;自籌資金收入624萬元,占2.82%;上年結余可用資金14476萬元,占65.3%。
(二)支出預算總體安排情況
稠江街道2016年支出預算20668.7648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3254.6287萬元,國防支出3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30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184.8012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200.8763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636.175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5806.9515萬元,農林水支出206.9251萬元,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318.4061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422.2498萬元,公用支出 301.055萬元,定額交通補貼153.96萬元,行政事業發展專項支出2791.5萬元,基建項目支出15000萬元。
(三)財政支出具體情況
2016年部門預算中,財政支出用于以下方面: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人大事務-其他人大事務支出20萬元,
主要用于人大、政協、黨代表活動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
運行2852.965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經費、行政在職公用經費、村干部報酬、村(社區)補助經費等。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10萬元,主要用于檔案建設規范建設經費。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專項業務25萬元,主要用于工作布置會、學習培訓等經費。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信訪事務3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信訪工作經費。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9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其他事務性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紀檢監察事務-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13萬元,主要用于紀律檢查事務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商貿服務-招商引資5萬元,主要用于街道招商活動各項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群眾團體事務-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56萬元,主要用于街道工會、團委、婦聯各項活動經費。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宣傳事務-其他宣傳業務支出30萬元,主要用于宣傳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統戰事務-其他統戰事務支出6萬元,主要用于統戰事務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40萬元,主要用于黨建工作經費。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76.6637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公用經費。
14.國防支出-其他國防支出-其他國防支出30萬元,主要用于人武工作經費。
15.公共安全支出-公安-其他公安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流動人口管理經費。
16.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層司法業務20萬元,主要用于司法調解經費。
17.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文化-其他文化支出144.8012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公用經費。
18.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體育-其他體育支出4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舉辦各項文化體育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146.8763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公用經費。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民政管理事務-老齡事務28萬元,主要用于敬老院支出、老齡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其他農村生活救助-其他農村生活救助
支出26萬元,主要用于民政社會救助、慰問及困難經費。
22.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公共衛生-其他公共衛生支出90萬元,主要用于公共衛生經費。
23.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醫療保障-新型農村合作醫療275萬元,主要用于農村大病醫療保險經費。
24.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計劃生育事務-計劃生育機構159.1759萬元,主要用于業人員經費、公用經費。
25.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計劃生育事務-計劃生育服務112萬元,主要用于計劃生育目標責任制考核、計劃生育其他經費。
26.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175萬元,主要用于綜合治理工作經費。
27.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城鄉社區環境衛生1063萬元,主要用于街道轄區內截污納管費用。
28.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設支出3000萬元,主要用于各項重點工程政策處理費、香山老小區改造等經費。
29.城鄉社區支出-其他城鄉社區支出-其他城鄉社區支出11568.9515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公用經費、主要用于創建、電子商務園改造、農村社區道路改造、街道及社區臨時綠化、景山公墓骨灰存放堂工程、農村生活污水治理經費、村級治安監控維護等費用、村級基礎設施建設等。
30.農林水支出-農業-事業運行118.8746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公用經費。
31.農林水支出-農業-其他農業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農業農村工作經費。
32.農林水支出-林業-林業事業結構20.7211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公用經費。
33.農林水支出-林業-林業防災減災8萬元,主要用于森林防火工作經費。
34.農林水支出-水利-其他水利支出39.3294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公用經費。
35.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安全生產監管-其他安全生產監管支出30萬元,主要用于安全生產經費。
36.資源勘探電力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288.4061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公用經費、工商企業管理經費。
(四)2016年公共財政預算“三公”經費情況
1.因公出國(境)經費: 2016年街道無因公出國計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安排公務接待費30萬元,比上年下降-25%,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引資、土地征遷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已實行車改,無此項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