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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30782000000/2017-201107
后宅街道
無
2017-03-10 00:00:00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17-08-15 17: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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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義烏市后宅街道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按照職責權限依法規定行政措施。
2.領導所屬工作部門的工作;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工作部門不適當的決定。
3.編報和執行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報和執行財政預算,實行相應的財政管理體制;負責本轄區經濟發展管理工作,包括工業、農業、第三產業,繁榮區域經濟;負責本轄區科學、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計劃生育、環境和資源保護、安全生產、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人民武裝、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負責本轄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群眾性文化體育等活動,組織開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質。
5.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門前三包”、大街小巷和居民區的保潔、綠化、亮化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
6.負責本轄區社區建設、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居委會、村委會開展工作,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處理人民來信來訪;按屬地管理原則,制訂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并組織實施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舉辦便民、利民的社會公共事務和公共福利事業,負責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公共服務機構建設,負責優撫安置、救災救濟、擁軍優屬、殯葬改革、托幼養老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等工作。
7.根據政府授權組織開發建設本轄區內重要的經濟社會發展項目。
8.對需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
9.保護轄區內全民所有的財產和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各種經濟組織合法權益。
10.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1.依照法律的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本轄區干部、工作人員。
12.辦理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預算構成
從預算構成看,后宅街道部門預算包括:本級預算和基建預算。
二、后宅街道2017年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后宅街道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后宅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專戶資金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國土資源氣象、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資源勘探信息、城鄉社區等支出。后宅街道2017年收支總預算22767萬元。
(二)關于后宅街道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后宅街道2017年收入預算22767.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744.3萬元,占16.4%;政府性基金收入5919萬元,占26%;……;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13104.1萬元,占57.6%。
(三)關于后宅街道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2374萬元,國防2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3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582.9萬元,國土海洋氣象107.7萬元,農林水支出278.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458萬元,資源勘探信息185.8文化體育與傳媒82.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8674.7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077萬元,公用支出270.6萬元,定額交通補貼66.7萬元,行政事業發展專項支出2353萬元,基建項目支出18000萬元。
(四)關于后宅街道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后宅街道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2767.4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654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5919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374萬元,國防2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3萬元,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582.9萬元,國土海洋氣象107.7萬元,農林水支出278.6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458萬元,資源勘探信息185.8文化體育與傳媒82.2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8674.7萬元。
(五)關于后宅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后宅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4767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50萬元,主要是村兩委換屆選舉工作經費增加。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374萬元,占49.8%;國防20萬元,占0.4%;公共安全支出3萬元,占0.06%;醫療衛生和計劃生育582.9萬元,占12.2%;國土海洋氣象107.7萬元,占2.3%;農林水支出278.6萬元,占5.8%;社會保障和就業458萬元,占9.6%;資源勘探信息185.8萬元,占3.9%;文化體育與傳媒82.2萬元,占1.7%;城鄉社區支出674.7萬元,占14.2%。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其他人大事務支出(項)15 萬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協、黨代表等會議、履職、視察、處理信訪等事務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戰事務(款)其他統戰事務支出(項)2萬元,主要用于宗教寺廟安全培訓檢查、臺胞家屬走訪慰問等方面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款)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項)20萬元,主要用于開展黨建事務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2萬元,主要用于紀委宣傳、辦案工作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其他宣傳事務支出(項)46萬元,主要用于為開展社會各項事業宣傳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它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82.5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臨聘人員所發生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項)6萬元,主要用于團委“五四”活動;婦聯“三八”、“六一”活動等團、婦工作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790.2 萬元,主要用于為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行政管理事務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238.7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臨聘人員所發生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活動(項)36萬元,主要用于工作布置會、專項培訓、考察等方面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20萬元,主要用于處理來信來訪工作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及相關機構事務(項)76萬元,主要用于日常工作其他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39.8萬元,主要用于完成第三次全國經濟普查等統計工作支出。
(14)國防支出(類)其他國防支出(款)其他國防支出(項)20萬元,主要用于征兵體檢(政審),民兵(預備役)訓練等人武工作支出。
(15)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3萬元,主要用于勞教人員矯正支出。
(1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其他醫療衛生支出(款)其他醫療衛生支出(項)5萬元,主要用于蓄牧防疫支出。
(17)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款)其他食品和藥品監督管理事務支出(項)9萬元,只要用于食品藥品安全管理員人員支出。
(18)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項)70萬元,主要用于后宅衛生院的補助支出。
(19)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機構(項)91.7萬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計生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0)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服務(項)80萬元,主要用于計劃生育管理支出。
(21)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類)財政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項)327.2萬元,
(22)國土資源氣象等支出(類)國土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07.7萬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國土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及國土整治等方面的支出。
(23)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事業運行(項)102.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農業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4)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52.6萬元,主要用于農業農村工作經費支出。
(25)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50.8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水利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6)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林業防災減災(原森林防火)(項)55萬元,主要用于森林巡查、防火滅火等方面的支出。
(27)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林業事業機構(項)17.9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林業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28)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303.2萬元,主要用于保障街道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城鎮建設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社區居委會補助等方面支出。
(2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項)371.6萬元,主要用于綜治工作、村(居)主要干部報酬、村(社區)干部工作等方面的支出。
(3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99.3萬元。
(3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79.7萬元。
(3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救補助(項)37萬元,主要用于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救助。
(3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110.1萬元,主要用于完成農村勞動力培訓、城鄉居民社會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勞動基層平臺建設、勞動法律法規培訓等方面的支出。
(3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老齡事務(項)12萬元,主要用于老年人走訪慰問、老年大學、健身活動等方面的支出。
(3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其他生活救助(款)其他農村生活救助(項)20萬元,主要用于新建農村社區建設和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補助等方面的支出。
(36)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支出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出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項)115.8萬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7)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安全生產監管(款)其他安全生產監管支出(項)70萬元,主要用于企業安全生產檢查工作支出,包括村安監員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38)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項)10萬元,主要用于農村體育健身設施支出。
(39)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款)其他文化支出(項)72.3萬元,主要用于完成日常文化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六)關于后宅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后宅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414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207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2.公用經費270.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3.定額車輛經費無,后宅街道已實行車改。
4.個人定額交通補貼66.7萬元,主要用于公務人員公務出行支出。
(七)關于后宅街道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18000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4000萬元,主要是凈居路、城北路兩側立面改造800萬元;銀爾路(城北路-神舟路)市政道路改建工程400萬元;美麗鄉村精品村、特色村建設和精品路線建設1000萬元;村莊整治提升、村口景觀何房屋外立面整治項目800萬元;新社區集聚建設(含拆遷安置地塊部分基礎設施建設)1000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18000萬元,占100 %。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項)1650.8萬元,主要用于重點工程征地費支出。
(2)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16109.2萬元,主要用于居家養老中心、農村公路養護(綠化養護)、農村路燈照明維護、五水共治、水環境綜合整治、中心鎮區集聚建設、森林街道創建、生態旅游開發、農村排污排水、自來水改造、美麗鄉村建設、糧食生產與沃土工程等方面的支出。
(3)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240萬元,主要用于三改一拆。
(八)關于后宅街道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或下降) %。主要用于各部門單位人員的……等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增加(或減少)的主要原因是……。
2.公務接待費:2017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3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306%。主要用于招商引資等支出。增加(或減少)的主要原因是用于接待勒芒小鎮、城市有機更新、浙商回歸招商引資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7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或下降) %。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 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主要用于經批準購置的 輛公務用車;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 萬元,主要用于……等所需的公務用車燃料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增加(或減少)的主要原因是……。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后宅街道本級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767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后宅街道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 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52.9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3996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2399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7年12月31日,后宅街道及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應急機要通信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2輛(消防車)、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17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車輛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或2017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后宅街道有宅二小東邊南邊道路、凈居路(城北路-03省道)改建工程等2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900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指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結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后宅街道2017年支出預算22767.4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