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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區建設辦
2017
2017-03-15 00:00:00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17-08-16 15: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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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義烏市社區建設辦概況
(一)主要職能
1、負責城鄉新社區集聚建設的宣傳教育工作,牽頭擬訂城鄉新社區集聚建設的有關配套政策和細則,制訂城鄉新社區集聚建設工作總體規劃、年度計劃和階段性任務,會同相關部門對任務完成情況進行檢查考核;
2、指導、協調、督促各街道和市城鄉新社區集聚建設工作領導小組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
3、負責審核集聚建設項目的實施方案、規劃方案、建筑設計方案,負責集聚建設項目的全過程監管;
4、統籌相關職能部門做好集聚建設項目的選址定點、土地管理、房產管理等工作;
5、會同相關部門、街道梳理城鄉新社區集聚建設過程中出現的各類疑難問題,并及時幫助協調解決;
6、承辦市委、市政府及市城鄉新社區集聚建設領導小組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社區建設辦預算為:本級單位預算。
二、社區建設辦2017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社區建設辦2017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社區建設辦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專戶資金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基本支出與項目支出。社區建設辦2017年收支總預算21939.4030萬元。
(二)關于社區建設辦2017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社區建設辦2017年收入預算21970.16454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 207.3030萬元,占0.94 %;政府性基金收入8000萬元,占36.46%;專戶資金 12000 萬元,占 54.61%;省補資金1732.1萬元;占 7.88 %;上年結轉30.76154萬元, 占 0.14%。
(三)社區建設辦2017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社區建設辦2017年支出預算21970.16454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47。8030、其他城鄉社區支出1848.32萬元、住房保障支出44萬元、其他支出2000萬元,結轉下年支出30.76154萬元,共計21970.16454 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 4.5萬元,日常公用支出32.44萬元,項目支出218923.32萬元。
(四)關于社區建設辦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社區建設辦2017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1970.16454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207.3030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8000萬元、省補資金1732.1萬元、上年結轉30.76154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等21970.16454萬元。
(五)關于社區建設辦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社區建設辦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07.3030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或減少49.87萬元,主要是保障性安居工程支出減少。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07.3030 萬元。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土地價格評估費用30萬元,主要用于新社區集聚建設房屋等價格評估;
2、規劃方案設計費用50萬元,主要用于城鄉新社區集聚建設規劃設計。
3、其他項目支出80.22萬元,主要用于新社區集聚建設項目及配套產業建筑模型、宣傳片制作等。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財政事務行政運行事務47.0830萬元,主要用于人員經費、日常公用經費及定額交通補貼。
(六)關于社區建設辦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社區建設辦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07.3030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4.5萬元,主要是1臨時人員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2.公用經費 32.4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3.個人定額交通補貼8.82萬元,主要用于公務人員公務出行支出。
4.公共交通費 1.323萬元,主要用于部門單位集體參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組織的重大公務活動等方面。
(七)關于社區建設辦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社區建設辦2017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 8000萬元,比2016年執行數增加1885.74萬元,主要用于異地奔小康支出。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異地奔小康支出8000 萬元,占政府性基金100 %。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異地奔小康經費8000萬元,主要用于各鎮街異地奔小康項目支出。
(八)關于社區建設辦2017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17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 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或下降) 0%。
2.公務接待費:2017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 3.36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或下降)0。主要用于接待外來來訪人員招待等支出。
3. 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運行費支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17年社區建設辦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2.44萬元,主要包括:是指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及其他費用。
2.政府采購情況
2017年社區建設辦政府采購預算總額83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83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17年社區建設辦異地奔小康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0000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指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結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