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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辦
20170818
2017-08-18 00: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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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17-08-18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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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市人民政府北苑街道辦事處單位2016年度部門決算
一、義烏市人民政府北苑街道辦事處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 執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發布決定和命令。
2.執行北苑區域內的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預算,管理北苑區域內的經濟、體育事業和財政、民政、計劃生育等行政工作。
3.保護社會主義的全民所有的財產和勞動群眾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維護社會秩序,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
4.保護各種經濟組織的合法權益。
5.辦理義烏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二)部門決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義烏市人民政府北苑街道辦事處單位部門決算包括:本級決算。
二、義烏市人民政府北苑街道辦事處單位2016年部門決算公開表
詳見附表。
三、義烏市人民政府北苑街道辦事處單位2016年度部門決算情況說明
(一)收入決算總體情況
義烏市人民政府北苑街道辦事處單位2016年度收入決算39,844.23萬元,其中:本年收入26,227.08萬元,占總收入65.82%,包括財政撥款收入26,227.08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5,964.6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20,262.44萬元),占總收入65.82%;事業單位專戶資金0萬元,占總收入 0%;事業收入(不含專戶資金)0萬元,占總收入0%;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 0%;其他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 0%。上級補助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 0%。附屬單位上繳收入0萬元,占總收入 0 %。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0萬元,占總收入0 %。上年結轉收入13,617.15萬元,占總收入34.18 %。
(二)支出決算總體情況
義烏市人民政府北苑街道辦事處單位2016年度支出決算26,227.08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23.21 萬元、國防支出0 萬元、公共安全支出0 萬元、教育支出0 萬元、科學技術支出1,891.85 萬元、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79.91 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0.13 萬元、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4.69 萬元、節能環保支出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0,739.92 萬元、農林水支出116.29 萬元、交通運輸支出0 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6.33 萬元、商業服務業等支出0 萬元、金融支出0 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0 萬元、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34.76 萬元、住房保障支出0 萬元、糧油物資儲備支出0 萬元、其他支出0 萬元、債務還本支出0 萬元、債務付息支出0 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3,229.42 萬元,日常公用支出414.84 萬元,項目支出22,582.81 萬元,事業單位經營支出0萬元,對附屬單位補助支出0萬元,上繳上級支出0萬元。
3.按支出資金性質分類,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支出5,964.64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20,262.44萬元,其他各類支出0萬元。
(三)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撥款預決算變化情況
義烏市人民政府北苑街道辦事處單位2016年年初預算為5,553.46萬元,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5,964.64萬元,完成年初預算的107.4 %。主要是因為人員經費增加。
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423萬元,占41%;科學技術支出1892萬元,占32%;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80萬元,占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390萬元,占6%;醫療衛生與計劃生育支出165萬元,占3%;城鄉社區支出477萬元,占8%;農林水支出116萬元,占2%;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186萬元,占3%;國土海洋氣象等支出235萬元,占4%。
2.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義烏市人民政府北苑街道辦事處單位2016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644萬元,其中:
人員經費3230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五險一金、伙食補助等;
公用經費41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水電費、公務接待費、工會費、福利費、交通費等。
(四)政府性基金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2016年決算為19853萬元。
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2016年決算為409萬元。
(五)2016年度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決算情況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外事部門安排的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16年度因公出國(境)費用決算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16年度公務接待費決算36.59萬元,比上年決算數增長147.7%。主要用于三改一拆快餐、土地征用招待等支出。增加的主要原因是統計口徑不一致,去年未將三改一拆快餐列入招待費用。
其中,本單位國內公務接待712批次,7,090人次,共 36.59萬元,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0人次,共0萬元。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16年度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決算0萬元。
(六)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支出情況
2016年度北苑街道辦事處本級機關運行經費一般公共預算支出414.84萬元,比上年度增加70.84萬元,增長20.59%,主要原因是交通費、電費、招待費比去年增加。
2.部門預算績效情況
2016年度北苑街道監控中心建設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預算200萬元,實際支出200萬元。績效評價結果顯示,上述項目支出績效情況良好。
四、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事業單位專戶資金: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財政撥款、事業收入、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入)。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結轉下年:是指預算單位本年底前的收入預算未執行完畢,需結轉下年度按照原用途繼續使用的結轉資金,以及本年底前收支相抵后盈余或虧損的結余資金,其中包括當年事業單位按照國家規定,用于核算當年應交所得稅和提取事業基金、專用基金的分配情況和結果。
9.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10.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1.機關運行經費:是行政單位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使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經費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