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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扶貧、救災/扶貧
通知
關于殘疾人三項補貼實行“免申請無感智辦”的通知
民政局
義殘〔2019〕14號
2019-11-14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19-11-14 11: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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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街殘聯:
為進一步落實“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方便殘疾人辦事,更好的保障我市殘疾人基本生活,解決重度殘疾人長期照護困難,推進我市殘疾人全面小康進程,經研究,決定對我市殘疾人生活、護理和老齡補貼(以下簡稱“三項補貼”)實行“免申請無感智辦”,確保應享盡享。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 新增護理補貼對象和發放標準
根據浙江省財政廳、浙江省民政廳、浙江省殘疾人聯合會《關于調整重度殘疾人護理補貼標準的通知》(浙財社[2019]4號)的要求,對生活部分不能自理的一、二級聽力、言語殘疾人,從2019年1月1日起,按每人每月50元的標準發放殘疾人護理補貼。如符合我市老齡補貼條件的,按就高原則進行發放。
二、 補貼發放
殘疾人“三項補貼”實行“免申請無感智辦”,取消申請和公示環節,由鎮街、市殘聯直接審核發放。
(一)初審
鎮街殘聯專職委員于每月月初對殘疾人的殘疾程度、低保低收入和生活自理能力等信息進行核實,篩選出當月符合享受殘疾人“三項補貼”人員名單,將相關信息錄入至義烏市社會救助綜合管理系統,并及時告知殘疾人本人、監護人或委托代理人可享受補貼的詳細情況。
(二)復核
鎮街殘聯理事長對初審意見進行復核,并在殘疾人三項補貼變動情況匯總表上簽名蓋章,于每月10日前與其他申請材料一并上報至市殘聯。
(三)審批
市殘聯根據相關部門共享信息進行比對核查后予以審批。
(四)發放
市殘聯將材料報送至市機關財務管理核算中心,由核算中心將“三項補貼”發放至殘疾人本人市民卡銀行賬戶或托養機構指定賬戶。
三、 工作要求
各鎮街殘聯要對“三項補貼”發放情況開展經常性的檢查,通過定期與當地部門派出機構信息比對,隨機入戶走訪等方式進行自查核實,發現問題及時反饋上報。市殘聯每年結合動態更新工作開展一次全面檢查,同時將會同紀檢、財政、審計和民政等部門進行不定期抽查,切實加強對政策執行情況的監管。
《義烏市殘疾人生活、護理和老齡補貼實施辦法》(義殘〔2016〕8 號)相關規定與本通知不相一致的,以本通知規定為準。
附件:義烏市殘疾人生活、護理和老齡補貼變更情況匯總表
義烏市殘疾人聯合會
2019年11月14日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