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19-06-17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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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進一步完善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建設,實現我市居家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浙江省
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4〕13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養老服務綜合改革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8〕77號)、《關于開展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的通知》(浙民?!?018〕57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了《關于全面提升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為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進一步提高行政規范性文件(立法)質量,現將征求意見稿(草案)全文公布,征求社會各界意見。公眾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反饋意見:
1.登錄義烏政府門戶網站,對征求意見稿(草案)提出意見。
2.通過信函的方式將意見寄至:浙江省義烏市江東中路2號行政四號樓5樓501室,郵編:322000。
3.通過電子郵件方式將意見發送至郵箱:ywsmzj@163.com。
意見反饋截止時間為2019年6月25日(行政規范性文件的時間不得少于7個工作日)。
聯系人:羅白翎 聯系電話:85271575
義烏市民政局
2019年6月17日
關于全面提升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質量的若干意見(征求意見稿)
為完善全市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體系,不斷提升城鄉居家養老服務,以滿足老年人就地、就近養老的愿望和需求,增強老年人幸福感、獲得感和滿足感。根據《國務院辦公廳關于推進養老服務發展的意見》(國辦發〔2019〕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加快發展養老服務業的實施意見》(浙政發〔2014〕13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養老服務綜合改革提升養老服務質量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18〕77號)、《關于開展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的通知》(浙民?!?018〕57號)精神,現就提升全市居家養老服務質量提出如下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以人民為中心,貫徹落實上級關于養老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積極應對人口老齡化,統籌養老服務領域“底線民生”“基本民生”“質量民生”。堅持政府引領、政策扶持、社會參與、家庭盡責的原則,強化居家養老基礎地位,不斷滿足廣大老年人多樣化、多層次的居家養老服務需求,實現居家養老服務高質量發展。
二、工作目標
以老年人需求為導向,努力實現居家養老服務從“有”到“優”的發展。加強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鎮(街道)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等養老基礎設施建設,構建城鄉全覆蓋的養老服務設施網絡。到2021年,全市所有鎮(街道)各建成1家兼具日間照料和全托服務功能的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鏈接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實現專業化、多樣化、個性化的居家養老服務方便可及;助餐、配送餐服務實現城鄉社區全覆蓋,滿足老年人就餐需求;建立養老服務補貼制度,實現養老服務補貼和長期護理保險有效銜接;推進居家養老服務社會化運營,引入優質的養老服務組織在市場化運作中實現社會公益;探索“互聯網+”智慧養老模式,實現養老服務信息化、智能化和數據化管理。
三、主要任務
(一)完善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網絡布局
加強鎮(街道)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建設,構建“1+N”居家養老服務網絡,即“1個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N個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具備六大服務功能的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通過功能輻射、資源配置,實現與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的錯位發展、相互補充,形成專業服務和一般服務相結合,收費服務和免費服務相補充,機構全托、社區日托、居家服務相銜接的居家養老服務格局。
1.明確居家養老設施服務功能
(1)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主要功能:一是生活服務。提供助餐、助浴、洗滌等設施及服務,開展上門服務;二是康復護理服務。提供康復護理訓練和指導、健康監測和指導、用藥提醒和指導等服務;三是托養服務。為區域內老年人提供日托、中短期全托服務,向長期照料老人的家庭提供喘息服務;四是家庭支持服務。開展護老者培訓,為高齡、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護理、康復、照顧服務技術指導和幫助;五是社會工作、心理疏導服務。多種方式相結合,為老年人提供精神文化、心理慰藉服務;六是康復扶助器具租賃服務。為老年人提供輪椅、拐杖、助行器、家用護理床等康復輔助器具租賃服務。
(2)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主要功能:一是開辦老年食堂,滿足老年人在中心集中就餐的需求;二是提供聊天讀報、交流談心、文化娛樂等活動,通過銀齡互助等形式,豐富老年人精神生活;三是為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下沉到村(社區)開展專業養老服務提供場地、人員等支持;四是排摸收集匯總轄區內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發揮聯絡站的作用,協助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開展專業性、針對性的養老服務。
(3)居家養老服務站主要功能:一是提供配送餐服務,滿足老年人在站點集中就餐的需求;二是滿足老年人基礎的交流談心等精神生活需求;三是排摸收集匯總轄區內老年人養老服務需求,發揮聯絡站的作用,協助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開展專業性、針對性的養老服務。
2.加強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建設
(1)鎮(街道)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
各鎮(街道)立足實際,扎實推進兼具日間照料和全托服務功能的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新建養老服務中心的鎮(街道),在養老服務中心內嵌入式建設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整合服務資源,降低成本,實現功能共享。未建設養老服務中心的鎮(街道),立足實際、充分摸排、科學選址,在老年人集中、交通便利的小區內建設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全面推進公建民營社會化運營模式,建立激勵和退出機制,確保運營規范化、服務專業化。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綜合方便老年人活動、為老服務的便利性和服務半徑等因素,確定服務供給區域,保障老年人享受連續、穩定、專業的養老服務。
(2)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建設
結合行政村規模調整、城市有機更新工作,各鎮(街道)立足實際,按照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和居家養老服務站建設標準,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的布局調整和建設工作,城鄉社區實現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全覆蓋。通過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開辦老年食堂、居家養老服務站提供配送餐就餐場所的方式,實現助餐、配送餐服務城鄉社區全覆蓋。引導和支持運營規范、人氣集中、群眾滿意的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升級為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鼓勵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實行社會化運營,提升服務專業化水平。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充分發揮聯絡站的作用,做好轄區老人基本養老服務,配合鎮(街道)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開展養老服務工作。村(社區)負責對轄區內老人的養老服務需求進行收集登記,提供居家養老服務資源信息,協助開展文化娛樂、互助養老等活動。
3.保障居家養老服務設施用房
全面落實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布局和建設要求,自然資源和規劃部門提出居住項目的土地儲備供應規劃時,應同步提出配建養老設施的相關要求。城鎮新建住宅項目和城鄉新社區集聚建設中應按套內建筑面積不低于項目總建筑面積的2‰的標準配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并與住宅同步規劃、同步建設、同步驗收、同步交付使用。城市有機更新新建住宅小區,必須在通行便利、位置醒目的低樓層,按標準集中配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對老城區和已建成居?。ㄐ。﹨^無養老服務設施或現有設施沒有達到規劃和建設指標要求的,通過資源整合、購置、置換、租賃、騰退等方式開辟養老服務設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建設局、市民政局)
4.明確居家養老服務設施補助標準
(1)鎮(街道)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
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成并正常運行的,根據民政部門和財政部門聯合制定的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考核細則,按照考核結果給予補助。經考核達標的機構,市財政給予運行補助10萬元/年,連續補助3年;3年后,補助標準另行調整。新建的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市財政給予30%的建設補助,最高補助不超過30萬元,鎮(街道)酌情給予建設補助;在鎮(街道)養老服務中心嵌入式建設的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不享受建設補助。(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各鎮街)
(2)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
由村(社區)自主運行管理并通過開辦老年食堂提供就餐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建設、運行、就餐補助標準按照《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展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全覆蓋工作的通知》(義政辦發〔2017〕83號)文件執行;委托專業養老服務機構運行的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市財政按照原標準給予建設、運行、就餐補助,其余購買服務所需經費由鎮(街道)承擔。(市財政局、市民政局)
由村(社區)自主運行管理并通過配送餐提供就餐服務的居家養老服務站,市財政每年給予運行補助1萬元,鎮(街道)財政每年給予運行補助經費2萬元。委托專業機構運營的居家養老服務站,市財政每年給予運行補助2萬元,鎮(街道)每年給予運行補助2萬元。(市財政局、市民政局、各鎮街)
(二)完善養老服務補貼制度
堅持保障基本和適度普惠相結合、統籌兼顧與分類實施相結合的原則,政府統一為部分特殊困難群體購買居家養老服務,適時調整補貼標準和內容。加強養老服務補貼與長期護理保險制度的銜接,根據老人評估結果,由醫保部門和民政部門實現分級保障。(市財政局、市衛健局、市醫保局、市民政局、各鎮街)
1.補貼對象和標準。具有義烏市戶籍且常住在本市,年齡65周歲以上需要居家服務的老年人,重點對象是高齡、獨居、經濟困難且生活自理有困難的老年人。
(1)最低生活保障家庭、最低生活保障邊緣家庭中失能程度達到相應等級的老年人、10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免費享受8工時居家養老服務。
(2)70周歲以上子女無贍養能力(如子女重度殘疾、低保家庭等)的困難老人、孤寡老人,90周歲以上老人,每人每月免費享受4工時居家養老服務。
2.服務內容。一是生活照料服務:為老年人提供日間照料和助餐、助潔、助浴、助行、助購等生活服務。二是康復護理服務:為老年人提供康復保健、醫護協助、健康咨詢服務,指導老年人正確使用康復、保健儀器,提醒和幫助老年人按時服藥,或陪同就醫。三是精神慰藉服務:通過談心、咨詢、專業的心理干預,上門為老年人提供心理疏導、精神關愛、心理和行為支持服務。四是康復器械租賃。為有需求的老人提供輪椅、拐杖等助老康復器械租賃服務,并將設備送至家中。
3.購買服務方式。民政部門通過公開招標確定有經營資質和信息平臺的服務機構上門提供服務,民政部門、鎮(街道)與中標單位簽訂購買養老服務協議,中標單位與服務對象簽訂服務協議。服務項目和現行護理補貼適用就高、不重復原則,也可以由服務對象自愿選擇。
4.補助經費。養老服務補貼所需經費由市財政列支,民政部門根據鎮(街道)與養老服務機構簽訂的購買服務協議按標準給予補助,鎮(街道)和養老服務機構進行結算。
(三)提升養老服務運營品質
1.健全社會化運營機制。堅持政府主導和社會參與相結合,積極探索政府購買服務的社會化居家養老服務運行模式。嚴格執行政府采購程序,選擇有經驗、有資質、有能力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運營。民政部門制訂出臺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社會化運營的指導意見。各鎮(街道)負責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的招選工作,并與中選的居家養老服務機構簽訂服務協議。鼓勵和支持鎮(街道)對村(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和政府購買居家養老服務,以一個或多個村(社區)連片打包委托一家養老服務機構運營,實現居家養老服務連鎖化、綜合化、品牌化發展。(市民政局、各鎮街)
2.實現“互聯網+”智慧養老。以義烏智慧居家養老平臺為依托,建立包含全市老年人基本信息、健康情況、養老服務需求,養老機構基本信息,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基本信息等內容的數據庫。居家養老服務機構自帶服務系統,與義烏智慧居家養老平臺實現無縫對接,及時上傳服務數據。在全市啟用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人臉識別系統,老年人就餐實現刷臉結算,就餐數據實時推送至義烏智慧居家養老平臺。本市戶籍“人戶分離”老年人可根據實際居住地,通過預繳費確定就餐點,實現就近就餐。到2021年底,全市居家養老服務工作依托義烏智慧居家養老平臺流程化、標準化操作,實現服務智能化、管理規范化。(市數管中心、市民政局)
3.推進醫養結合。進一步打通醫養資源,整合社會醫療、養老資源,支持有條件的鎮(街道)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內設醫務室、護理站等醫療服務機構,取消行政審批,實行備案管理,符合條件的納入醫保定點。通過引進專業的醫療機構、與鎮(街道)衛生院合作等模式,提升醫養結合水平,為老年人提供便捷的醫療和健康服務。到2021年底,鎮(街道)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全部實現醫養結合。(市衛健局、市醫保局、市民政局)
(四)強化為老服務力量
1.提升家庭照護能力。鞏固家庭養老的基礎性作用,依托鎮(街道)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對失能、失智老人的家庭照護人員,定期開展照護技能培訓、常用知識普及,幫助家庭照護人員掌握基礎的老年人護理知識和技能,提高失能失智老人的家庭照護水平。大力弘揚敬老愛老的傳統美德,推進孝道文化進社區、進家庭、進學校,充分發揮家庭養老的基礎作用。(市醫保局、市民政局)
2.加強為老志愿者隊伍建設。加大力度培育專業的為老服務社會組織,發揮團委、婦聯、殘聯、紅十字會等組織的作用,在居家養老服務中心或上門為老年人提供養老服務。鼓勵和支持老年志愿服務隊伍建設,倡導低齡健康老人幫扶高齡困難老人,發揮老年人自身優勢,深入開展銀齡互助、以老助老活動,提升低齡老人成就感和高齡老齡獲得感。(團市委、婦聯、殘聯、團市委、民政局)
3.強化為老服務人才隊伍。引進專業的為老服務人才,統籌養老服務從業人員的培養培訓、職業規劃、薪酬激勵等各個環節,提升為老服務人才隊伍的專業性。民政部門、鎮(街道)要指導村(社區)配備有經驗、有責任心的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管理人員,有效掌握匯總并上報老年人基本情況、養老需求,促進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持續規范運營。(市人社局、市民政局)
(五)健全考評機制
堅持硬件設施和軟件設施并重,重點加強對養老服務設施日常運營、安全管理、服務質量和老年人滿意度等方面的監督管理和考核評估。民政部門負責出臺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考核辦法、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管理辦法,規范養老服務設施運行和管理。加強對政府購買服務的養老服務機構的監管,重點加強對服務項目、服務水平、老年人滿意度等方面進行監管管理和考核評估。加強養老服務機構信用體系建設,建立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對失信養老服務機構納入“黑名單”管理,依法限制享受政府補貼、稅費減免等,限制參加政府采購;對嚴重失信的養老服務機構和個人,依法加大懲戒力度。(市金融辦、市民政局)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強組織領導。各相關部門、各鎮(街道)要充分認識全面提升居家養老服務質量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對照目標任務,明確工作責任,細化落實方案,研究制定具體措施,切實提高工作系統性、針對性和時效性,在時間節點前,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
(二)做好資金保障。市財政及鎮(街道)財政要做好居家養老服務資金保障工作。加大政府購買服務力度,多渠道引入社會資金、資本投入,有效保障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的各項資金需求。
(三)強化監督考核。市政府將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落實情況納入各鎮(街道)年度考核細則,并建立定期通報制度。各相關部門、各鎮(街道)要把居家養老服務質量提升工作列入年度重點工作,強化落實。民政部門定期聯合相關部門對村(社區)、養老服務機構居家養老服務工作落實情況進行督查。
(四)營造社會氛圍。居家養老服務工作社會關注度高,是對群眾需求的積極回應。積極爭取社會各界支持與參與,吸引社會力量加入養老服務工作。加強居家養老工作宣傳力度,在全社會形成愛老敬老助老的良好氛圍。
附件:1.義烏市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任務分解表
2.義烏市2019年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建設任務分解表
附件1: 義烏市示范型居家養老服務中心建設任務分解表
序號 | 鎮(街道) | 已建成 | 2019年任務數 | 2020年任務數 |
1 | 佛堂鎮 | 1 | ||
2 | 赤岸鎮 | 1 | ||
3 | 義亭鎮 | 1 | ||
4 | 上溪鎮 | 1 | ||
5 | 蘇溪鎮 | 1 | ||
6 | 大陳鎮 | 1 | ||
7 | 稠城街道 | 1 | ||
8 | 福田街道 | 1 | ||
9 | 后宅街道 | 1 | ||
10 | 江東街道 | 1 | ||
11 | 稠江街道 | 1 | ||
12 | 北苑街道 | 1 | ||
13 | 廿三里街道 | 1 | ||
14 | 城西街道 | 2 | ||
合計 | 3 | 5 | 7 |
附件2: 義烏市2019年城鄉社區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建設任務分解表
序號 | 鎮(街道) | 社區數 | 已建成數 | 正常運行數 | 2019年任務數 |
1 | 佛堂鎮 | 7 | 3 | 3 | 4 |
2 | 赤岸鎮 | 1 | 0 | 0 | 1 |
3 | 義亭鎮 | / | / | / | |
4 | 上溪鎮 | 2 | 0 | 0 | 2 |
5 | 蘇溪鎮 | 5 | 3 | 3 | 2 |
6 | 大陳鎮 | / | / | / | |
7 | 稠城街道 | 13 | 12 | 2 | 11 |
8 | 福田街道 | 13 | 4 | 4 | 9 |
9 | 后宅街道 | 6 | 2 | 2 | 4 |
10 | 江東街道 | 16 | 6 | 6 | 10 |
11 | 稠江街道 | 11 | 7 | 6 | 5 |
12 | 北苑街道 | 15 | 8 | 8 | 7 |
13 | 廿三里街道 | 4 | 4 | 4 | 0 |
14 | 城西街道 | 1 | 0 | 0 | 1 |
合計 | 94 | 49 | 37 | 56 |
備注:2019年任務數指需新建的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數和已建未正常運行的居家養老服務照料中心(站)數之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