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10-30 11:27
信息來源: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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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進一步落實《國務院關于印發中國(浙江)自由貿易試驗區總體方案的通知》(國發〔2017〕16號)關于建設東北亞保稅燃料油加注中心的總體要求,不斷強化浙江自貿試驗區保稅船用燃油供應(以下簡稱“保燃供應”)基礎設施資源保障能力,本著“政府引導、市場運營”的原則,經市政府同意,現就建立保燃供應駁船和倉儲資源共建共享機制提出如下實施意見。
一、指導思想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創新、協調、綠色、開放、共享五大發展理念,根據《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開放共享油氣儲運基礎設施的實施意見(試行)》(舟政辦發〔2019〕99號)文件精神,深挖駁船、倉儲資源優勢和潛力,打破企業壁壘,激發保稅船用燃油市場活力,逐步建立保燃供應駁船和倉儲等基礎設施共建共享機制,為進一步推進東北亞保稅燃料油加注中心建設提供有效支撐。
二、適用范圍
本意見適用于我市保燃供應業務涉及的駁船和倉儲設施,以及參與保燃供應加注、倉儲、運輸、貿易、代理等產業鏈環節的相關企業主體。
三、主要措施
(一)建立駁船倉儲信息共享平臺。依托舟山保稅船用燃油智能調度系統,升級打造透明、公開的駁船和倉儲信息共享和調配管理平臺,實現駁船企業與燃供企業之間駁船供需、燃供企業與倉儲企業之間倉儲供需的數據互通,加快閑置駁船和倉儲資源的共建共享,建立駁船信息與供油計劃、倉儲庫容與提卸油計劃、駁船信息與碼頭計劃的智能匹配和動態管理,推動駁船和倉儲資源的合理調配。
(二)建立完善調度管理機制。由舟山港綜保區管委會牽頭,制定《舟山保稅船用燃油供應業務調度管理辦法》,具體由綜保區管委會保稅船用燃料調度服務中心(以下簡稱“綜保區調度中心”)負責對倉儲、駁船、供油、貿易及代理等企業開展的保燃供應相關業務進行管理和指導工作,各有關部門應結合自身職能全力配合對油庫、駁船、錨地等要素調配管理。本意見適用范圍內的相關主體應服從統一調度和管理要求。當駁船、倉儲等基礎保障要素經市場調節或者綜保區調度中心調度無法滿足業務需求時,啟動突發事件應急調度機制。
(三)建立重大突發事件的價格干預機制。在駁船、倉儲租賃等價格出現異常波動,市場調節或行業組織協調達不到預期目的,對保燃供應業務的正常運行造成影響時,根據《舟山市市場價格異常上漲事件應急預案》處置辦法規定,報請上級價格主管部門同意,在符合法律法規前提下,依照程序,通過價格公示(明碼標價)、成本調查等方法,對駁船、倉儲租賃等價格實行干預。
(四)完善信用評級和聯合獎懲機制。由市發改委牽頭完善聯合獎懲機制,建設更為精準和細化的信用評價體系,引入企業間互評和社會調查等方式,重點對保燃供應全產業鏈相關企業在共建共享機制執行情況、依法依規經營情況、保稅船用燃油市場貢獻度等方面進行評定,定期予以公布。對于信用好、未發生違規違法行為的企業,在項目立項審批、口岸開放以及特殊監管場所審批等方面給予重點支持;對于受懲戒的企業,依法重點審查、重點監督,對于發生壟斷行為、故意擾亂市場的行為,按照相關規定啟動調查;對不予以配合的企業,依法處罰,包括但不限于暫停業務、取消相關資格資質等。
(五)制定駁船倉儲提升規劃。由市港航和口岸局牽頭制定駁船提升長期規劃,完善國際航行船舶船用燃料油供應管理辦法(試行),實施告知承諾制和動態調整制,將符合條件的駁船高效快捷納入“白名單”,聯合有關部門加強駁船企業信用管理,做好行業監督。對信用良好的駁船企業在新造駁船方面依法給予便利,對經營失信的駁船企業依法給予懲戒,加強駁船保障能力。由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港航和口岸局牽頭,結合舟山保燃供應發展要求,制定保燃供應倉儲碼頭中長期發展規劃,引導倉儲企業通過改造或新造等方式提升保燃供應倉儲和碼頭保障能力。
四、保障手段
(一)成立工作專班。為使共建共享機制順利運行,提高舟山保燃供應基礎設施的使用效率,由浙江自貿試驗區綜合協調局牽頭,會同綜保區管委會、市發改委、市商務局、市港航和口岸局、舟山海關、舟山海事局、舟山邊檢站成立工作專班,工作專班辦公室設在綜保區調度中心。工作專班重點協商解決共建共享機制運行中存在的問題及企業提出的問題,負責啟動突發事件應急調度機制。各成員單位根據本意見要求,建立和完善相關配套機制和辦法,做好相關保障工作。
(二)創新監管服務模式。通過舟山保稅船用燃油智能調度系統與國際貿易“單一窗口”、保稅油“一口受理”數據平臺的對接,通過港航、海關、海事、邊檢等部門在駁船倉儲動態、提油供油進程、現場實時場景、聯合獎懲措施等信息的共享互聯,各監管部門繼續優化遠程監管、無感監管、動態監管、信用監管等手段,對標國際標準,實現保燃供應出庫、提油、供油以及船舶離港等業務智能和高效審批,創新“加完即走”、長三角跨港供油監管互認等舉措,寓監管于服務之中,形成合力推動資源的合理配置和審批的簡化高效。
(三)發揮行業協會規范引導作用。充分發揮舟山市保稅船燃協會、舟山市石油行業協會、浙江自貿試驗區海事仲裁中心等機構作用,開展產業鏈相關標準化研究和規則制定,以聯盟或者公約的形式,在駁船倉儲租賃合同、租賃價格、爭議仲裁等方面給予引導和規范,強化行業自律,助推舟山保燃供應市場公平、規范、有序發展。
本意見自2020年11月3日起施行。
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10月30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