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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02-27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0-02-27 16: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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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義烏市司法局概況
(一)主要職能
市司法局是市委、市政府領導下的主管司法行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能如下:(1)承擔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提出深入推進法治義烏建設的中長期規劃建議;(2)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3)監督檢查行政機關法律、法規、規章的貫徹執行情況;(4)監督管理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基層法律服務和社區矯正工作;(5)相對集中行使行政復議權,承辦市政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案件;(6)承擔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辦公室的工作。(7)承擔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它事項。
(二)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司法局部門預算包括:局本級預算和局屬人民調解指導中心預算。
二、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義烏市司法局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上級補助收入、上年結轉;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收支總預算3318.69萬元。
(二)關于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收入預算3318.69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42.29萬元,占97.69%;上級補助收入42萬元,占1.27%;上年結轉34.4萬元,占1.04%。
(三)關于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支出預算3318.69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126.2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2.4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2207.87萬元,日常公用支出112.7萬元,個人交通補貼33.3萬元,公共交通費6.44萬元,項目支出958.38萬元。
(四)關于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242.29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3242.29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0萬元;支出包括:公共安全支出3049.8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92.4萬元。
(五)關于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318.69萬元,比2019年執行數減少588.87萬元,主要是人員經費減少和立法、大型會議等項目經費減少。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公共安全(類)3126.28萬元,占94.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92.4萬元,占5.80%。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公共安全(類)司法(款)行政運行(項)事務2095.94萬元,主要用于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定額交通補貼等基本支出。
(2)公共安全(類)司法(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事務1.0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復議規范化建設等支出。
(3)公共安全(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事務875.86萬元,主要用于依法行政工作、行政復議及應訴、社區矯正、安置幫教、法律援助、農村(社區)法律顧問工作、基層司法業務裝備購置、黨組織活動、政府購買服務等支出。
(4)公共安全(類)司法(款)普法宣傳(項)事務76.48萬元,主要用于全市法治宣傳教育、人民調解、特種技術車輛購置及運行費等支出。
(5)公共安全(類)司法(款)事業運行(項)事務71.96萬元,主要用于下屬事業單位人民調解指導中心的人員支出、日常公用支出、公共交通費等基本支出。
(6)公共安全(類)司法(款) 其他司法支出(項)事務5萬元,主要用于下屬事業單位人民調解指導中心的人民調解協會辦公費等基本支出。
(7)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事務128.27萬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員基本養老保險繳納。
(8)社會保障和就業(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納支出(項)事務64.13萬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員職業年金繳納。
(六)關于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2360.31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2207.87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伙食補助、績效工資、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職業年金繳費、其他社會保障繳費、住房公積金、醫療費、其他工資福利支出、辦公費、工會經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離休費、生活補助、醫療費補助、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2.公用經費112.7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福利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3.定額車輛經費0萬元。
4.個人定額交通補貼33.3萬元,主要用于公務人員公務出行支出。
5.公共交通費6.44萬元,主要用于部門單位集體參加市委、市人大、市政府、市政協組織的重大公務活動等方面。【用途詳見《義烏市公務交通費管理暫行辦法》(義財預〔2016〕28 號)】
(七)關于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沒有使用政府性基金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八)關于義烏市司法局2020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0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0%。
2.公務接待費:2020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8萬元,比上年執行數下降18.48%。主要用于接待國內各類司法行政業務和法治建設工作來訪客人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預計接待批次減少。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0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0%。其中,公務用車購置支出0萬元(含購置稅等附加費用);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支出0萬元。
(九)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0年義烏市司法局本級、義烏市人民調解指導中心等1家下屬單位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112.7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20年義烏市司法局政府采購預算總額733.9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18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715.94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19年12月31日,義烏市司法局及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0輛,其中,應急機要通信用車0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輛、行政執法專用車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0輛、其他用車0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0年部門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和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0年義烏市司法局有普法宣傳經費、法律保障經費、公共法律服務經費、依法行政經費等4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875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指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結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機關運行經費:是指公用經費,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及其他費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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