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0-09-23 11:23
信息來源: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訪問次數:
各縣(區)人民政府,各功能區管委會,市政府直屬各單位:
為貫徹落實省委、省政府有關金融工作部署,深入實施融資暢通工程,加大金融保障支持舟山經濟高質量發展力度,經市政府同意,特制定本意見。
一、總體目標
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堅持新發 展理念,堅持穩中求進,堅持市場化、法治化原則,以深化金融供給側改革為主線,推動金融機構從資金供給轉向資本供給、從融資轉向融智、從面向產品轉向面向企業,加快優化金融供給,著力改善融資結構,強化金融開放創新,為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提供有力金融保障。
主要目標是:全年金融機構貸款余額同比增長15%以上;力爭全年實現直接融資超100億元,2家企業上市報會;全年保險業增長5%以上;全年實現大宗商品交易額5000億元,油品交易額3500億元,跨境人民幣結算量1000億元;力爭全年引入金融機構2家以上;全年實現融資租賃業務余額超400億元,增長10%;年末不良率控制在2%以內。
二、主要措施
(一)全力推動融資總量較快增長。充分發揮銀行信貸主渠道作用,推動融資總量增長與全市經濟高質量發展相匹配,全年金融機構貸款余額同比增長15%以上。積極爭取央行專項再貸款、支農支小再貸款和再貼現等低成本資金,深入實施小微企業增氧計劃、滴灌工程,加大對民營和小微企業、“三農”等重點領域的支持力度。全力做好重大項目、重點產業金融保障工作。推動金融機構加強對綠色石化二期等重大項目建設的金融支持力度;進一步聚焦支持制造業高質量發展,合理安排貸款授信期限和還款方式,優先滿足企業新增投資、技術改造、并購重組等中長期融資需求,對畝均效益綜合評價中A、B檔企業給予重點支持,力爭制造業中長期貸款增速不低于各項貸款平均增速。加強政銀企合作,積極推動金融機構加大對制造業、航運、旅游、外貿等重點產業的支持力度。(責任單位:人行舟山市中支、市經信局、市商務局、市金融辦、舟山銀保監分局,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
(二)全力做好受新冠肺炎疫情影響企業金融保障。建立受疫情影響企業清單,加大信貸紓困力度,落實穩貸增貸措施,鼓勵以中期流動資金貸款等方式匹配企業生產經營周期,支持企業盡快提高產能利用率。(責任單位:市金融辦、人行舟山市中支、舟山銀保監分局)切實用好央行再貸款、再貼現資金,對于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建立信貸、匯兌等金融服務綠色通道,簡化小微企業信貸審批流程。(責任單位:人行舟山市中支、市金融辦、舟山銀保監分局)對于受疫情影響面臨還款困難的小微企業,予以展期、續貸等幫扶措施,妥善安排還款方案,鼓勵予以減免利息、手續費等支持。完善保險理賠政策,在風險可控前提下,擴展涉及疫情等保險產品的責任范圍,適當放寬理賠條件,實現應賠盡賠快賠。(責任單位:舟山銀保監分局、市金融辦)對受疫情影響的小微企業、“三農”等市場主體的政策性擔保平均費率降至1%以下,取消反擔保要求,全年減免費用力爭達到100萬元。充分發揮融資租賃、小貸公司等地方金融組織作用,為企業穩定生產經營提供多元化的融資渠道。(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海投公司,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
(三)積極促進融資結構調整優化。積極把握注冊制、科創板等資本市場改革發展新機遇,落實“鳳凰行動計劃”,完善全市上市(掛牌)工作推進機制。積極爭取企業上市(掛牌)取得新突破,力爭實現3家企業報浙江證監局輔導,2家企業報證監會審核。主動對接新三板改革,完成企業新三板掛牌1家,大力支持符合條件的創新層企業進入精選層;推動5家以上企業進入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完善近、中、遠期上市(掛牌)后備企業梯隊,形成40家左右上市(掛牌)后備企業。(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經信局,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積極推動企業利用各類債券、股權融資工具。推動國資平臺繼續做好相關債務融資工具的滾動續發工作,力爭實現應發盡發。支持符合條件并有意向的民營企業,利用我省民營企業債券融資計劃各項政策優惠,發行債務融資工具。發揮好政府引導基金和產業基金的杠桿作用,進一步培育發展創業投資、風險投資、私募股權等基金,加大對新經濟新業態新產業新技術企業的股權投資力度。(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發改委、市財政局、人行舟山市中支,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
(四)持續提升金融服務精準度和便利性。充分發揮“E周融”金融綜合服務平臺作用,提升民營經濟金融服務效率。依托現有政務數據庫,提高企業融資信用報告的全面性和精準性,加快與省級平臺融合對接,積極推動銀企智能匹配撮合。(責任單位:市發改委、市金融辦、舟山銀保監分局,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推動銀行機構繼續深化還款方式創新,增加白名單企業數量,進一步擴大無還本續貸、循環貸、中期流動資金貸款等業務的覆蓋面。確保小微企業領域首貸戶、信用貸款持續增長,普惠小微貸款增量不低于去年,普惠型小微企業無還本續貸余額占普惠型小微企業貸款余額超過10%。繼續推進中小企業應收賬款融資,進一步拓寬貸款抵(質)押物范圍。推動金融機構加快產品創新,進一步提高信用貸款比重。(責任單位:舟山銀保監分局、市金融辦、人行舟山市中支)
(五)著力降低融資綜合成本。深化貸款市場報價利率 (LPR)形成機制運用,引導銀行機構爭取內部資金轉移價格傾斜。(責任單位:人行舟山市中支)全面清理融資過程中的各類不合理收費,2020年實現全市普惠型小微企業融資綜合成本下降0.5個百分點左右。(責任單位:舟山銀保監分局、市金融辦、人行舟山市中支)深化政策性融資擔保體系建設,提升各級擔保平臺服務能力,完善銀擔合作、風險分擔、考核評價等機制,提高擔保業務放大倍數,繼續降低擔保費率。(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市海投公司,各縣<區>政府)加快“三減”聯動措施落地,以積極的財政政策和有力的銀行利息優惠措施,對疫情期間減租貢獻較大的15類業主型、房東型、平臺型中小企業實施精準的減租貼息,推動其對小微企業和個體工商戶的減租減費。(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
(六)積極強化保險融資保障功能。推動保險機構加快發展,全年保險業增長5%以上。積極引進保險資金,建立保險機構與重大項目信息交換機制,爭取更多保險資金通過股權、債權、基金等方式,為重大項目、重大工程建設提供資金支持。深化發展出口信用保險、農業保險、小額貸款保證保險等產品,推廣完善安全生產責任保險、環境污染責任保險以及重大裝備首臺(套)保險、新材料首批次等科技保險機制,擴大政策性保險受益面。推廣保證金領域運用保險機制,充分釋放企業關稅支付、建設工程、政府采購履約等各類保證金。鼓勵保險機構積極探索為油氣煉化、運輸、倉儲等提供服務保障。(責任單位:舟山銀保監分局、市發改委、市財政局、市金融辦、人行舟山市中支)
(七)加快推進自貿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推動中國(浙江)自貿試驗區與中國(上海)自貿試驗區在金融領域聯動發展,探索開展本外幣合一賬戶試點。繼續提升資本項目外匯支付便利化水平,支持自貿試驗區內非投資性外商投資企業將資本項目外匯收入或結匯所得人民幣依法用于境內股權投資。(責任單位:人行舟山市中支、市金融辦、自貿區綜合協調局、舟山銀保監分局)支持油氣全產業鏈開放發展,加快推進浙江國際油氣交易中心建設,實現大宗商品交易額5000億元,油品交易額3500億元。加快引入戰略投資者,進一步提升浙江中心的交易平臺功能。積極爭取中國證監會的支持,全力推動上海期貨交易所入股浙江國際油氣交易中心。以場外撮合交易規則為基礎,聚焦期現聯動,在確保風險可控的前提下,支持浙油中心穩步推動交易產品、規則研發,做大做強交易規模。(責任單位:市金融辦、自貿區綜合協調局、浙油中心)加快推進大宗商品跨境貿易人民幣國際化示范區建設,推動優化跨境人民幣業務結構,全年實現跨境人民幣結算量1000億元。支持自貿試驗區內金融機構在宏觀審慎框架下為優質可信企業辦理本外幣跨境融資相關業務。穩步推進油品貿易跨境人民幣結算便利化政策落實,爭取更多企業納入白名單管理。加快推動油品轉口貿易政策跨境人民幣結算業務落地,落實銀行“一對一”政策輔導和業務推薦,積極推進首單油品轉口貿易業務,進一步擴大政策覆蓋面。(責任單位:人行舟山市中支、市金融辦、自貿區政策法規局、舟山銀保監分局、集聚區管委會)穩步發展和提升融資租賃公司、商業保理公司等自貿試驗區特色地方金融組織,實現融資租賃業務余額超400億元,增長10%。(責任單位:市金融辦,有關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充分發揮自貿試驗區金融開放創新先行先試優勢,吸引并集聚境內外各類金融機構,2020年爭取引進2家金融機構在自貿試驗區設立分支機構,謀劃推動法人金融機構落戶舟山。(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財政局、舟山銀保監分局、人行舟山市中支,有關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
(八)全力防控大型企業“兩鏈”風險。壓實屬地處置責任,實施清單式動態管理,針對重點風險企業,屬地要建立工作專班,制定針對性的方案,開展風險化解處置工作,年末不良率控制在2%以內。制定大額不良貸款企業清單,細化不良貸款處置方案和工作任務清單,督促銀行加快處置進度。鼓勵通過債轉股、轉讓核銷、并購重組等方式拓展不良資產處置渠道。制定大額關注類貸款企業清單,對重點企業逐個研判,全面摸清財務信息,提前制定化解方案,及時介入穩控風險。協調銀行一致行動、有序推動風險處置工作。制定流動性不足企業清單,加強排查監測預警,對有風險苗頭企業,分類施策開展幫扶及風險化解工作。制定擔保鏈企業清單,摸清詳細情況,分類處置、及時阻斷風險傳遞擴散。制定需要幫扶紓困企業清單,引導銀行加大企業幫扶支持力度,協調銀行對暫時困難的企業不抽貸、不壓貸、不緩貸。(責任單位: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市經信局、市金融辦、舟山銀保監分局、人行舟山市中支)
(九)扎實開展金融“三服務”活動。組建金融服務小分隊,完善金融顧問、金融指導員、金融聯絡員等機制,通過線上線下相結合,精準實施“百地千名行長助企業復工復產”“百行進萬企”“金融顧問服務”等對接工作。深化差異化細分服務,2020年突出做好疫情防控重點企業、受疫情影響較大的企業、中小微企業等服務對接,提供精準融資服務方案,把金融惠企政策送到企業“手上”,增強企業獲得感。(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經信局、市商務局、人行舟山市中支、舟山銀保監分局)
(十)積極營造良好的金融生態環境。督促企業完善法人治理,合理控制杠桿率,防范過度負債、過度投資、過度對外擔保。完善守信聯合激勵和失信聯合懲戒機制,強化金融機構金融債權、民營企業合法財產和金融消費者權益保護。依法嚴厲打擊惡意逃廢債、非法集資、非法金融、金融領域涉黑涉惡等違法活動,整治地方金融亂象,規范地方金融秩序,營造安全優質的金融生態。(責任單位:市金融辦、市法院、市經信局、市公安局、人行舟山市中支、舟山銀保監分局,各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
三、實施保障
(一)健全工作體系。在市委、市政府統一領導下,建立健全金融工作推進機制,強化市縣協同、部門間協作和政銀企聯動,形成齊抓共管的工作格局。各地各有關單位各金融機構要加強組織領導,壓實屬地責任、管理責任和主體責任,抓深抓實抓細抓到位,增強工作合力。
(二)強化政策支持。充分用好中央、省有關貨幣、監管、稅收、財政等優惠政策,市級有關部門和縣(區)政府、功能區管委會要有力落實配套支持措施,在金融集聚區空間規劃、金融人才隊伍建設、金融業發展專項財政資金等方面加大支持力度,營造良好政策環境。
(三)加強激勵約束。對縣(區)、功能區、市級有關部門和金融機構定期開展工作落實情況評價、考核和督查,對成效突出的,實施通報表彰、財政獎補等激勵措施;對落實不力的,依法依規采取工作約談、取消評先評優資格、追責問責等措施,確保各項措施落地見效。
本意見施行時間為2020年9月24日至2020年12月31日。
舟山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0年9月2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