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0年,公安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刻領會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的決策部署,緊緊圍繞《2020年義烏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不斷加強政策解讀和回應關切,深入推進決策和執行公開,強化制度和平臺建設,充分發揮政務公開促落實、促規范、促服務、強監督的作用,助力全市營商環境和政務環境提升,努力建設人民滿意的服務型政府。
一、今年以來政務公開工作情況
(一)加強組織領導。成立政務公開工作領導小組,由局黨委副書記、政委陳濤擔任組長,局黨委委員、鐵路公安分局局長楊尚林和其他四位局領導任副組長,政治處、公關科、辦公室、警保、經偵、治安、刑偵、網安、交警、流管、行政審批科、法制、出入境等綜合部門主要負責人為成員。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由局領導楊尚林兼任辦公室主任,辦公室主任吳剛任副主任,統籌政務公開工作的日常協調、情況匯總、督促檢查和部署落實。具體工作由辦公室牽頭推進,其他成員單位依職責做好相關工作,確保取得工作實效。
(二)完善配套制度。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決策部署,堅持以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全面深入推進政務公開,不斷提升公安工作透明度和公信力。除落實好日常專人巡查維護制度、目錄編制修訂制度、發布解讀回應全鏈條公開制度、依申請公開部門間聯合會商制度、年度報告和圖解定期公開等配套制度以外,在2020年1月7日出臺了《義烏市公安局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工作規定》,還在3月19日研究下發了《義烏市公安局重大行政決策程序實施辦法》,進一步完善各項政務公開制度機制建設。
(三)加大重大行政決策信息公開機制建設。根據省市兩級對重大行政決策進行目錄化、檔案化管理的具體要求,我局對重大行政決策的事項范圍結合公安實際進行了進一步的明確,對重大行政決策的啟動、公眾參與、專家論證、風險評估、合法性審查、集體討論決定等程序進行了進一步的規范,同時對目錄化管理、檔案化管理及重大行政決策信息公布的職責進行了明確。2020年,我局根據上級文件精神,著眼于建立和完善面向流動人口管理新型居住證制度及我市戶口遷移政策,申報《義烏市流動人口積分制服務管理辦法(試行)》《義烏市戶口遷移登記規定》兩項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立項。2020年5月13日,市府辦下發了《關于印發2020年度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的通知》(義政辦發〔2020〕28號),同意了我局立項申請。后因相關政策變動和調整,以上2個事項均已經市府辦同意撤銷立項。
(四)深化公安行政執法信息公開。全面推行行政執法公示制度,在原有內容基礎上,2020年8月在義烏市政府網網站部門公開中增設“執法信息”欄目,將行政執法主體、執法職責、執法人員、執法依據、監督途徑、執法結果等信息集中一處公開,進一步方便群眾查詢知曉。同時,定期組織開展網上公開數據的維護和檢查。9月1日,又下發了《關于進一步規范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公開的通知》,確保行政處罰結果信息公開的規范性。深入推進部門聯合“雙隨機、一公開”監管,實現“進一次門、查多項事”,實現公安基礎工作抽查常態化和監管精準化。1至12月,我局共檢查66966次,隨機抽查1280次,即時檢查41757次,事件核查37次,掌上執法率達100%。“雙隨機、一公開”監管方面,事項覆蓋率達100%,(11項抽查事項),完成抽查任務81次,發起并有效執行任務數60起,應用信用規則率達到83.33%,參與跨部門抽查任務數32起,跨部門監管率達39.50%,協同處置基層綜治事件229起,事件處置率達100%。
(五)突出重點不斷擴展主動公開外延。建立健全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機制,增強工作的主動性和時效性。充分利用政務微信、微博、快手、抖音等便于公眾知曉和獲取的新媒體平臺,及時公開政府信息,并逐步完善政府信息公開目錄及網上查詢功能,為社會公眾提供優質服務。2020年,針對公安戶籍業務網上辦要求以及社會公眾需求,推出義烏公安戶籍業務“云攻略”①-⑧期,并在微信公眾號上主動公開,受到上級機關和社會公眾考評。局黨委副書記、政委陳濤先后兩次就公安交管優化營商環境12項新措施、輕微物損交通事故線上處理機制等社會關注度高、跟群眾生活密切相關的內容開展政策解讀,取得較好的公開效果。
(六)不斷提升依申請公開辦理質效。繼續完善本單位政府信息公開申請登記、審核、辦理、答復、歸檔工作,規范工作流程,建立健全依申請公開部門間聯合會商制度。2020年我局共收到依申請公開12件,其中自行撤回1件,書面答復11件。按照答復內容分屬于行政執法案卷不予公開的6件,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3件,其他處理2件。因不服政府信息公開后續提起行政復議的8起,行政訴訟的9起。
(七)高質量推進政務服務信息公開。堅持“以人為本”發展理念和“刀刃向內”的堅定決心,扎實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創新實踐“互聯網+”思維,依托政務服務網、“浙里辦”及“義網通辦”等政務服務平臺,打造網上公安辦事專區。堅持“以人為本”發展理念和“刀刃向內”的堅定決心,扎實推進“互聯網+政務服務”改革工作。創新實踐“互聯網+”思維,依托政務服務網、“浙里辦”及“義網通辦”等政務服務平臺,打造網上公安辦事專區。目前,涉及公安政務服務事項241項業務均已“搬上”政務平臺對群眾公開,并確定專人維護服務指南、辦事流程、辦事地點、咨詢、投訴電話地址等信息。推出132項網辦事項,涵蓋出入境、戶籍、流口、車駕管及治安等9個警種的高頻事項,群眾通過“浙里辦”或“義網通辦”平臺即可辦理相關業務,由后臺工作人員進行信息審核及辦理結果反饋。2020年網辦平臺共受理公安業務8萬(系統數據82646)余筆,真正開啟了從“群眾跑腿”到“數據跑腿”轉變的服務管理新模式。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99 | 19 | 797722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12 | 0 | 338936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283 | 0 | 1453988 |
行政強制 | 9 | 4 | 5624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13 | 2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10 | 3038217 |
二、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6 | 0 | 0 | 0 | 0 | 0 | 6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3 | 0 | 0 | 0 | 0 | 0 | 3 |
(七)總計 | 12 | 0 | 0 | 0 | 0 | 0 | 12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8 | 0 | 0 | 0 | 8 | 1 | 0 | 0 | 0 | 1 | 3 | 0 | 0 | 5 | 8 |
五、存在的問題及下步工作計劃
2020年公安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取得了一定成效,但也仍存在一些問題,如政策解讀形式單一、力度不夠,公開平臺運維制度執行不到位,工作人員業務能力有待提升等。以上問題將在2021年工作中持續改進,具體舉措如下:
(一)加強政策解讀回應工作。壓實主要負責人“第一解讀人”職責,創新解讀傳播形式,根據實際情況嘗試運用新聞發布會、吹風會、簡明回答、圖表圖解、案例說明等方式開展解讀,增進溝通,凝聚共識。每個月對群眾關注度高的熱點問題通過義烏公安微信公眾號進行集中解讀推送。
(二)推進公開平臺規范化建設。以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單位建設為契機,繼續規范政務公開全套工作流程,構建發布、解讀、回應有序銜接的工作格局,推進政務公開平臺規范化。政務服務大廳、便民服務中心等場所要設立標識清楚、方便使用的公開專區,提供信息查詢、公開申請、辦事咨詢答復等服務。
(三)提升政務公開工作人員業務能力和水平。派員參加省廳、金華市局和義烏市組織的政務公開業務培訓,定期組織學習和考試,組織貼近實際的實操演練,不斷提升工作人員應對復雜政務公開工作的能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