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2020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0年,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認真貫徹落實《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等法規規定和《2020年義烏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相關要求,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標準化目錄,規范依申請公開,積極有序做好政府信息公開各項工作,保障公眾的知情權、參與權和監督權。
(一)主動公開。
1.加強疫情防控信息公開。及時發布防控期間涉企舉措,第一時間在“義烏市場監管”微信公眾號和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發布《關于暫停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窗口服務 全面推行“網上辦”“掌上辦”的通告》《關于做好疫情防控期間全市各類單位食堂食品安全相關工作的通告》《義烏市市場監管局委托檢測業務網上辦理指南》等,第一時間讓企業和群眾知曉在疫情防控環境下的新政策。在復工復產階段,及時發布復工復產相關政策,并建立微信線上申報渠道,推進餐飲行業、“六小行業”復工便利化。出臺發布《關于服務企業復工復產全力穩企業穩經濟穩發展若干舉措》《關于充分發揮市場監管職能促進市場主體健康發展的若干舉措》等,加大退企業復工復產的支持力度,幫助企業和個體工商戶渡過難關。
2.推進監管執法信息公開。通過國家企業信用信息公示系統、浙江政務服務網及時公開行政處罰信息,對2020年作出的2732條行政處罰決定全部依法公開。在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公開食品安全監督抽檢信息19條,抽檢食品2750批次,合格率98.56%;發布產(商)品檢測檢驗信息26條,抽檢產(商)品386批次,合格率89.12%。指導全市28個執法部門編制部門年度雙隨機抽查計劃,并匯總印發了《義烏市2020年度“雙隨機、一公開”抽查計劃》。2020年,全市共開展雙隨機抽查581個,完成檢查3.97萬家,跨部門抽查103個,跨部門監管率17.7%,檢查結果公示率、抽查事項覆蓋率100%。其中我局共開展雙隨機抽查66個,完成檢查1.55萬家,跨部門抽查21個,跨部門監管率33.3%。
3.積極引導公眾參與。組織化妝品社會監督員開展監督檢查工作,充分發揮社會共治力量,檢查經營單位32家。邀請上溪鎮70余名“兩代表一委員”深度參與食品、藥品安全的監管、宣傳和監督等工作,每月隨機抽取兩名代表,協同市場監管所、經營戶黨員共同對轄區餐飲、食品、藥品單位進行監督檢查。組建廿三里食品安全宣傳員、社會監督員隊伍共27人,聯合廿三里街道發起食品安全“你拍我查”活動,鼓勵群眾參與食品安全監管。我局產(商)院開放實驗室,接待賓王小學的學生參觀食品、兒童用品等方面的檢測工作,普及質量安全知識
(二)依申請公開。
2020年我局共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申請33件,全部依法答復,另有6件申請人自行退回申請。其中當面申請1件,網絡申請15件,信函申請17件;屬于已主動公開9件,依申請公開16件,部分公開3件,不予公開2件,不屬于我局信息1件,信息不存在2件。2020年未收到政府信息公開相關行政復議或行政訴訟。
(三)政府信息管理。
完善信息公開制度,落實專人負責和信息審核制度,明確信息公開責任,注重公開內容與重點改革工作、日常監管工作、黨風廉政建設等緊密結合,提升信息公開的及時性和質量。嚴格執行保密審查制度,嚴防涉密信息泄露。
(四)平臺保障。
1.完善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標準化目錄。對照市場監管總局《食品藥品監管領域基層政務公開標準目錄》和省《縣級市場監管部門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基本目錄》,結合我局實際編制政府信息主動公開標準化目錄,突出食品藥品監管重點領域,使政府信息公開更貼近群眾關切。9月,基本完成目錄調整和內容補充完善工作。2020年,在市場監管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共發布各類信息1312條。
2.加強新媒體平臺建設。對微信公眾號模塊功能進一步優化,完善政務公開、便民服務等模塊,突出信息公開和“最多跑一次”改革要求,使群眾動動手指就能了解到企業的相關信息,同時,定期推送熱點聚焦、政策解讀、登記服務等內容,讓微信公眾號成為政務公開最前沿的窗口。目前,我局公眾號粉絲已超過5.5萬人。同時,充分利用“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微博回應群眾關切。年初,微博上出現網民微博舉報生產銷售“無標識”口罩、部分社交電商存在銷售商標侵權商品現象的輿情,我局在開展核查處置的同時,第一時間利用局微博賬號對處置結果進行公開。2020年,共通過新媒體平臺發布各類信息368條。
(五)監督保障。
定期檢查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微信公眾號和政務微博,確保內容及時更新。利用“義烏市政務公開監察系統”加強監測,及時更正錯誤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新 制作數量 | 本年新 公開數量 | 對外公開總數量 |
規章 | 0 | 0 | 0 |
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54 | -18 | 304824 |
其他對外管理服務事項 | 144 | 874 | 491642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804 | 107 | 2732 |
行政強制 | 37 | -1 | 2049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上一年項目數量 | 本年增/減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0 |
第二十條第(九)項 |
信息內容 | 采購項目數量 | 采購總金額 |
政府集中采購 | 13 | 821960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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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32 | 1 | 0 | 0 | 0 | 0 | 33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4 | 0 | 0 | 0 | 0 | 0 | 4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2 | 0 | 0 | 0 | 0 | 0 | 2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2 | 1 | 0 | 0 | 0 | 0 | 3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33 | 1 | 0 | 0 | 0 | 0 | 34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0年,我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有序開展,但仍存在兩方面的問題:一是部分重點領域目錄的信息條目較少,主動公開力度不夠,二是部分信息公開欄目更新不夠及時。2021年,我局將針對性地予以改進:
一是進一步完善信息公開機制。完善局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管理機制,定期維護,定期監督,按照上級要求及時調整政府信息公開專欄目錄,確保及時更新。
二是加強重點領域欄目維護。按照應公開盡公開的要求,加強信息挖掘。突出自由貿易試驗區建設、“最多跑一次”改革、事中事后監管改革、疫情防控、食品藥品安全等重點內容,第一時間發布相關政策并做好解讀。同時加大執法信息公開力度,推動依法行政。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無
義烏市市場監督管理局
2021年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