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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苑街道
2021-02-28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1-02-28 18: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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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北苑街道辦事處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按照職責權限依法規定行政措施。
(2)領導所屬工作部門的工作;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工作部門不適當的決定。
(3)編報和執行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報和執行財政預算,實行相應的財政管理體制;負責本轄區經濟發展管理工作,包括工業、農業、第三產業,繁榮區域經濟;負責本轄區科學、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計劃生育、環境和資源保護、安全生產、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人民武裝、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負責本轄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群眾性文化體育等活動,組織開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質。
(5)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門前三包”、大街小巷和居民區的保潔、綠化、亮化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
(6)負責本轄區社區建設、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居委會、村委會開展工作,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處理人民來信來訪;按屬地管理原則,制訂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并組織實施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舉辦便民、利民的社會公共事務和公共福利事業,負責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公共服務機構建設,負責優撫安置、救災救濟、擁軍優屬、殯葬改革、托幼養老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等工作。
(7)根據政府授權組織開發建設本轄區內重要的經濟社會發展項目。
(8)對需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
(9)保護轄區內全民所有的財產和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各種經濟組織合法權益。
(10)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1)依照法律的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本轄區干部、工作人員。
(12)辦理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基本情況
北苑街道位于義烏市區西北部,總面積36.6平方公里,總人口32萬(其中外來人口25萬),下設幸福、迎賓、建設、丹溪、四季、復興、望道、擁軍、柳青、凌云、愛民、春晗、稠山、崇德、經發、花園16個社區;內設11個職能辦公室。
(三)部門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北苑街道預算包括:街道本級預算。
二、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北苑街道辦事處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專戶資金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收入預算218369.81萬元,支出預算209565.83萬元。
(二)關于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收入預算218369.81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456.61萬元,占 2.5%;政府性基金收入 211134萬元,占 96.69%;上年結轉 1779.2 萬元,占 0.81%。
(三)關于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支出預算209565.83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97.19萬元、國防支出3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50.8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9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93.0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82.4萬元、節能環保支出28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02980.32萬元、農林水支出113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5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299.03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10萬元、其他支出15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3162.06萬元,公用經費支出301.32萬元,定額交通補貼43.2萬元,事業公務交通費24萬元,項目支出206035.25萬元。
(四)關于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09565.83 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565.83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0000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97.19萬元、國防支出3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50.8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97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793.09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82.4萬元、節能環保支出28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02980.32萬元、農林水支出113萬元、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335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299.03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10萬元、其他支出150萬元。
(五)關于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9565.83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263.83萬元,主要是項目支出略有增加。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897.19萬元,占30.3%;國防支出(類)30萬元,占0.31%;公共安全支出(類)150.8萬元,占1.5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97萬元,占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793.09萬元,占18.75%;衛生健康支出(類)382.4萬元,占4%;節能環保支出(類)28萬元,占0.29%;城鄉社區支出(類)2980.32萬元,占31.16%;農林水支出(類)113萬元,占1.18%;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335萬元,占3.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299.03萬元,占3.13%;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310萬元,占3.24%;其他支出(類)150萬元,占1.57%。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其他人大事務支出(項)205萬元,主要用于人大選舉及日常開支。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422.0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經費、設備購置、報刊征訂等。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721.1萬元,主要用于公用經費、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122萬元,主要用于信訪維穩事務。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項)3萬元,主要用于辦公場所修繕費。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64萬元,主要用于統計人員外包費用。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5萬元,主要用于財政人員培訓、街道內審等。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32萬元,主要用于紀檢監察經費。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民族事務(款)其他民族事務支出(項)9萬元,主要用于統戰事務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項)25萬元,主要用于團委、婦聯工作經費。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其他宣傳事務支出(項)131萬元,主要用于宣傳活動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款)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項)105萬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報酬、黨建工作經費。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食品安全監管(項)8萬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監管。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45萬元,主要用于三資人員外包費用。
(15)國防支出(類)其他國防支出(款)其他國防支出(項)30萬元,主要用于人武工作經費。
(16)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68.8萬元,主要用于依法行政訴訟律師代理費、司法宣傳等。
(17)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82萬元,主要用于平安創建、信訪、維穩等宣傳、國家安全、反邪教、禁毒等專項工作等。
(18)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97萬元,主要用于文體活動費用。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6萬元,主要用于勞動保障工作經費。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項)1035.25萬元,主要用于街道轄區內16個社區人員經費、工作經費等。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族管理事務支出(項)463萬元,主要用于民政工作經費。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192.56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96.28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
(24)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70.4萬元,主要用于公共衛生經費。
(25)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事務(項)6萬元,主要用于日常計生工作管理經費。
(26)衛生健康支出(類)財政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項)300萬元,主要用于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
(27)衛生健康支出(類)老齡衛生健康事務(款)老齡衛生健康事務(項)6萬元,主要用于老齡工作經費。
(28)節能環保支出(類)污染減排(款)生態環境執法監察(項)28萬元,主要用于環保工作經費。
(29)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項)10萬元,主要用于行政服務中心工作經費。
(30)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118萬元,主要用于創建工作經費。
(31)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2852.32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
(32)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27萬元,主要用于農業工作經費。
(33)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防災減災(項)70萬元,主要用于林業工作經費。
(34)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16萬元,主要用于水利工作經費。
(35)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類)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項)335萬元,主要用于工商企業管理工作經費。
(3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294.03萬元,主要用于參公人員經費。
(37)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其他自然資源事務支出(項)5萬元,主要用于國土工作經費。
(3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安全監管(項)78萬元,主要用于安全生產工作經費。
(39)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消防事務(款)其他消防事務支出(項)232萬元,主要用于消防工作經費。
(40)其他支出(類)其他支出(款)其他支出(項)150萬元,主要用于不可預見支出。
(六)關于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530.58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3162.0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2.公用經費368.52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關于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200000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172222萬元,主要是柳青工業區有機更新及鐵西區塊有機更新后續尾款支付。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均為城鄉社區支出(類)200000萬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200000萬元,主要用于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房建及配套工程、雨污分流工程、綠化工程、創建工程、水利建設工程、三改一拆費用、規劃設計費用、有機更新收購項目等。
(八)關于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或下降)0%。
2.公務接待費:2021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5萬元,比上年執行數下降50%。主要用于接待非同城公務活動,三改一拆等專項活動快餐支出等。減少的主要原因是上級政策要求盡量減少同城公務招待。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或下降)0%。
(九)關于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項目支出表預算情況說明
北苑街道辦事處2021年項目支出預算206035.25萬元。(詳見預算公開表9 項目支出表)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北苑街道辦事處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368.52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北苑街道辦事處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721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721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北苑街道辦事處及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5輛,其中,應急機要通信用車0 輛、一般執法執勤用車0 輛、行政執法專用車 0輛、特種專業技術用車5輛(均為消防車)、其他用車0輛。單位無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2021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及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北苑街道辦事處有道路及市政配套工程、有機更新收購項目等37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05434.45萬元。(詳見預算公開表中的績效目標表)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單位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單位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指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結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