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綜合政務/政務公開
通知
關于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的通知(征求意見稿)
義烏市人民政府門戶網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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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02-05
主動公開
有效
發布時間:2021-02-05 10: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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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向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及時提供政務信息查閱服務,充分發揮政務信息對人民群眾生產、生活和經濟社會活動的服務作用,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浙江省基層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試點工作實施方案的通 知》(浙政辦發〔2017〕82號)有關要求,結合我市實際,現將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加強對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工作的組織領導
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是政府機關主動公開政務信息及公民、法人和社會組織依法獲取政務信息的重要渠道。設立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是《條例》的規定,也是各級國家綜合檔案館、公共圖書館、行政服務中心等的職能。
市政府辦公室作為政務信息公開工作的主管部門,負責本行政區域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的推進、指導、協調和監督。市檔案館、市圖書館、市行政服務中心、中心醫院、商城集團為市級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的 實施單位,負責全市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工作的日常管理服務等工作。其他政府部門及各鎮街作為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 的實施單位和市級查閱場所的共建單位,負責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工作的日常管理服務及向市級查閱場所提供應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等工作。
各鎮街和市政府各部門要高度重視,按照“統一領導、各負其責、安全保密、便于利用”的原則,建立起主管部門牽頭指導,相關部門具體承辦、密切協作、共同努力的工作格局,確保今年12月底前,規范有序的完成市里下達的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
二、切實加強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的建設和管理
市政府在市檔案館、市圖書館和市行政服務中心、中心醫院、國際商貿城設立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掛“義烏市政務信息公開查閱中心”牌子,在各行政大樓、各鎮街設立本大樓、本鎮街政務信息公開場所,掛“政 務公開查閱點”牌子,各村(社區)由各鎮街負責統一設立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掛“政務公開查閱點”牌子。各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實施單位要將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管理作為一項重要工作,在場地建設、辦公設施配置、人員、經費等方面予以保障,按照便民利民原則,向社會公眾集中提供規范、系統、有效的政務信息。
(一)辦公設施。要開辟相對獨立的場所,確保一定的辦公面積;要設置一定數量的座席,配置必要的辦公家具;建設順暢快捷的網絡環境,配備一定數量的電腦、打印機和復印機等設備。
(二)人員經費。要配備相應的工作人員,負責查閱場所政務信息的接收、登記、保管、利用、歸檔等日常管理服務工作;要有一定的工作經費,確保政務信息公開查閱服務工作順利開展,為公眾提供優質高效的查閱服務。
三、切實做好應主動公開政務信息的提供工作
及時向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提供本單位應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是行政機關的一項法定義務。各共建單位要加強協同合作,及時、主動、完整地分別向市檔案館、市圖書館、市行政服務中心等市級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提供本單位應主動公開的政務信息,并作為政務信息公開的一項日常工作。要建立相應的工作制度,明確報送人員,強化崗位職責,切實做好應公開政務信息的日常提供工作。
四、切實加強對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的監督考核
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工作作為政務信息公開工作考核評議的一項主要內容,市政府辦公室將加強對其建設及利用情況的監督檢查,并以一定形式對有關情況進行通報。各鎮街、部門要高度重視,把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場所建設利用及向市級查閱場所提供應主動公開政務信息工作納入本單位政務信息公開的工作范圍,明確專人辦理相關具體事宜。各信息公開查閱場所要根據工作實際,制定政務信息接收、管理和利用制度,切實做好政務信息公開提供利用工作,努力為社會公眾提供方便快捷的政務信息查閱服務。
(三)工作制度要按照有關規定建立健全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工作制度和工作機制,做好政務信息的接收、管理、查閱 利用、收費、登記備案等工作,為公眾查閱、索取政務信息提供便利。同時,市級查閱場所要定期對政府部門應提供的政務信息情況和政務信息公開查閱利用情況進行匯總分析,為主管部門加強和推進政務信息公開工作提供參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