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7047085929/2021-369009
黨政綜合辦
2021-03-01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1-03-01 16: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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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上溪鎮人民政府概況
上溪歷史悠久,人文底蘊深厚。上溪鎮是浙江省中心鎮,位于義烏市西部,鎮域面積102.8平方公里,下轄45個行政村、2個居委會,戶籍人口5萬余人。與金東區、浦江縣、蘭溪市接壤。
(一)主要職能
1. 促進經濟發展
2. 維護社會穩定
3. 做好公共服務
4. 加強社會管理
5. 鞏固基層政權
6. 完成其他事項
(二)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上溪鎮預算包括:上溪鎮政府財政預算、上溪鎮政府本級預算。
二、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單位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上溪鎮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單位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專戶資金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國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農林水支出、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收支總預算69452.66萬元。
(二)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收入預算34726.33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726.33萬元,占28 %;政府性基金收入25000萬元,占72%。
(三)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支出預算34726.33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474.03萬元、國防支出4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571.8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8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39.9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5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7808.28萬元、農林水支出274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71.28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8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3197.99萬元,公用經費支出412.34萬元,項目支出31116萬元。
(四)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69452.66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9726.33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5000萬元;支出包括: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3474.03萬元、國防支出4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571.8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18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539.93萬元、衛生健康支出659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7808.28萬元、農林水支出274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71.28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8萬元。
(五)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9726.33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增加2217.14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3474.03萬元,占35.72 %;國防支出(類)40萬元,占0.41%;公共安全(類)1571.80萬元,占16.1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180萬元,占1.8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539.93萬元,占5.55%;衛生健康支出(類)659萬元,占6.78%;城鄉社區支出(類)2808.28萬元,占28.87%;農林水支出(類)274萬元,占2.82%;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171.28萬元,占1.7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8萬元,占0.08%。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事務1606.99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事務930.6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頂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活動(項)事務6.7萬元,主要用于專項業務活動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事務337.5萬元,主要用于相關機構事務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事務150萬元,主要用于日常業務之外開展的專項統計工作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事務10萬元,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事務10萬元,主要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商貿事務(款)招商引資(項)事務80萬元,主要用于招商引資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檔案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事務6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檔案事務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事務7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組織事務的支出。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食品安全監管(項)事務20萬元,主要用于食品安全管理方面的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事務147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13)國防支出(類)其他國防支出(款)其他國防支出(項)事務4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國防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普法宣傳(項)事務180萬元,主要用于普法宣傳方面的支出。
(15)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其他司法支出(項)事務29.4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司法方面的支出。
(16)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事務1362.4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的支出。
(1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文化和旅游(款)旅游宣傳(項)事務180萬元,主要用于文化旅游宣傳方面的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項)事務146萬元,主要用于2個社區建設方面的支出。
(1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事務113.0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實際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20)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事務56.53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在鄉復員、退伍軍人生活補助(項)事務45萬元,主要用于退役軍人事務方面的支出。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撫恤(款)其他優撫支出(項)事務6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優撫的支出
(23)衛生健康支出(類)計劃生育事務(款)計劃生育服務(項)事務51萬元,主要用于計劃生育服務的支出。
(24)衛生健康支出(類)財政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項)事務378萬元,主要用于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支出。
(25)衛生健康支出(類)其他衛生健康支出(款)其他衛生健康支出(項)事務230萬元,主要用于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26)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款)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項)事務267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的支出。
(27)城鄉社區支出(類)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款)城鄉社區環境衛生(項)事務1317萬元,主要用于城鄉社區環境衛生的支出。
(28)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事務1388.85萬元,主要用于他城鄉社區的支出。
(29)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事務150萬元,主要用于對其他農業方面的支出。
(30)農林水支出(類)林業和草原(款)其他林業和草原(項)事務20萬元,主要用于林業資源保護支出。
(31)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事務104萬元,主要用于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支出。
(32)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事務171.3萬元,主要用于鎮國土人員支出。
(33)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安全監管(項)事務8萬元,主要用于應急管理安全監管方面的支出。
(六)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9726.33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3197.9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2.公用經費412.34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2500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減少7448.81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25000萬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項)事務5500萬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收購土地過程中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等支出。
(2)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事務2562萬元,主要用于土地開發過程中的各項支出。
(3)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事務11778萬元,主要用于城鎮道路、綠化等基礎設施。
(4)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事務5160萬元,主要用于農村美麗鄉村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八)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1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17萬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及村干部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已經實行車改,無此項支出。
(九)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項目支出表預算情況說明
上溪鎮人民政府2021年項目支出預算31116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上溪鎮人民政府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 412.34 萬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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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上溪鎮人民政府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548萬元,其中: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548萬元。
3.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上溪鎮人民政府有美麗城鎮建設項目等61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30619.4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單位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單位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指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結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