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322980056Q/2021-369212
福田街道
2021-03-02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1-03-02 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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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福田街道概況
(一)主要職能
1.編報和執行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報和執行財政預算,實行相應的財政管理體制;負責本轄區經濟發展管理工作,包括工業、農業、第三產業,繁榮區域經濟;負責本轄區科學、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計劃生育、環境和資源保護、安全生產、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人民武裝、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2.負責本轄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村、群眾性文化體育等活動,組織開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質。
3.配合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門前三包”、小街小巷和居民區的保潔、綠化、亮化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
4.負責本轄區社區建設、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居委會、村委會開展工作,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處理人民來信來訪;按屬地管理原則,制訂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并組織實施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舉辦便民、利民的社區公共事務和公共福利事業,負責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公共服務機構建設,負責優撫安置、救災救濟、擁軍優屬、殯葬改革、托幼養老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等工作。
5.根據政府授權組織開發建設本轄區內重要的經濟社會發展項目。
(二)福田街道預算單位構成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福田街道預算包括:福田街道本級預算。
二、福田街道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福田街道2021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福田街道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專戶資金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國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農林水支出,自然資源海洋氣象支出,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等支出。福田街道2021年收支總預算26565.26萬元。
(二)福田街道2021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福田街道2021年收入預算30273.2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5446.67萬元,占18%;政府性基金收入23708萬元,占78.3%;專戶資金500萬元,占1.65%;上年結轉618.6萬元,占2.05 %。
(三)關于福田街道2021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福田街道2021年支出預算26565.26萬元。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15.63萬元,國防支出1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5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73.0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2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1544.3萬元,農林水支出24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82.31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1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3317.79萬元,公用經費支出337.46萬元,定額交通補貼38.82萬元,事業公務交通費29.76萬元,項目支出22841.43萬元。
(四)關于福田街道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福田街道2021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30273.27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565.27萬元、政府性基金收入23708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2815.63萬元,國防支1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5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1273.02萬元,衛生健康支出32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21544.3萬元,農林水支出24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82.31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110萬元。
(五)關于福田街道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福田街道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565.26萬元,比2020年執行數減少3231萬元,主要是2021年收入減少。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2815.63萬元,占42.89%;國防支出(類)10萬元,占0.15 %;公共安全(類)50萬元,占0.76%;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0萬元,占0.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1273.02萬元,占19.39%;衛生健康支出(類)320萬元,占4.87%;城鄉社區支出(類)1544.3萬元,占23.52%;農林水支出(類)240萬元,占3.66%;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182.31萬元,占2.7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110萬元,占1.68%。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其他人大事務支出(項)150萬元,主要用于人大政協黨代表活動經費。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412.83萬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員經費、行政在職公用經費、村干部報酬、報刊征訂、公務接待等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501.8萬元,主要用于雇員工資福利、公務接待、財政財務管理經費、法律服務等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專項業務活動(項)10萬元,主要用于工作布置會、學習培訓、考察活動經費等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信訪事務(項)3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信訪工作經費。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項)320萬元,主要用于網絡維護、辦公場所修繕等街道其他事務性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計信息事務(款)專項普查活動(項)10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統計部門開展人口普查、經濟普查、農業普查、投入產出調查等周期性普查工作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3萬元,主要用于財政財務管理經費。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3萬元,主要用于紀律檢查事務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檔案事務(款)其他檔案事務支出(項)1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檔案數字化管理。
(1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項)1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團委、婦聯各項活動經費支出。
(1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其他宣傳事務支出(項)5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宣傳事務方面的支出。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戰事務(款)其他統戰事務支出(項)20萬元,主要用于中國共產黨統戰部門的事務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款)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項)8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黨建事務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市場監督管理事務(款)食品安全監管(項)2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轄區食品安全管理的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95萬元,主要用于街道疫情防控專項經費及不可預見費。
(17)國防支出(類)其他國防支出(款)其他國防支出(項)1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人武工作經費的支出。
(18)公共安全支出(類)司法(款)基層司法業務(項)2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司法業務的支出。
(19)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3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公共安全的支出。
(20)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體育與傳媒支出(項)2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文體活動經費的支出。
(21)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款)勞動保障監察4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勞動保障管理事務支出。
(22)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基層政權和社區建設(項)891.43萬元,主要用于街道下轄13個社區居委會補助。
(23)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2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轄區困難群眾救濟費、老齡工作經費及民政購買社區服務等支出。
(2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201.06萬元,主要用于由單位繳納的行政事業人員基本養老保險支出。
(2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100.53萬元,主要用于由單位實際繳納的行政事業人員職業年金支出。
(2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退役軍人管理事務(款)其他退役軍人事務管理支出(項)20萬元,主要用于退役軍人事務支出。
(27)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30萬元,主要用于的公衛計生管理工作經費的支出。
(28)衛生健康支出(類)財政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款)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項)29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轄區居民醫療保險的配套補助。
(29)城鄉社區支出(類)其他城鄉社區支出(款)其他城鄉社區支出(項)1544.3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的人員經費、公用經費等方面的支出。
(30)農林水支出(類)農業(款)其他農業支出(項)20萬元,主要用于農村農業工作的支出。
(31)農林水支出(類)林業(款)其他林業和草原支出(項)10萬元,主要用于林業工作的支出。
(3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10萬元,主要用于水利工作的支出。
(33)農林水支出(類)農村綜合改革(款)對村民委員會和村黨支部的補助(項)200萬元,主要用于村干部報酬補助。
(34)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行政運行(項)177.31萬元,主要用于國土所參公人員經費、公用經費支出。
(35)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類)自然資源事務(款)國土整治(項)5萬元,主要用于國土整治經費支出。
(3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安全監管(項)4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安全生產監管工作經費的支出。
(37)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應急管理事務(款)其他應急管理支出(項)1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應急管理工作經費的支出。
(38)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消防事務(款)其他消防事務支出(項)6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專職消防隊工作經費的支出。
(六)關于福田街道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福田街道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723.83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3317.79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2.公用經費406.04萬元(此公用經費口徑包含日常公用經費及定額車輛經費、個人定額交通補貼、公共交通費等),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七)關于福田街道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福田街道2021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20000萬元,比2021年執行數增加5326萬元,主要是土地出讓地塊多,收入增加。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類)20000萬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項)事務1000萬元,主要用于街道重點工程征遷工作的支出。
(2)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事務50萬元,主要用于土地建設支出。
(3)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事務16170萬元,主要用于完善國有土地使用功能的配套設施建設和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4)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事務2780萬元,主要用于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八)關于福田街道2021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1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或下降)0%。
2.公務接待費:2021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9萬元,主要用于接待招商及外來單位人員用餐等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1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比上年執行數增長(或下降)0%。
(九)關于福田街道2021年項目支出表預算情況說明
福田街道2021年項目支出預算22841.43萬元。(項目明細見附件)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1年福田街道本級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06.04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21年福田街道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3534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25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340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09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0年12月31日,福田街道及所屬各預算單位共有車輛10輛,其中水罐消防車1輛,泡沫消防車1輛,普通消防車4輛,微型消防車4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0臺(套)。
2021年部門預算安排購置消防云梯車1輛,單位價值200萬元以上大型設備1臺(套)。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1年福田街道有黨建工作經費等42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2171.43萬元。(績效目標表見附件)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指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結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