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義烏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本年報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條例》)和國務院、省政府辦公廳有關通知要求,在2021年度義烏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政府信息公開年度報告的基礎上編制。報告內容包括2021年度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和改進情況等。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自2021年1月1日起至2021年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義烏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辦公室聯系(地址:義烏市賓王路366號,郵編:322000,電話:0579-85589088)。
(一)主動公開
1.2021年度政務公開工作要點完成情況:1.政務動態(tài)類等信息140條、通知公告50條、人事信息1條、財務信息27條、統計數據1條等共219條;
2.業(yè)務管理類信息。主要包括:不動產登記公告238條、土地招拍掛公告和結果公示219條、農村集體土地征收178條、城鄉(xiāng)規(guī)劃50條、農轉用報批21條、劃撥供地結果公示62條、用地批前公示條232,其他業(yè)務類信息850條等共1850條;
3.政策法規(guī)類的信息。內容包括:房屋、土地、地質礦產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guī)、規(guī)定及政策解讀等共11條。
(二)依申請公開
2021年度收到依申請公開信息198條,其中當面申請29條,網絡申請51條,信函申請118條;按時辦結數185條,延期辦結數13條;申請答復數185條(13條延期2022年),其中屬于已主動公開范圍數18條,同意公開答復數51條;同意部分公開答復數6條,不同意公開答復數18條,不屬于本行政機關公開數10條,申請信息不存在數72條,告知做出更改補充數2條,告知通過其他途徑辦理數8條。
(三)政府信息管理
義烏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加強對政府信息公開的管理,各科室、單位擬制公文時,必須在公文擬稿單上明確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不予公開等屬性,隨送審稿一并報批,擬不公開的公文,應當依法依規(guī)說明理由。對擬不公開的政策性文件,報批前應先送局辦公室審查。制發(fā)公文時,應按照公文確定的公開屬性,在附注位置加括號標注“主動公開”、“依申請公開”或者“不予公開”。 政府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工作遵循“誰起草、誰審查,先審查、后公開,誰公開、誰負責”和“一事一審”原則。
做好征地類信息的主動公開工作,累計前往1015個村(次)張貼各類公告,其中征地預公告、征地啟動公告171個,涉及362個行政村,擬征地公告、補償安置方案公告共178個,涉及434個行政村,義烏市人民政府征收土地、補償安置方案公告108個,涉及219個行政村,確保了群眾的知情權。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管理
義烏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開通有“義烏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官方微信,推送內容圍繞局重點工作推進進展情況、不動產登記“綜合創(chuàng)新示范”工作、國土空間規(guī)劃工作、建設項目規(guī)劃選址和用地預審、農房確權登記發(fā)證、民生熱點實事等重點工作,涵蓋本系統新聞工作動態(tài)、經驗做法、調研活動等。
2021年,“義烏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微信公眾號及時發(fā)布決策信息,公布政情、資訊、重點民生工程進展、群眾關注的熱點信息,全年推送時政新聞和工作動態(tài)信息158條。借助政務新媒體的傳播優(yōu)勢,提高了政務工作效率,更好地滿足了公眾信息和服務需求,也受到公眾的極大關注,提升了自然資源系統的良好社會形象。
(五)監(jiān)督保障
我局嚴格落實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的部署,明確政務公開發(fā)布員、審核員,落實信息公開保密審查、源頭管理、發(fā)布審核機制,及時將涉及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組織切身利益,需要社會公眾廣泛知曉或者參與的信息在網站上公開,讓公眾更加快捷方便地了解到相關的政府信息。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fā)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guī)章 | 0 | 0 | 0 |
行政規(guī)范性文件 | 3 |
| 7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5295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42 |
行政強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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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yè)性收費 | 13.748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yè) 企業(yè)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84 | 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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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198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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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56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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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8 |
(二)部分公開(區(qū)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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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6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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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guī)禁止公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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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危及“三安全一穩(wěn)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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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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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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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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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7.屬于行政執(zhí)法案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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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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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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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110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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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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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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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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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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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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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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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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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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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3.其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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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總計 | 174 | 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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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 187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xù)辦理 | 1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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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3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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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5 | 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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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 | 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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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義烏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微信公眾號發(fā)布信息落后于其他單位;政務服務領域數字化程度較低;政府信息公開行政訴訟、行政復議案件等情況還存在。
改進情況:1.加強政務新媒體建設,及時發(fā)布相關工作動態(tài)信息;2.進一步加強與科室單位的協調,及時提供相關政府信息公開反饋材料和行政訴訟、行政復議的證據材料。進一步明確承辦責任,做好答辯舉證工作。建立調解機制,切實有效化解行政爭議。做好典型行政訴訟旁聽和典型案例通報工作,規(guī)范行政行為。強化問題整改,建立責任倒查機制。進一步探索數字化改革工作,通過數字表單的建立、電子簽名(章)的使用、數據資源的整合,讓線上審批業(yè)務更加便捷;推進審批就近辦。全面推動改革向基層延伸,努力打通窗口“就近辦”最后一公里。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2021年,義烏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共發(fā)出5件要求申請人繳納政府信息處理費收費通知書,合計金額16690元,實際收取2件共730元。對于2件政府信息處理費收費通知書發(fā)出但未實際繳費的申請人,義烏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視為其放棄信息公開權利,不予答復申請人的信息公開事項。另一件政府信息處理費收費通知書發(fā)出但時間未到,義烏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暫不予答復信息公開事項。
義烏市自然資源和規(guī)劃局
二O二二年一月十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