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義烏市后宅街道辦事處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一、總體情況
2021年后宅街道嚴格貫徹落實《信息公開條例》規定,深入推進依法治理,將政府信息公開作為全面推行法制公開、轉變政府職能、實現管理創新、建設人民滿意服務型政府的一項重要舉措,政府信息法制建設得到進一步完善。街道通過加強組織領導,持續健全組織機構,不斷完善公開制度,并依照“合法、全面、準確、及時”的要求,全面完成各項信息公開任務。
(一)主動公開
街道堅持“公開為常態、不公開為例外”的原則,堅持全面推進政務公開工作,全面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和結果五公開。一是完善工作制度,落實主體責任。成立了以街道主任為組長,分管領導為副組長的政務公開工作組,由黨政辦扎口負責日常工作,并做好政務公開工作的協調和監督檢查。二是及時修訂完善主動公開基本目錄,進一步充實各欄目的信息發布工作,扎實推進決策公開、執行公開、管理公開、服務公開、結果公開。三是在決策公開中,做好重大決策預公開。對涉及公共利益、公眾權益、需要廣泛知曉的事項和社會關切的事項以及法律法規和市政府規定需要公開的事項,均通過政府網站、網絡、新媒體等方式,依法、及時、全面、準確、具體地向社會公開。2021年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共2632條,其中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1025條,政務微信公開政府信息1549條,政務微博公開政府信息109條,其他方式公開政府信息437條。
(二)依申請公開
街道高度重視依申請公開工作,不斷完善制度機制,拓寬申請渠道,提供高效便捷服務。嚴格把好受理、辦理、答復三個關鍵環節,積極做好相關信息資料的收集整理,做好與申請人的溝通聯系,及時向申請人通報申請公開政府信息辦理進展情況,對重大熱點信息及時回復。堅持依法規范辦理,狠抓依申請辦理質量,切實保障公眾知情權,積極化解社會矛盾,不斷增強人民群眾獲得感。2021年街道收到社會公眾有關政府信息公開申請6起,其中網絡申請3起、信函申請3起,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信函申請1起,均為公民提交,100%按時按要求答復辦結。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健全政府信息管理各項工作,確保各項數據“統得出、報得準、可核查”。加強信息審核,確保內容發布準確、語言表述規范、公開過程可查,制定《后宅街道信息公開保密審查制度》、《后宅街道政務公開政策解讀制度》,進一步規范信息保密審查工作,落實主要負責人“第一解讀人”職責。圍繞各項經濟社會熱點和群眾辦事服務的難點痛點堵點,加強輿情監測、研判、回應,及時解疑釋惑、化解矛盾。積極推動依申請公開向主動公開轉化,擬制公文時,明確公開屬性,擬不公開的,依法依規說明理由,做到能公開盡量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管理
一是強化街道網頁建設管理。安排專人負責,加強街道網頁內容建設,豐富信息資源;注重每次測評結果,并按要求及時整改;及時更新網頁的各個板塊,確保相關內容準確及時,使其成為社會公眾便捷、全面獲取重點政府信息的權威渠道。二是與融媒體建立深度合作,建立“后宅之窗”廣電欄目,規范“愛后宅”微信公眾號、微博運維管理,依托融媒體平臺,推廣擴展街道政務新媒體影響力。三是并積極利用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擴大信息公開領域,使群眾的知曉率大幅提高,參與度、傳播率持續增強。
(五)監督保障
嚴格落實政務公開監督保障工作機制,每季度對政務公開情況進行檢查回頭看。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組織監督。成立監督檢查小組,制定《后宅街道政務公開工作責任追究制度》、《后宅街道政務公開舉報投訴制度》,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跟蹤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教訓,解決政務公開出現的新情況新問題。2021年,后宅街道未發生責任追究情況。二是落實內部管理和責任考核追究制度,制定《后宅街道政務公開年終考核制度》,精確到各科室、共建委、社區。每季度對的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現場督查,計入年終考核情況。三是積極暢通渠道,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在門戶網站上公開咨詢和投訴渠道,及時回復社會關切,充分發揮社會監督作用。四是完善社會評議制度,制定《后宅街道政務公開社會評議制度》,針對評議發現的問題,落實整改措施,切實發揮評議工作的正向激勵作用。年終發放《義烏市后宅街道政務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表》,接收群眾監督評議,群眾評議滿意率100%。全年無因政務公開工作不到位引起矛盾糾紛,全年無政府信息公開復議、訴訟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0 | 0 | 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7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行政強制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6 | 0 | 0 | 0 | 0 | 0 | 0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 | 0 | 0 | 0 | 0 | 0 | 1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 | 0 | 0 | 0 | 0 | 0 | 1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3 | 0 | 0 | 0 | 0 | 0 | 3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7 | 0 | 0 | 0 | 0 | 0 | 7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雖然我街道在政府信息公開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績,但與上級的要求和廣大干部群眾的期待相比,仍有差距和不足,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面:一是政務信息內容的規范性有待加強;二是政務公開后信息反饋有所欠缺。
改進情況:1.強化管理,提高信息公開的質量。進一步建立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加強信息審核、發布、監督等工作,促進工作的規范化、常態化,加快公開后信息反饋速率。2.加強熱點公開,拓展公開內容。群眾關注的人、財、物等熱點事項,必須及時公開,突出真實性、廣泛性、時效性,接受群眾監督。3.規范權力,加大監督力度。繼續按照《條例》和市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要求,加大對重點領域的信息公開,將政府信息置于陽光之下。4.主動學習兄弟鎮街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中的先進經驗,結合我街道的實際情況,不斷提高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我街道未發出政府信息處理費收費通知書,不存在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
義烏市人民政府后宅街道辦事處
2022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