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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2-01-18 13:5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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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發揮直達資金使用效益,我市嚴格落實上級有關工作要求,規范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直達資金下達情況
2021年,上級共下達我市各類直達資金3.59億元,其中:中央直達資金2.39億元,主要包括“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0.60億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0.53億元、“優撫對象補助經費”0.30億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0.18億元、“農田建設補助資金”0.13億元、“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專項資金”0.13億元、其他資金0.52億元等;省級直達資金1.20億元,主要包括“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0.52億元、“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0.32億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經費”0.14億元、其他資金0.22億元。
收到直達資金后,我市第一時間按照直達資金使用范圍分配落實,確保及時將直達資金下達至各相關單位。
二、直達資金執行情況
“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學生資助補助經費”、“體制結算_各項結算補助”3筆直達資金中有87.98萬元因不滿足支付條件暫未支付,需結轉至2022年執行,其余直達資金執行率為100%。
三、主要工作舉措
1.建立健全工作機制。建立業務督辦機制。在去年成立直達資金工作專班基礎上,不斷健全完善“業務處室分口指導+專班全過程指導”并行的業務機制,對直達資金分配、下達和使用進行全過程督促指導,幫助解決實際問題和困難。建立定期通報制度。每半月分別以業務科室、資金使用部門為單位對直達資金和參照直達資金的分配、支出進度進行通報,督促提醒加快直達資金執行進度,確保應付盡付。
2.加強資金監督管理。依托直達資金監控系統,對直達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提醒,通過系統預警規則及時發現問題,促進資金落實到位、規范使用。嚴格把好直達資金支出關,要求資金使用單位根據實際需要合理安排支出,按照預算規定用途使用資金,嚴禁采取以撥代支、虛列支出、超進度撥款等方式人為拉高支出進度。
四、取得主要成效
圍繞“直接惠企利民”的政策目標,我市將資金分解落實到“免費義務教育經費”、“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補助”、“農田建設補助”、“棚戶區(城中村)安置房項目”、“撫恤優待經費”等項目,進一步提升地方防范社保支出風險的能力,增強地方醫療、教育、農業投入保障能力,確保困難群眾基本生活、醫療救治、保障住房得到應有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