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規定編制本報告。本年度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2021年1月1日至2021年12月31日。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政務公開辦聯系(電話:0579-85410963)。
一、總體情況
2021年,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按照《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印發2021年浙江省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浙政辦發〔2021〕28號)文件要求,認真制定《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2021年義烏市政務公開工作要點的通知》,積極履行政務公開工作主管部門職責,深入推進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進一步提升政務公開工作水平。
(一)主動公開
本年度通過義烏政府門戶網站、《義烏市人民政府公報》等平臺主動公開市政府及市府辦行政規范性文件13件,市政府其他文件56件,人事任免文件43件,政策解讀239篇。準確發布市府辦2021年度部門預算、2020年度部門決算信息、2020年度政府信息公開年報,集中發布2021年度市人大代表建議、議案和政協提案辦理情況,按規定發布2021義烏市重大行政決策事項目錄。持續加大執行公開力度,通過“義烏市政府重點工作落實情況”專題,定期發布2021年政府工作報告重點任務、民生實事項目、工作攻堅競賽的執行情況。創新政策解讀方式,增設“民生政策萬家”政策解讀欄目,采用政策宣講點單服務、云展覽、網絡課堂等方式,有針對性地開展點單式政策宣講和深度解讀。
(二)依申請公開
編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辦理參考文書》,進一步明確辦理規則,完善辦理流程,提高答復效率。加強對全市政府信息依申請公開業務培訓和案例指導,不斷提升辦理答復質量。調查核實涉及依申請公開辦理的投訴和建議,督促存在問題單位做好整改工作。2021年,市政府辦公室代表市政府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02件,均在法定期限內予以答復。
(三)政府信息管理
繼續落實“五公開”納入辦文辦會公開制度,堅持“應公開盡公開”原則,將公文公開屬性源頭認定和發布審查嵌入發文流程。2021年,經政務公開工作機構審核的市政府公文共101件,主動公開73件,主動公開率達72.28%。完善“政策文件及解讀”欄目,規范化設置“上級文件、行政規范性文件、其他文件、政策解讀”等子欄目,動態調整和更新全市政府信息公開標準目錄。系統清理、實時更新現行有效的行政規范性文件,梳理全市規范性文件清單,完成網站1萬余條政策文件公開要素的統一規范工作,在政府網站政策文件專欄集中公開。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深化政府門戶網站主渠道和政務新媒體分眾化公開載體建設和管理。開展政務公開欄目優化,加強信息發布管理,實行信息發布日監測、日通報、日整改制度。強化政務新媒體集約化管理,全年注銷更新維護不及時的政務新媒體賬號10個,目前備案登記在冊的57個政務新媒體全部納入政務矩陣動態備案管理。加強政務公開專區建設,依托數字化改革,全力打造村(社區)集約化、一體化、智能化的政務公開“一張屏”系統,實現信息一站發布、一站查看、一站管理,不斷提升村(社區)政務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工作水平。創新政務公開模式,在全省縣(市、區)中率先完成掌上公開手機門戶應用開發,在浙里辦平臺創建義烏市“掌上公開”模塊,構建“一平臺兩端口”(微信公眾號和“浙里辦”APP兩個端口)模式,滿足群眾多元需求。強化面向老年人、殘障人士等特定人群的服務能力建設,完成政府門戶網站、移動端適老化、無障礙改版。
(五)監督保障
完善督查考核機制,將政務公開工作納入全市績效考評體系,通過正向激勵與負向激勵相結合、重點工作和日常工作相結合的方式進行年終考績,壓實部門責任。完善政務公開社會評議機制,采用電話訪問、問卷評議、網上評議等方式組織全市范圍內社會評議調查活動。2021年,市府辦政府信息公開群眾滿意度為96.3%。全年未發生責任追究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8 | 2 | 170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0 |
行政強制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15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59 | 16 | 0 | 0 | 27 | 0 | 202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34 | 4 | 0 | 0 | 0 | 0 | 38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3 | 0 | 0 | 0 | 1 | 0 | 4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1 | 0 | 0 | 0 | 0 | 0 | 1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1 | 0 | 0 | 0 | 0 | 0 | 1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02 | 12 | 0 | 0 | 0 | 26 | 140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159 | 16 | 0 | 0 | 27 | 0 | 202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15 | 0 | 0 | 2 | 17 | 0 | 0 | 0 | 1 | 1 | 6 | 0 | 0 | 0 | 6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主要問題:一是理論水平和業務能力有待進一步提高,需加強指導培訓,不斷提升政務公開工作人員工作水平。二是政府開放渠道有待拓展,積極謀劃政府開放日活動,探索面對面解讀模式。
改進措施:一是加強日常工作指導,定期組織開展政務公開培訓和研討交流,不斷提升業務能力,總結和匯編依申請公開典型案例。二是制定全年政府開放日活動方案,確定每月主題內容,組織開展以行政機關、公共服務場所為主的線下系列主題開放活動,形成規模效應。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一是本年度發出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通知書共2件,總金額為21680元。二是本年度實際收取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的總金額為15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