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002609434C/2022-500557
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
2022-10-28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2-10-28 15: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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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指導思想
忠實踐行習近平總書記“八八戰略”、奮力打造“重要窗口”,加快推動義烏高質量高水平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積極應對“需求收縮、供給沖擊、預期轉弱”三重壓力,加強自然資源要素保障,統籌做好自然資源“強保障、優配置、優服務”,為有效實施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土地利用年度計劃,科學安排國有建設用地供應,加強土地市場調控,促進土地節約集約利用,堅持重點保障,合理調配用地指標,充分挖掘存量土地潛力,助力我市經濟社會全面協調可持續發展,制定本計劃。
二、 基本原則
(一)堅持重點保障,合理調配
堅持以“人民為中心”,優先安排社會民生、重點保障重大基礎設施及公共設施項目用地,優化提升城市綜合承載力,建成世界小商品之都。結合自貿區建設,促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推動產業結構優化升級。重點支持聚焦新能源汽車、構筑數字產業變革,提升生命健康,實現“碳達峰碳中合”,從嚴控制規模較小、生產能力不高的限制類項目用地,嚴禁高能耗、高物耗、高污染、低附加值的產業項目用地。
(二)供需平衡, 優化配置
綜合考慮當前房地產土地市場形勢、我市潛在房屋供應量、土地供應調控房地產市場的目標及政策取向等因素,科學編制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優化不同用途結構配置,不斷提高我市房地產綜合品質,促進民生改善和房地產市場平穩運行。
(三)嚴控增量,盤活存量
嚴格執行土地使用標準,嚴格保護耕地和基本農田,嚴格控制新增建設用地總量,堅持“增存掛鉤”,狠抓存量盤活,推進低效用地再開發,以增量撬動和激活存量。繼續加大批而未供土地利用和供而未用土地開工力度,加大閑置土地處置力度,不斷拓展存量建設用地空間。
(四)集約節約,優化服務
堅持“立體開發,功能融合,綜合利用,節約集約”原則,規范和強化節約集約用地評價考核,積極實施引優引強的差別化供地政策,深入推進土地要素市場服務社會經濟發展,不斷深化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促進土地節約集約高效利用。
三、編制依據
1、 “十四五”規劃綱要;
2、2022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
3、土地利用總體規劃;
4、土地利用年度計劃;
5、產業發展規劃;
6、年度土地儲備計劃。
四、計劃供應量
(一)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
義烏市2022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總量在682.42公頃(10236.3畝)。
(二)國有建設用地供應結構
1.供應結構分類
按土地來源:新增建設用地供應151.58公頃(2273.7畝),占總量的22.2%;消化批而未供土地供應429.87公頃(6448.05畝),占總量的63%;盤活存量土地供應100.97公頃(1514.55畝),占總量的14.8%。
按規劃用途:
1.商服用地72.72公頃(1090.8畝),占計劃總量的10.7%;
2.住宅用地127.08公頃(1906.2畝),占計劃總量的18.6%;
(1)商品住宅用地71.56公頃(1073.4畝),占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的56.3%;
(2)回遷房、集聚用地55.52公頃(832.8畝),占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的43.7%;
3.工礦倉儲用地172.42公頃(2586.3畝),占計劃總量的25.3%;
4.公共管理與公共服務用地59.76公頃(896.4畝),占計劃總量的8.8%;
5.交通運輸用地238.82公頃(3582.3畝),占計劃總量的35%;
6.水域及水利設施用地11.27公頃(169.05畝),占計劃總量的1.7%;
7.特殊用地0.35公頃(5.25畝),占計劃總量的0.1%;。
按供地方式:劃撥供地310.21公頃(4653.15畝),占總量的45.5%;出讓供地372.21公頃(5583.15畝),占總量的54.5%,全部采用招拍掛形式出讓。
按空間布局:8個街道安排509.35公頃(7640.25畝),占比為74.6%;6個鎮安排173.07公頃(2596.05畝),占比為25.4%。
2.土地出讓安排
2022年度計劃出讓供地86宗,總面積372.21公頃(5583.15畝)。
用途結構:
1.商服用地72.72公頃(1090.8畝),占計劃總量的19.5%;
2.住宅用地127.08公頃(1906.2畝),占計劃總量的34.1%;
(1)商品住宅用地71.56公頃(1073.4畝),占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的56.3%;
(2)回遷房、集聚用地55.52公頃(832.8畝),占住宅用地供應計劃的43.7%;
3.工礦倉儲用地172.42公頃(2586.3畝),占計劃總量的46.4%;
時序安排:為合理把握出讓節奏,根據土地市場的特性及地塊實際情況,出讓計劃對地塊的出讓時序進行了明確。其中第一季度計劃出讓75.32公頃(1129.8畝),占比為20.2%;第二季度計劃出讓116.6公頃(1749畝),占比為31.3%;第三季度計劃出讓77.38公頃(1160.7畝),占比為20.8%;第四季度計劃出讓102.91公頃(1543.65畝),占比為27.7%。
空間布局:出讓供應總量中,8個街道安排243.08公頃(3646.2畝),占比為65.3%;6個鎮安排129.13公頃(1936.95畝),占比為34.7%。
3.關于備選項目
按照上級規定,除前述正式項目外,年內需供地但前期的指標安排、征地和農轉用工作還存在不確定因素的重點工程、重大產業項目、民生工程、基礎設施建設項目等列入備選項目。備選項目共36宗342.25公頃(5133.75畝)。列入后備的項目在不突破供應計劃總量控制的條件下視作符合供應計劃,作為正式供地項目的補充,實行適度彈性管理。
五、政策導向
(一)優化空間布局
(二)優化土地供應結構
(三)促進土地集約節約利用
(四)發揮市場配置資源基礎性作用
六、計劃實施的保障措施
(一)構建計劃實施的共同責任機制,推進供應計劃實施
按照“橫向到邊、縱向到底”的自然資源管理體系要求,落實自然資源管理共同責任機制。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改、住建、財政等部門應進一步明確責任,建立健全定期會商、政策協調、信息共享、聯合執法等工作制度,加強部門協作,增強服務意識,提高審批效率,定期共同研究協調解決計劃實施中存在的問題,支持幫助各主體推進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實施。
對列入年度供應計劃的供地項目,各鎮街要充分發揮實施土地供應計劃的主體作用,加強規劃設計、征地拆遷等前期工作協調,及時主動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發改、住建、財政等相關部門溝通,提高審批效率,強化招商選商,確保計劃的實施。
(二)嚴格實施土地供應、開發利用和閑置預警制度,落實建設用地批后監管
依托建設用地供應動態監管系統,強化全市建設用地全生命周期動態監測監管,完善土地批后跟蹤監管措施,強化出讓項目履約監管,督促用地單位按照約定(規定)時間及時動工開發建設,嚴防建設用地閑置、低效利用,切實提升土地集約利用水平。
(三)確保計劃執行的嚴肅性,提高實際操作的靈活性
2022年度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實施的具體地塊由正式項目和后備項目兩部分組成,實行適度彈性管理。列入后備的項目在不突破供應計劃總量控制的條件下視作符合供應計劃。未列入計劃和未向社會公布的項目地塊原則上不得供地。因土地市場或有關政策發生重大變化,確需調整國有建設用地供應計劃的,各鎮人民政府、街道辦事處應當于6月底前向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提出計劃調整方案,經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審核報市人民政府批準后進行調整,調整后的計劃應及時向社會公布。
(四)嚴格落實計劃執行的考核管理制度,提高計劃的執行率
為確保計劃的順利實施,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應加強對計劃實施的動態跟蹤管理,特別是定期開展增量存量、用地結構、開發利用和價格變化等指標的分析研判,及時總結計劃執行情況。對因特殊原因影響供應計劃安排的,及時會同相關部門對計劃進行適當調整。同時,應建立完善計劃執行的監督和獎懲制度,對于嚴格執行土地供應政策、土地利用集約程度高的區域,在用地指標分配上予以優先支持。對于不嚴格執行土地供應政策、土地利用集約程度不高的區域,削減下一年度用地指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