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華市出行防疫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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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華市出行防疫政策
義烏市衛生健康局
2022-02-18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2-02-18 16: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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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開金華市政策 (一)中高風險地區及所在縣(市、區)人員嚴格限制出行。 (二)中高風險地區所在設區市的其他縣(市、區)人員非必要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 (三)高風險崗位人員應盡量避免出行,確需出行的須脫離工作崗位14天以上且持48小時內核酸檢測陰性證明,并向所在單位報備。 (以上出行要求針對跨省流動,中高風險地區調整后,對應出行政策將取消限制。) 進入金華市政策 (一)境外來金返金人員,實施“14+7+7”健康管理措施,即:入境完成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返金后,繼續實施7天居家健康觀察+7天日常健康監測。 (二)國內中高風險地區、中高風險地區所在鄉鎮或街道(中高風險地區劃分單位小于鄉鎮或街道的)、出現疫情社區傳播地區、當地政府宣布實施全域封閉管理地區、同時空伴隨(與陽性病例在同時間段、同一空間出現的,尚未被明確為密切接觸者的人員)的來金返金人員,實施“14+7”健康管理措施,即:14天集中隔離醫學觀察+7天居家健康觀察。 (三)國內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縣(市、區)、要求旅客需持核酸檢測陰性證明方可離開的中高風險地區所在直轄市或設區市、已有陽性病例且實施全域核酸檢測且尚未劃定為中高風險的地區、始發或途徑有涉疫風險交通樞紐的來金返金人員,實施”2+14“健康管理措施,即:核驗2天(48小時)內核酸檢測報告+14天日常健康監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