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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布時間:2023-01-12 15: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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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切實發揮直達資金使用效益,我市嚴格落實上級有關工作要求,規范資金分配使用管理,現將有關情況總結如下:
一、直達資金下達情況
2022年,上級共下達我市各類直達資金12.35億元,其中:中央直達資金11.66億元,主要包括“其他減稅降費資金轉移支付”4.54億元,“增值稅留抵退稅資金轉移支付”3.15億元、“中央財政城鎮保障性安居工程補助資金”1.80億元、“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0.73億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0.41億元、“優撫對象補助經費”0.32億元、“就業補助資金”0.13億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經費”0.13億元、“醫療服務與保障能力提升補助資金”0.12億元,其他資金0.33億元;省級直達資金0.69億元,其中“城鄉義務教育補助經費”0.20億元,“城鄉居民基本養老保險補助經費”0.17億元,“基本公共衛生服務補助資金”0.17億元,其他資金0.15億元。
收到直達資金后,我市第一時間按照直達資金使用范圍分配落實,確保及時將直達資金下達至各相關單位。
二、直達資金執行情況
“優撫對象補助經費”中有99.71萬元因實際下達至義烏的時間為2023年,暫未支出。剔除該項資金后,我市直達資金執行率為100%。
三、主要工作舉措
1.科學合理分配直達資金。加強對接上級業務處室,結合歷年直達資金下達情況及政策動向,及時儲備謀劃一批預算項目,確保直達資金下達后實現快速、科學、合理分配。深入研究每筆直達資金使用范圍,會同部門認真梳理符合資金使用用途的預算項目,優先安排用于執行進度快且進度可控的項目,年內已安排項目不合適的,及時予以調整。
2.加快直達資金執行進度。督查部門快速有序支出直達資金,根據項目實施進度、資金支付需求、補助補貼發放周期等及時撥付,確保應付盡付,充分發揮直達資金快速直達效應。
3.規范直達資金管理使用。依托直達資金監控系統,我市定期對直達資金分配和使用情況進行業務督促和提醒,通過系統預警規則及時發現問題,促進資金落實到位、規范使用。加強指導跟蹤,要求部門嚴格執行資金撥付要求,根據專項資金使用范圍合理支出,點對點支付到最終收款人,避免超范圍、超口徑撥付資金情況發生。
四、工作成效
2022年,我市直達資金預算分配、執行情況良好。通過直達資金支出,極大地支持了我市教育、醫療、衛生事業,尤其是保證了困難群眾基本生活,困難學生就學和殘疾人事業發展,為農業基礎設施建設、重大工程項目建設等方面提供了重要保障,在保就業、保運轉、保基本民生等方面發揮了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