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規定編制本報告。本報告中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從2022年1月1日起到12月31日止。如對本報告有任何疑問,請與義烏市蘇溪鎮黨政綜合辦公室聯系,聯系電話:85919789,傳真:85917581。
一、 總體情況
2022年,蘇溪鎮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緊緊圍繞市委、市政府重要決策部署,堅持以人民為中心深化政務公開,以公開促落實、促規范、促服務,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提升人民群眾獲得感和滿意度。
(一) 主動公開
2022年,我鎮通過不同渠道和方式公開政府信息共2145條。其中,通過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433條,利用政務微博公開信息570條,運用微信公眾號“魅力蘇溪”公開信息數1777條,回應社會關切16次。
2022年,我鎮發布規范性文件1件,報告本年度重點工作及重要民生實事項目全年進展情況,持續推進重點領域和民生領域信息公開,強化規劃、財政和涉疫信息公開,各類信息盡量做到應公盡公。
(二) 依申請公開
蘇溪鎮積極推進依申請公開標準化規范化建設,規范答復格式和答復內容,做到依法依規答復。提升為民服務意識,以解決群眾實際問題為目標,強化與申請人的溝通,了解實際需求,推行柔性答復,有效降低依申請公開引起的行政復議、訴訟發案量。
2022年全鎮共受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25件,其中予以公開18件,部分公開3件,無法提供4件,不予處理0件,相關申請均認真落實備案。
(三) 政府信息管理
1.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先審后發”工作制度。結合蘇溪實際,科學編制政務公開制度和流程體系,制定11項制度和信息發布、政策解讀、輿情回應、依申請公開、公眾參與、監督考核等6項流程,通過政務公開制度體系建設和流程優化建設來保障和推進決策、執行、管理、服務、結果公開。
2.強化行政規范性文件梳理。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的要求,嚴格執行行政規范性文件“兩年一清理”制度,規范做好行政規范性文件起草制定和備案審查工作。對現有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全面梳理與集中展示,并提供在線查閱、檢索、下載等服務,進一步提升政務信息管理的規范化和標準化水平。
3.強化政務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制度。規范采、編、發流程,按規定使用浙江省政務新媒體監管平臺發布信息,執行“系統+人工”審核程序,保證信息發布內容質量。
(四) 政府信息公開平臺建設
以網絡、新媒體和實體平臺為三大陣地,打造立體式、規范化的公開平臺。
1.深化“線上”平臺建設。通過定崗、定制度的方式,嚴格把關“魅力蘇溪”微信公眾號、微博等各平臺信息發布、日常運維和技術維護工作。2022年11月,根據浙江省基層政務新媒體規范化建設有關要求,關閉“兩微”平臺,在“愛義烏”APP開設“蘇溪分站”欄目,以更豐富的內容、更權威的報道,做到第一時間公布政務信息,確保政務公開內容發布準確無誤,及時回應社會關切問題。
2.做實“線下”系統覆蓋。全鎮政務公開系統全面接入政務服務2.0系統,設置24小時自助服務區、網辦體驗區,配備網辦電腦和綜合自助機,定期進行系統與設備更新,組織系統操作人員培訓。在每一個點位配置專職咨詢導辦人員兼任網辦輔導員,負責解答日常業務事宜,及時梳理解決群眾遇到的疑難問題。
3.政務公開向基層延伸。以數字化改革為牽引, 在48個村(社)全面推行“村務清廉釘辦”,方便村民輕松核實村務公開內容、快速辦理各項審批服務、緊盯各項惠民富民政策的落實,使公開信息從“墻上”到“云上”走下來、從“紙上”到“掌上”,農村基層村務公開從“粗放型”管理向“精細化”治理轉變。
(五) 監督保障
蘇溪鎮政府信息公開工作由黨政綜合辦公室負責,安排專人負責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認真對照新修訂的《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要求,完善信息公開審查制度,明確政府信息公開工作規程,切實落實政務信息公開相關任務。
及時吸納群眾的想法和意見,同時,加強信息公開平臺建設,增設互動交流版塊,暢通電話、電子郵箱等投訴渠道。
加強日常的監督管理,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考核,明確各個模塊的評測分值,重點關注主動公開目錄下各個板塊的日常更新以及政策解讀情況,針對工作落實不到位的科室發放整改通知,嚴肅責任追究。
2022年,我鎮對本年度的政府信息公開情況進行評議。發放《義烏市蘇溪鎮政務公開工作社會評議表》156份,受到積極回應,好評率為99%。
2022年,蘇溪鎮政務公開工作未發生責任追究情況。
一、 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1 | 0 | 4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16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420 |
行政強制 | 0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 企業 | 科研 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8 | 0 | 0 | 0 | 0 | 0 | 18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3 | 0 | 0 | 0 | 0 | 0 | 3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4 | 0 | 0 | 0 | 0 | 0 | 4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1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25 | 0 | 0 | 0 | 0 | 0 | 25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結果 維持 | 結果 糾正 | 其他 結果 | 尚未 審結 | 總計 |
1 | 0 | 0 | 0 | 1 | 0 | 0 | 0 | 0 | 0 | 1 | 0 | 0 | 0 | 1 |
五、 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2022年,政務公開工作雖取得一定成效,但仍然存在一些不足,主動公開內容廣度和深度,解讀回應的方式和渠道,政務新媒體的影響力和傳播力均有待進一步拓展和提升。
2023年,將重點做好以下幾項工作:一是加大信息公開力度,提升信息公開質量。繼續加大重點領域信息公開力度、加強解讀回應、擴大公眾參與、提升政務公開能力,加快制度化規范化標準化信息化建設,強化組織保障,確保政務公開常態化。集中公開財政資金、公共資源配置、重大建設項目等重點領域信息,重點做好食品藥品安全、教育醫療、社會保障等民生領域的信息公開,切實提升政府信息公開實效。二是拓展解讀方式,提升回應質效。加強對解讀質量把關,杜絕解讀即簡單的小標題羅列和內容復制的情況,以群眾需求為導向,持續開展政策簡明問答、政策點單、線上政策競答等活動,把政策向公眾講清講明講透,切實回應社會關切。 三是做強政務新媒體,助力政策宣傳。健全政務新媒體管理機制,規范使用省政務新媒體平臺,提高信息發布數量、頻率的同時,提升內容發布質量,更多地以群眾喜聞樂見、通俗易懂、生動活潑的方式進行政府政策宣傳,有效助力政策推廣和落地實施。
六、 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我鎮未發出政府信息處理費收費通知書,不存在收取信息處理費的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