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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于進一步明確扶持激勵企業上市和高質量發展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政策解讀
市金融辦
2023-10-25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3-10-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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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0月25日,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印發了《關于進一步明確扶持激勵企業上市和高質量發展政策有關事項的通知》(義政辦發〔2023〕50號),為依法實施,現將有關事項政策解讀如下:
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明確《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扶持激勵企業上市和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義政發〔2022〕61號)、《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補充完善扶持激勵企業上市和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義政發〔2023〕56號)政策適用時間節點,在財政獎勵兌付中充分運用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及信用評價結果。
二、修訂依據
1.《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扶持激勵企業上市和高質量發展的若干意見》(義政發〔2022〕61號);
2.《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補充完善扶持激勵企業上市和高質量發展若干意見的通知》(義政發〔2023〕56號)。
三、適用范圍
在義烏市內經營的上市、擬上市、新三板掛牌等企業。
四、主要內容
本意見主文共計10個條款,分為兩部分,其中政策適用時間節點8條,畝產效益綜合評價及信用評價結果運用時間節點2條,詳情如下:
一是政策適用時間節點。企業應根據政策適用時間節點當時生效的政策申請相應獎勵,分為境內上市、境外上市、首發募集資金、新三板掛牌、引進市外上市掛牌企業、浙江省股權交易中心掛牌、直接融資、并購重組8種情形。
二是畝產效益綜合評價及信用評價結果運用時間節點。分為以政策適用時間節點年度前一年畝產效益綜合評價以及政策適用時間節點年度前一年最后一個月月底的信用評價、企業提交獎勵申請前一個月月底的信用評價為準的財政資金使用項目以及以達到申請獎勵條件前一年畝產效益綜合評價以及達到申請獎勵條件前一個月月底的信用評價、企業提交獎勵申請前一個月月底的信用評價為準的財政資金使用項目2種情形。
五、實施時間
本通知自2023年10月25日起施行,有效期至2025年12月31日。
六、解讀單位及解讀人
解讀單位:義烏市人民政府金融工作辦公室
解 讀 人:樓海堅 聯系方式:0579-8550798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