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3307827047085929/2023-497304
上溪鎮
2023-03-08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3-03-08 16:57
訪問次數:
字體大小:大 中 小
目錄
一、部門概況
( 一 ) 主要職能
(二) 部門機構設置情況
二、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部門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 一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二)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 三 )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四)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五)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六)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 七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八)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九)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十 ) 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三、名詞解釋
四、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部門預算表
( 一 )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收支預算總表
(二)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收入預算總表
(三)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支出預算總表
(四)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 七 ) 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 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 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 )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一 ) 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預算財政撥款重點項目支出預算
一、部門概況
(一)主要職責
上溪鎮政府是基層國家行政機關,行使本行政區域的行政職能,主要包括以下幾個方面:
1.貫徹落實黨和國家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以及上級的決定和命令;研究制定本鎮經濟、政治、文化、社會、生態文明等領域事業發展的重大決策和具體措施,并組織實施。
2.全面加強基層黨組織建設和基層政權建設,落實基層黨建各項任務,推進全面從嚴治黨.
3.進一步加強統一戰線、民族宗教和人民武裝工作,支持工會、共青團、婦聯等群團組織依法依章程開展工作。
4.編制經濟發展規劃;指導經濟結構調整和推進經濟增長方式轉變;加強農村經濟管理和統計工作.
5.組織編制鎮總體規劃和控制性詳細規劃,并組織實施。
6.編制鎮域內各項社會事業發展規劃;抓好各項公益事業建設。
7.負責鎮域內的行政管理和社會管理工作;依法履行上級賦予的行政處罰權和監督管理權。
8.保障各類經濟組織和公民的合法權益,化解社會矛盾,維護社會穩定。
9.推進農村民主政治建設,擴大基層民主,健全完善自治、法治、德治相結合的基層治理體系。
10.編制鎮級財政預(決)算計劃,負責經費的劃撥和核算工作,并指導、協調、監督農村合作經濟組織的財務、會計、審計工作。
11.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機構設置情況
從預算單位構成看,義烏市上溪鎮人民政府部門決算包括:單位本級決算。
二、2023 年上溪鎮人民政府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 一 )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 2023 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義烏市上溪鎮人民政府所有收入和支出均 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專戶資金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級補助收入、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國防支出、公共安全支出、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衛生健康支出、城鄉社區支出、農林水支出、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其他支出。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收支總預算42417.26萬元。
(二)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 2023 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上溪鎮人民政府 2023 年收入預算 42417.26萬元,比上年預算數34726.33萬元增加7690.93萬元,增加22.1%,主要是上年結轉結余增加。
其中:上年結轉結余10492.38萬元,占24.7%;一般公共預算 撥款收入6634.88 萬元,占 15.7%;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5000萬元,占58.9%;其他收入290萬元,占0.7%。
( 三 )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 2023 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上溪鎮人民政府 2023 年支出預算 42417.26 萬元,比上年預算數 53910.74 萬元減少 11493.48 萬元,下降 21.3%,主要是美麗城鎮建設減少。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277.09萬元、國防支出4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4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6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76.1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80萬元、節能環保支出4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5000萬元、農林水支出49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9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55萬元、預備費等5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3255萬元,占7.7%;公用經費支出485.26萬元,占1.1%;項目支出38677萬元,占91.2%。
( 四 )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 2023 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財政撥款收入預算31634.88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6634.8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25000萬元。支出預算42417.26萬元;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277.09萬元、國防支出40萬元、公共安全支出140萬元、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60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676.18萬元、衛生健康支出480萬元、節能環保支出4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35000萬元、農林水支出49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9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55萬元、預備費等50萬元。
( 五 )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 2023 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 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6634.88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5259.04萬元,下降44.2%,主要超收分成和疫情防控經費減少。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5277.09萬元,占71.1%;國防支出(類)40萬元,占0.5%;公共安全支出(類)140萬元,占1.9%;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260萬元,占3.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676.18萬元,占9.1%;衛生健康支出(類)480萬元,占6.5%;節能環保支出(類)40萬元,占0.5%;農林水支出(類)49萬元,占0.6%;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90萬元,占1.1%;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355萬元,占4.7%;預備費(類)50萬元,占0.5%。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其他人大事務支出(項)事務3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事務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事務2914.85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事務426.24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頂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事務17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事務4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紀檢監察事務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項)事務2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事務3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其他宣傳事務支出(項)事務10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國共產黨宣傳部門的事務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戰事務(款)其他統戰事務支出(項)事務8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國共產黨統戰部門的事務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事務1691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一般公共服務的支出。
(11)國防支出(類)其他國防支出(款)其他國防支出(項)事務4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國防方面的支出。
(12)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事務14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的支出。
(13)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事務26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14)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事務266.12萬元,主要用于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15)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事務133.06萬元,主要用于單位實際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1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項)事務177萬元,主要用于社區治理的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事務10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務的支出。
(18)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事務12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衛生健康方面的支出。
(19)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事務36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醫療保障管理事務的支出。
(20)農林水支出(類)農業農村(款)其他農業農村支出(項)事務49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農業農村的支出。
(21)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項)事務9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2)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消防事務(款)其他消防事務支出(項)事務11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消防事務的支出。
(23)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災害防治支出(項)事務4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災害防治的支出。
(24)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防治(款)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項)事務20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的支出。
(25)預備費(類)預備費(款)事務50萬元,主要用于預備費的支出。
( 六 )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 2023 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上溪鎮人民政府 2023 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 3740.26 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3255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提租補貼、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2.公用經費485.26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公務接待費、勞務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 七 )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 2023 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2500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14163.87萬元,主要是土地出讓減少。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35000萬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項)事務800萬元,主要用于征地和收購土地過程中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等支出。
(2)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土地開發支出(項)事務11000萬元,主要用于土地開發過程中的各項支出。
(3)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城市建設支出(項)事務14020萬元,主要用于城鎮道路、綠化等基礎設施。
(4)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及對應專項債務收入安排的支出(款)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項)事務9000萬元,主要用于農村美麗鄉村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5)城鄉社區支出(類)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款)其他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項)事務180萬元,主要用于土地出讓費用。
(八)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23 年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 關于上溪鎮人民政府 2023 年一般公共預算 “三公” 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上溪鎮人民政府 2023年“三公”經費預算數為13.5萬元,比上年預算數減少1.8萬元,下降 11.76%,具體如下:
1.因公出國(境)費用:根據因公出國計劃和實際工作需要,2023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 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 13.5 萬元, 比上年預算數下降 11.76%。主要用于接待上級部門及村干部等支出。減少的主要原因是厲行節約,壓減“三公”經費。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已經實行車改,無此項支出。
(十) 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的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 485.26 萬元,比上年預算445.35萬元增加39.91萬元,增長8.96%,主要是人員增加。
2.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192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貨物預算60萬元、政府采購工程預算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86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 2022 年 12 月 31 日,上溪鎮人民政府單位共有車輛 0 輛。單位價值 50 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 100 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4.預算績效情況說明。
2023年上溪鎮人民政府有韻達小鎮費用項目等49個項目實行績效目標管理,涉及當年撥款40452萬元。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和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 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 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 “一般公共預算” “政府性基 金” “專戶資金” “事業收入” “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 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含上級補助收入和附屬單位繳款等收 入) 。
6.用事業基金彌補收支差額:指事業單位在預計用當年 的 “財政撥款收入” “專戶資金” “事業收入” “事業單位 經營收入” “其他收入” “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 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事業基金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 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 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日常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 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 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1. “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 “三公”經 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 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 (境) 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 (境) 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 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 用車車輛購置支出 (含車輛購置稅) 及燃料費、維修費、過 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 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 (含外賓接待) 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 (含參照公務員 法管理的事業單位) 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 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 日 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 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 費以及其他費用。
1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人大事務(款)其他人大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人大事務支出。
1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行政運行(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1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款)一般行政管理事務(項):反映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未單獨設置項級科目的其他項目支出。
1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財政事務(款)其他財政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1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紀檢監察事務(款)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方面的支出。
1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群眾團體事務(款)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群眾團體事務方面的支出。
1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宣傳事務(款)其他宣傳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宣傳部門的事務支出。
2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統戰事務(款)其他統戰事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中國共產黨統戰部門的事務支出。
2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組織事務(款)其他組織事務支出(項)事務3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國共產黨組織部門的事務支出。
2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類)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款)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
23.國防支出(類)其他國防支出(款)其他國防支出(項):反映其他用于國防方面的支出。
24.公共安全支出(類)其他公共安全支出(款)其他公共安全支出(項)事務14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安全的支出。
25.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類)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款)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方面的支出。
26.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項):反映開展城鄉社區治理、城鄉社區服務(鄉村便民服務)、村(居)民自治、村(居)務公開、鄉鎮(街道)服務能力建設等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工作的支出。
2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費支出。
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行政事業單位養老支出(款)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項):反映機關事業單位實施養老保險制度由單位實施繳納的職業年金支出。
29.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類)民政管理事務(款)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項)事務10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民政管理事務的支出。
30.衛生健康支出(類)公共衛生(款)其他公共衛生支出(項):反映公共衛生支出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的其他用于公共衛生方面的支出。
31.衛生健康支出(類)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款)其他醫療保障管理事務支出(項)事務36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醫療保障管理事務的支出。
32.農林水支出(類)水利(款)其他水利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水利方面的支出。
33.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類)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款)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項):反映除上述項目以外其他用于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33.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消防事務(款)其他消防事務支出(項)事務11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消防事務的支出。
34.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防治(款)其他自然災害防治支出(項)事務4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自然災害防治的支出。
3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類)自然災害防治(款)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項)事務20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的支出。
36.預備費:反映預算中安排的預備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