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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市城西街道辦事處
2023-03-08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3-03-08 1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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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錄
一、部門(單位)概況
(一)主要職能
1.全面貫徹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執行上級國家行政機關的決定和命令,按照職責權限依法規定行政措施。
2.領導所屬工作部門的工作;改變或者撤銷所屬工作部門不適當的決定。
3.編報和執行本轄區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計劃;編報和執行財政預算,實行相應的財政管理體制;負責本轄區經濟發展管理工作,包括工業、農業、第三產業,繁榮區域經濟;負責本轄區科學、教育、文化、衛生、體育、計劃生育、環境和資源保護、安全生產、人事、勞動和社會保障、人民武裝、民政、民族宗教、政府法制等行政工作。
4.負責本轄區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組織開展創建文明城市、文明社區、文明單位、文明村、村民自治模范村、群眾性文化體育等活動,組織開展民主法制教育和社會公德教育,提高市民素質。
5.配合市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管理工作。負責管理“門前三包”、大街小巷和居民區的保潔、綠化、亮化工作;組織開展愛國衛生活動;協助政府有關部門做好城市規劃、建設管理和土地管理工作。
6.負責本轄區社區建設、管理、服務工作。指導居委會、村委會開展工作,反映社區居民的意見和要求,處理人民來信來訪;按屬地管理原則,制訂本轄區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規劃并組織實施人民調解、治安保衛工作,維護社會秩序和穩定;舉辦便民、利民的社會公共事務和公共福利事業,負責社區公共服務設施、公共服務機構建設,負責優撫安置、救災救濟、擁軍優屬、殯葬改革、托幼養老及維護殘疾人合法權益等工作。
7.根據政府授權組織開發建設本轄區內重要的經濟社會發展項目。
8.對需報政府主管部門審批的事項提出審核意見。
9.保護轄區內全民所有的財產和集體所有的財產,保護公民私人所有的合法財產,保障公民的人身權利、民主權利和其他權利;保障各種經濟組織合法權益。
10.保障憲法和法律賦予婦女的男女平等、同工同酬和婚姻自由等各項權利。
11.依照法律的規定和干部管理權限任免、培訓、考核和獎懲本轄區干部、工作人員。
12.辦理市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事項。
(二)部門(單位)機構設置情況
城西街道位于義烏市區以西,距義烏城區5公里。東臨北苑街道,南接稠江街道,西鄰上溪鎮,北連浦江縣。2003年12月城西撤鎮建街道,轄區總面積60.2平方公里,下轄3個社區,30個行政村,總人口12.87萬,其中外來人口8.05萬。街道內設黨政綜合辦公室、黨建工作辦公室、社會事務服務管理辦公室、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辦公室、建設管理辦公室、城市管理服務辦公室、農業農村工作辦公室、財政財務辦公室八個職能辦公室;經濟發展服務中心、綜合監管中心、行政服務中心三個服務中心以及國土資源所。人員情況:機關事業工資在冊人員94人,離退休人員42人,雇員及臨聘人員133人,借入人員2人,借出人員2人。
二、2023年城西街道預算安排情況說明
(一)關于城西街道2023年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按照綜合預算的原則,城西街道辦事處所有收入和支出均納入部門預算管理。收入包括:一般公共預算撥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預算收入、專戶資金收入、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級補助收入、附屬單位上繳收入、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上年結轉;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資源勘探信息等支出。城西街道辦事處2023年收入總預算26796.47萬元,支出總預算22767.88萬元,結轉下年4028.59萬元。
(二)關于城西街道辦事處2023年收入預算情況說明
城西街道辦事處2023年收入預算26796.47萬元,其中:一般公共預算收入5946.47萬元,占22.2 %;政府性基金收入17570萬元,占65.6%;其他收入3280萬元(含衛生費收入、公房出租收入、礦產處置收入、砂石場收入等),占12.2%。
(三)關于城西街道辦事處2023年支出預算情況說明
1.按支出功能分類,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88.01萬元,國防支出45萬元,公共安全支出4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87.87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支出33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5070萬元,農林水支出2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2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20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58萬元,抗疫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 100萬元。
2.按支出用途分類,包括人員支出3078.86萬元,定額公用經費 438.11萬元,個人交通補貼40.64萬元,事業公務交通費29.14元,項目支出19250.91元。
(四)關于城西街道辦事處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預算情況的總體說明
城西街道辦事處2023年財政撥款收支總預算22767.88萬元。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收入7767.88萬元、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收入15000萬元;支出包括: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88.01萬元,國防支出45萬元,公共安全支出4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87.87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支出33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15070萬元,農林水支出2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2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20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58萬元,抗疫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 100萬元。
(五)關于城西街道辦事處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情況說明
1.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城西街道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7767.88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增加477.13萬元。
2.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一般公共服務支出5588.01萬元,國防支出45萬元,公共安全支出49萬元,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887.87萬元,社會保險基金支出330萬元,衛生健康支出80萬元,城鄉社區支出70萬元,農林水支出20萬元,交通運輸支出10萬元,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20萬元,援助其他地區支出200萬元,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10萬元,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358萬元,抗疫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 100萬元。
3.一般公共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行政運行4360.01萬元,主要用于行政單位(包括實行公務員管理的事業單位)的基本支出。
(2)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一般行政管理事務支出106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支出。
(3)一般公共服務支出-政府辦公廳(室)及相關機構事務-信訪事務90萬元,主要用于接待群眾來信來訪方面的支出。
(4)一般公共服務支出-財政事務-其他財政事務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財政事務方面的支出。
(5)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紀檢監察事務-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支出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紀檢監察事務方面的支出。
(6)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其他共產黨事務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國共產黨事務方面的支出。
(7)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群眾團體事務-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群眾團體事務方面的支出。
(8)一般公共服務支出-統戰事務-其他統戰事務支出3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中國共產黨統戰部門事務方面的支出。
(9)一般公共服務支出-人大事務-其他人大事務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大活動方面的支出。
(10)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其他一般公共服務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服務方面的支出。
(11)農林水支出-農業-其他農林水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農林水方面的支出。
(12)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管理事務-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支出3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城鄉社區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3)城鄉社區支出-城鄉社區環境衛生-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支出4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城鄉社區環境衛生方面的支出。
(14)公共安全支出-司法-基層司法業務49萬元,主要用于各級司法行政部門基層業務的支出,包括基層工作指導費、調解費、安置幫教費、社區矯正費、司法所經費和“148”法律服務專用電話等支出。
(15)衛生健康支出-公共衛生-其他公共衛生支出8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公共衛生、新冠疫情防控方面的支出。
(16)衛生健康支出-財政對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財政對城鄉居民基本醫療保險基金的補助330萬元,主要用于新型農村合作醫療的財政補助支出。
(17)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民政管理事務-其他民政管理事務支出200萬元,主要用于民政日常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管理事務方面的支出。
(19)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障繳費支出284.64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障繳納支出。
(20) 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行政事業單位離退休-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費支出142.32萬元,主要用于機關事業單位職業年金繳納支出。
(21)自然資源海洋氣象等支出-自然資源事務-土地資源利用和保護10萬元,主要用于國土資源管理等方面的支出。
(22)國防支出-其他國防支出-其他國防支出45萬元,主要用于其他國防方面的支出和其他退役安置支出。
(23)資源勘探工業信息等支出-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支出2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支持中小企業發展和管理方面的支出。
(24)交通運輸支出-鐵路運輸-其他鐵路運輸支出10萬元,主要用于其他交通運輸支出。
(25)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應急管理事務-安全監管158萬元,主要用于安全生產、綜治平安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26)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應急管理事務-其他災害防治及應急管理支出200萬元,主要用于安全生產、綜治平安建設等方面的支出。
(27)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其他文化旅游體育與傳媒支出200萬元,主要用于文化宣傳、活動舉辦等方面的支出。
(28)社會保障和就業支出-民政管理事務-基層政權建設和社區治理支出250.91萬元,主要用于社區居委會支出。
(29)抗疫特別國債安排的支出-抗疫相關支出-其他抗疫相關支出100萬元,主要用于疫情防控相關支出。
(六)關于城西街道辦事處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情況說明
城西街道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3516.97萬元,其中:
1.人員經費3078.86萬元,主要包括:基本工資、津貼補貼、獎金、其他社會保障繳費、機關事業單位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績效工資、其他工資福利支出、離休費、撫恤金、生活補助、醫療費、獎勵金、住房公積金、工會經費、購房補貼、其他對個人和家庭的補助支出等。
2.公用經費438.11萬元,主要包括:辦公費、印刷費、手續費、郵電費、差旅費、因公出國(境)費用、維修(護)費、會議費、培訓費、勞務費、福利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其他交通費用、其他商品和服務支出。
3.個人定額交通補貼40.64萬元,主要用于公務人員公務出行支出。
4.事業公務交通費29.14萬元,主要用于事業人員公務出行支出
(七)關于城西街道辦事處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1.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規模變化情況
城西街道辦事處2023年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15000萬元,比2022年執行數減少2000萬元。
2.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結構情況
城鄉社區支出15000萬元,占100%。
3.政府性基金預算當年撥款具體使用情況
(1) 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征地和拆遷補償支出150萬元,主要用于在征地和收購土地過程中支付的土地補償費、安置補助費、地上附著物和青苗補償費、拆遷補償費支出。
(2) 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城市建設支出7150萬元,主要用美麗城鎮建設、市政配套項目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3) 城鄉社區支出-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收入安排的支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支出7700萬元,主要用于農村飲水、環境、衛生、教育以及文化等基礎設施建設支出。
(八)關于城西街道辦事處2023年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情況說明
2023年城西街道辦事處沒有使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撥款安排的支出。
(九)關于城西街道辦事處2023年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預算情況說明
1.因公出國(境)費用:2023年安排因公出國(境)費用預算0萬元。
2.公務接待費:2023年安排公務接待費預算25萬元,主要用于公務招待餐費、住宿費等支出,比上年預算減少2萬元,主要是由于厲行節儉,減少公務招待方面的支出。
3.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2023年安排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維護費預算0萬元。
(十)其他重要事項的情況說明
1.機關運行經費
2023年城西街道辦事處機關運行經費財政撥款預算438.11萬元。
2.政府采購情況
2023年城西街道辦事處各單位政府采購預算總額7230萬元,其中:政府采購工程預算5580萬元、政府采購服務預算1650萬元。
3.國有資產占有使用情況
截至2022年12月31日,城西街道辦事處共有車輛0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0臺(套),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0臺(套)。
2023年單位預算未安排購置車輛、單位價值50萬元以上通用設備及單位價值100萬元以上專用設備。
4.績效目標設置情況
2023年城西街道辦事處所在50萬元以上項目均實行績效目標管理。
三、名詞解釋
1.財政撥款收入:本級財政部門當年撥付的財政預算資金,包括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和政府性基金預算財政撥款。
2.專戶資金:教育收費作為本部門的事業收入,納入財政專戶管理的資金。
3.事業收入:事業單位開展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所取得的收入,不含專戶資金收入。
4.事業單位經營收入: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取得的收入。
5.其他收入:預算單位在“一般公共預算”“政府性基金”、“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等之外取得的各項收入。
6.用歷年結余彌補收支差額:指單位在預計用當年的“財政撥款收入”、“專戶資金”、“事業收入”、“事業單位經營收入”、“其他收入”、“上年結轉”等不足以安排當年支出的情況下,使用以前年度積累的結余彌補本年收支缺口的資金。
7.上年結轉:指以前年度尚未完成、結轉到本年仍按原規定用途繼續使用的資金。
8.基本支出:是預算單位為保障其正常運轉,完成日常工作任務所發生的支出,包括人員支出和公用支出。
9.項目支出:是預算單位為完成其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務或事業發展目標所發生的支出。
10.經營支出:指事業單位在專業業務活動及其輔助活動之外開展非獨立核算經營活動發生的支出。
11.“三公”經費:納入財政預決算管理的“三公”經費,是指部門用一般公共預算財政撥款安排的因公出國(境)費、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和公務接待費。其中,因公出國(境)費反映單位公務出國(境)的國際旅費、國外城市間交通費、住宿費、伙食費、培訓費、公雜費等支出,不含教學科研人員學術交流;公務用車購置及運行費反映單位公務用車車輛購置支出(含車輛購置稅)及燃費、維修費、過橋過路費、保險費、安全獎勵費用等支出;公務接待費反映單位按規定開支的各類公務接待(含外賓接待)支出。
12.機關運行經費:指為保障行政單位(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事業單位)運行用于購買貨物和服務的各項資金,包括辦公及印刷費、郵電費、差旅費、會議費、福利費、日常維修費、專用材料及一般設備購置費、辦公用房水電費、辦公用房取暖費、辦公用房物業管理費、公務用車運行維護費以及其他費用。
四、2023年城西街道辦事處部門部門預算表
(一)2023年部門(單位)收支預算總表
(二)2023年部門(單位)收入預算總表
(三)2023年部門(單位)支出預算總表
(四)2023年部門(單位)財政撥款收支預算總表
(五)2023年部門(單位)一般公共預算支出表
(六)2023年部門(單位)一般公共預算基本支出表
(七)2023年部門(單位)一般公共預算“三公”經費支出表
(八)2023年部門(單位)政府性基金預算支出表
(九)2023年部門(單位)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支出表
(十)2023年部門(單位)項目支出預算表
(十一)2023年部門預算財政撥款重點項目績效目標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