義烏市人民政府稠江街道辦事處2023年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條例》(以下簡稱政府信息公開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年度報告格式》規定編制本報告。本報告所列數據的統計期限為2023年1月1日至12月31日。全文包括總體情況、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和行政訴訟情況、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等。通過不斷健全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制度,扎實推進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切實保障人民群眾的知情權、參與權、監督權和表達權。
一、總體情況
(一)主動公開
街道高度重視信息公開工作,完善政府信息公開工作制度,積極做好各項信息公開工作,2023年通過政府網站公開政府信息22條,發布、公開規范性文件3件,愛義烏稠江分站發布工作動態1433條,通過街道及村社政務公開欄公開政府信息169條。
(二)依申請公開
2023年收到依申請公開26件,自然人申請19件,法律服務機構3件,其他4件,其中2件為網上申請,24件書面申請。本年度依申請公開辦理結案情況,26件辦結,其中22件予以公開,4件因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等原因按相關規定不予提供。
(三)政府信息管理
街道不斷健全政府信息公開工作機制,將政務公開作為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抓手,形成一把手負總責、分管領導部署,具體工作人員抓落實的工作格局,按照“誰公開誰負責”“應公開盡公開”的原則,強化政府信息公開“先審后發”工作制度和政務信息發布“三審三校”制度,由信息制作人員和信息發布人員在信息整理、編輯等環節查找內容中是否有敏感信息,是否有錯字、漏字和表述錯誤,對信息的保密性、準確性等方面進行自查自校;二是由辦公室負責人對信息的規范性、嚴肅性、準確性進行全面審核和校對;三是分管領導對信息的準確性和安全性進行再次審查和校對,最后由平臺管理人員復核,通過上述環節,進一步規范信息審查工作,確保公開內容的合法性、準確性、嚴肅性,確保公開的范圍、形式、時限、程序等符合《條例》的相關要求。
確保依申請信息公開合法依規。對依申請公開進行標準化、流程化操作,規范收文、主要領導審批、分管領導領辦、科室整理經辦、律師合法審查、統一發文回復,全程留痕存檔;同時采用面對面交流溝通的方式,了解申請人的實際訴求,勸導申請人撤銷不合理申請,最大限度避免出現因信息依申請公開引起行政訴訟。
(四)政府信息公開平臺管理
街道堅持拓寬公開信息渠道,格按照規定的公開類別、公開時間和公開程序要求,對信息公開內容及時審定、更新、充實,方便群眾了解獲取相關政策信息。一是強化街道網頁管理,安排專人負責,及時更新網頁內容,豐富信息資源。二是積極利用報紙、電視等新聞媒體擴大信息公開領域,使群眾的知曉率大幅提高,參與度、傳播率持續增強。三是街道便民服務中心和兩個社區設置專門的查閱點,增加配套聯網查閱設備,增加“本地公開”欄目,上線更新村社特色工作亮點,還安排專人進行日常維護和引導,讓每位來查詢政府公開信息的群眾都能得到滿意且高效的體驗。。
(五)監督保障
一是加強政府信息公開組織監督,對政務公開工作進行監督檢查,及時總結經驗教訓;二是充分利用“義烏市政務公開監察系統”加強監管,及時整改信息發布問題;三是強化對村社政務公開工作的考核,對政務公開欄、政務公開設備使用維護情況、政務公開窗口受理情況等不定期組織檢查;四是完善社會評議制度,切實發揮評議工作的正向激勵作用,邀請轄區內“兩代表一委員”體驗政務信息公開流程,讓他們提意見、出點子,把信息公開工作當做為民服務,為民辦事的新大門和新路徑。全年無因政務公開工作不到位引起矛盾糾紛,全年無政府信息公開訴訟情況。
二、主動公開政府信息情況
第二十條第(一)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制發件數 | 本年廢止件數 | 現行有效件數 |
規章 | 0 | 0 | 0 |
行政規范性文件 | 3 | 0 | 3 |
第二十條第(五)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許可 | 0 |
第二十條第(六)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處理決定數量 |
行政處罰 | 2903 |
行政強制 | 2 |
第二十條第(八)項 |
信息內容 | 本年收費金額(單位:萬元) |
行政事業性收費 | 0 |
三、收到和處理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情況
(本列數據的勾稽關系為:第一項加第二項之和,等于第三項加第四項之和) | 申請人情況 |
自然人 | 法人或其他組織 | 總計 |
商業企業 | 科研機構 | 社會公益組織 | 法律服務機構 | 其他 |
一、本年新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19 | 0 | 0 | 0 | 3 | 4 | 26 |
二、上年結轉政府信息公開申請數量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本年度辦理結果 | (一)予以公開 | 17 | 0 | 0 | 0 | 3 | 2 | 22 |
(二)部分公開(區分處理的,只計這一情形,不計其他情形)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三)不予公開 | 1.屬于國家秘密 | 0 | 0 | 0 | 0 | 0 | 0 | 0 |
2.其他法律行政法規禁止公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危及“三安全一穩定” | 0 | 0 | 0 | 0 | 0 | 0 | 0 |
4.保護第三方合法權益 | 0 | 0 | 0 | 0 | 0 | 0 | 0 |
5.屬于三類內部事務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6.屬于四類過程性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7.屬于行政執法案卷 | 0 | 0 | 0 | 0 | 0 | 0 | 0 |
8.屬于行政查詢事項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無法提供 | 1.本機關不掌握相關政府信息 | 1 | 0 | 0 | 0 | 0 | 2 | 3 |
2.沒有現成信息需要另行制作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補正后申請內容仍不明確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不予處理 | 1.信訪舉報投訴類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2.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要求提供公開出版物 | 0 | 0 | 0 | 0 | 0 | 0 | 0 |
4.無正當理由大量反復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5.要求行政機關確認或重新出具已獲取信息 | 0 | 0 | 0 | 0 | 0 | 0 | 0 |
(六)其他處理 | 1.申請人無正當理由逾期不補正、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1 | 0 | 0 | 0 | 0 | 0 | 1 |
2.申請人逾期未按收費通知要求繳納費用、行政機關不再處理其政府信息公開申請 | 0 | 0 | 0 | 0 | 0 | 0 | 0 |
3.其他 | 0 | 0 | 0 | 0 | 0 | 0 | 0 |
(七)總計 | 19 | 0 | 0 | 0 | 3 | 4 | 26 |
四、結轉下年度繼續辦理 | 0 | 0 | 0 | 0 | 0 | 0 | 0 |
四、政府信息公開行政復議、行政訴訟情況
行政復議 | 行政訴訟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未經復議直接起訴 | 復議后起訴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結果維持 | 結果糾正 | 其他結果 | 尚未審結 | 總計 |
0 | 2 | 1 | 0 | 3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0 |
五、存在的主要問題及改進情況
(一)存在的問題
回顧一年,政務公開工作雖然取得一定的進步,但還是存在些許問題,政府信息工作宣傳力度不夠,政務公開的界定還不夠明確,政府信息主動公開力度還需進一步強化。
(二)改進情況
一是加強宣傳并不斷豐富信息公開方式方法,二是進一步規范和完善政務公開的內容、形式,對涉及人民群眾關心的重大問題、重大決策應及時公開,三是組織業務培訓,進一步提升政務公開工作人員的業務能力和工作水平。
六、其他需要報告的事項
本年度未發出政府信息公開信息處理費收費通知書,無收取信息處理費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