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24-548803
綜合政務/其他
通告
關于調整全市鄉鎮(街道)行政處罰事項的通告
義烏市人民政府
義政通〔2024〕1號
2024-01-30
主動公開
GYWD00-2024-0003
有效
字體大小:大 中 小
為深化“大綜合一體化”行政執法改革,提升基層治理體系和治理能力現代化水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行政處罰法》《浙江省綜合行政執法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以及《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推進鄉鎮(街道)綜合行政執法工作的通知》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鄉鎮(街道)賦權執法事項實際運行情況,決定對佛堂鎮、蘇溪鎮、上溪鎮、大陳鎮、義亭鎮、赤岸鎮、稠城街道、福田街道、江東街道、稠江街道、北苑街道、后宅街道、廿三里街道、城西街道14個鄉鎮(街道)人民政府(辦事處)綜合行政執法事項清單進行調整,現就相關事宜通告如下:
(一)對義烏市佛堂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進行調整,調整后佛堂鎮在本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統一行使教育、公安、自然資源、林業、建設、水利、應急管理、市場監管、人防、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民政、人力社保、消防救援、廣電、文物、體育、衛生健康、文化旅游共19個領域907項行政處罰權(具體事項目錄詳見附件1)。
(二)對義烏市蘇溪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進行調整,調整后蘇溪鎮在本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統一行使教育、公安、自然資源、林業、建設、水利、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民政、人力社保、消防救援、廣電、衛生健康共15個領域476項行政處罰權(具體事項目錄詳見附件2)。
(三)對義烏市稠城街道、北苑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進行調整,調整后稠城街道、北苑街道在本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統一行使教育、公安、自然資源、林業、建設、水利、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民政、消防救援、廣電、衛生健康共14個領域189項行政處罰權(具體事項目錄詳見附件3)。
(四)對義烏市福田街道、江東街道、稠江街道、后宅街道、廿三里街道、城西街道6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進行調整,調整后6個街道在各自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統一行使教育、公安、自然資源、林業、建設、水利、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民政、消防救援、廣電、衛生健康共14個領域193項行政處罰權(具體事項目錄詳見附件4)。
(五)對義烏市上溪鎮、大陳鎮、義亭鎮、赤岸鎮4個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進行調整,調整后4個鎮在各自行政區域內以自身名義統一行使教育、公安、自然資源、林業、建設、水利、應急管理、市場監管、生態環境、農業農村、民政、消防救援、廣電、衛生健康共14個領域150項行政處罰權(具體事項目錄詳見附件5)。
(六)涉及作出沒收較大數額違法所得、沒收較大價值非法財物、降低資質等級、吊銷許可證件、責令停產停業、責令關閉、限制從業等重大行政處罰決定的案件,仍由縣級行政執法部門依法管轄,鄉鎮(街道)應及時移送。
(七)業務主管部門應按照“誰審批誰監管、誰主管誰監管”原則,依法履行政策制定、審查審批、批后監管、業務指導等行業行政監管職責,加強鄉鎮(街道)案件辦理的日常指導和培訓工作,不斷提升基層辦案和執法規范化水平。
(八)鄉鎮(街道)行政執法事項目錄清單確定的行政執法事項因法律、法規、規章立、改、廢進行調整的,按照規定程序進行調整、公布。
(九)各鄉鎮(街道)應當向社會公開職責范圍、執法依據、處罰標準、執法程序等事項,接受社會監督。
(十)本通告自 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本通告實施前已立案未結案案件仍由調整前原行政處罰單位繼續負責辦理,并承擔相應行政復議、行政訴訟等工作。
附件:1.義烏市佛堂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4年).docx
2.義烏市蘇溪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4年).docx
3.義烏市稠城街道、北苑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4年).docx
4.義烏市福田街道等6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4年).docx
5.義烏市上溪鎮等4個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4年).docx
6.義烏市佛堂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4年9月).xlsx
7.義烏市稠城街道、北苑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4年9月).xlsx
8.義烏市蘇溪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4年9月).xlsx
9.義烏市上溪鎮等4個鎮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4年9月).xlsx
10.義烏市福田街道等6個街道綜合行政執法事項目錄(2024年9月) .xlsx
義烏市人民政府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