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宣布廢止和決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330782000000/2024-577158
其他
通知
關于宣布廢止和決定修改部分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行政規范性文件的通知
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義政辦發〔2024〕33號
2024-11-25
主動公開
GYWD01-2024-0005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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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根據《浙江省行政規范性文件管理辦法》規定以及上級工作要求,市政府辦公室會同司法局對市政府及市政府辦公室制發的部分行政規范性文件(以下簡稱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進行了清理。經市政府同意,決定宣布廢止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5件,今后不再作為行政管理的依據;決定修改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8件,修改后繼續有效。現將上述清理結果予以公布。
本通知自2024年11月25日起施行。
附件:1.宣布廢止的市政府行政規范性文件目錄(5件).docx
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
2024年11月25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