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義烏市農業農村局關于印發《關于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實施意見》的通知政策解讀
義烏市農業農村局
2024-04-30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4-04-30 18: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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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制定背景
為進一步加快推進我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能力建設,優化秸稈綜合利用結構,健全秸稈收儲運用體系,提高秸稈離田率,從根源上減少秸稈焚燒隱患,制定本實施意見。
二、制定依據
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高質量推進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的實施意見》(浙政辦發〔2024〕2 號)和《浙江省農業農村廳關于印發<2024年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專項行動方案>的通知》(浙農專發〔2024〕4號)等文件精神。
三、制定過程
根據省市關于秸稈綜合利用工作行動部署,我中心于2023年11月著手制定秸稈綜合利用補助政策,多次組織局各科站、相關部門、鎮街進行專題討論,并多次走訪種糧大戶、秸稈利用企業聽取各類意見建議后,起草了《實施意見》初稿。2024年3月,經向市政府進行專題匯報并修改完善后,形成《實施意見》征求意見稿。
3月5日,在市政府網站公開征求意見,截至3月14日,收到反饋意見0條。
3月7日,發布電子公告,征求環保、執法、財政等部門和各鎮街意見,截至3月12日收到反饋意見5條,擬不予采納4條,擬部分采納1條。
3月18日,將《實施意見》報我局政策法規科進行合法性審查,3月22日完成部門規范性文件審查,并收到審查意見3條,根據審查意見對《實施意見》進行修改完善。
四、主要內容
《實施意見》對工作目標、重點任務、有關要求三方面進行了明確,
第一部分為工作目標。主要內容有:到2024年底,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在97%以上,其中秸稈離田利用率達30%以上;各鎮(街道)原則上各建立1個區域性秸稈收儲中心,全市建成省級標準化農作物秸稈收儲中心1個、末端大型秸稈綜合利用企業1家,基本實現全市秸稈收、儲、運、用體系全覆蓋。到2026年底,農作物秸稈收儲運用體系健全,秸稈綜合利用結構優化,全市農作物秸稈綜合利用率穩定在97%以上,力爭秸稈離田利用率達45%以上,秸稈綜合利用水平走在全國前列。
第二部分為重點任務。主要內容有:2.重點任務。一是落實低留茬收割及離田作業。嚴控秸稈留茬高度。二是建成秸稈收儲運用體系。三是主攻秸稈利用主體建設。四是推廣一批秸稈利用技術。五是推廣秸稈利用新機具。六是加強秸稈資源利用管理。
第三部分為有關要求。主要內容有:一是組建工作專班。組建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專班,負責統籌實施秸稈綜合利用具體工作,確保秸稈綜合利用工作有序推進。二是強化督導考核。將秸稈綜合利用工作列入鄉村振興年度考核,建立考核評價辦法,健全工作機制,壓實工作責任。三是強化宣傳引導。組織開展現場觀摩、技術培訓、政策解讀等活動,充分利用傳統宣傳方式和新媒體平臺,宣揚正面典型,曝光負面案例,營造全社會共同參與、全力支持的良好氛圍。
五、主要補助政策
第一部分為秸稈離田補助。主要內容有:對符合義烏市糧油規模種植補貼條件且實施秸稈離田作業達到當季種植面積40%以上的主體,按照秸稈離田面積給予100元/畝補助。
第二部分為區域收儲中心補助。主要內容有:一是對鎮街規劃建設的區域性秸稈收儲中心,按購置機械設備投資額50%給予補助。二是開展區域性秸稈收儲中心運行質量年度綜合評價,根據評價結果分別給予所在鎮(街道)A檔30萬、B檔20萬、C檔10萬元運行獎勵,D檔不予獎勵。三是對新認定的省級標準化農作物秸稈收儲中心,給予所在鎮(街道)20萬元獎勵。
第三部分為秸稈換肥補助。對用于秸稈換肥的有機肥給予鎮(街道)400元/噸的補助。
六、附則
本意見自2024年6月1日起生效,適用2024年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