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7-05 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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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中小學、幼兒園、直屬機構、鎮街教育服務中心:
為規范有序實施全市小學、初中新生入學工作,確保適齡兒童、少年依法接受義務教育,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教育部辦公廳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2024)的通知》(教基廳函〔2024〕11號)及《浙江省教育廳辦公室關于開展義務教育陽光招生專項行動做好2024年招生工作的通知》(浙教辦函〔2024〕89號)以及我市人才子女入學等文件精神,現就我市2024年義務教育階段學校招生入學工作提出以下實施意見:
一、招生入學對象
小學為年滿6周歲(2017年9月1日至2018年8月31日期間出生)的適齡兒童;初中為2024年的小學畢業生。
適齡兒童、少年必須按時入學,因身體狀況需要延緩入學者,須到戶籍地學區學校辦理緩學手續。嚴禁各小學招收不及齡的兒童入學。
二、公辦學校學區生招生入學
(一)招生入學原則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義務教育法》第十二條:“地方各級人民政府應當保障適齡兒童、少年在戶籍所在地學校就近入學”的規定,本市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堅持“就近入學”和“房戶一致”優先的原則入學。本市戶籍適齡兒童、少年在入學報名結束后戶籍發生變動的,原則上留在被錄取學校就讀。
(二)學區劃分
公辦小學、初中學區一經劃定,原則上基本保持不變,因學校布局變化等原因需調整學區的,按相關程序作出調整。第一批招生學校學區由市教育局公布(詳見附件1),其余學校學區由各鎮街教育服務中心公布。
(三)報名錄取
1.網上報名登記
小學:2024年5月30日至6月2日家長通過“浙里辦”APP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進行網上登記。
初中:2024年5月31日至6月2日家長通過“浙里辦”APP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進行網上登記。
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網上登記的家長,6月2日前到戶籍所在地學校現場登記。現場登記需隨帶父和母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錄取順序
學區內生源數超過招生計劃的公辦學校,報名時除以上材料外還需提供不動產權證,根據“戶房一致”優先原則,按類別順序錄取,同類別按學齡兒童落戶時間排序錄取。已被民辦學校錄取的,原學區學校不再錄取。
Ⅰ檔:學齡兒童戶籍和父母一方戶籍、產權住房(產權份額大于50%,下同)一致的。
Ⅱ檔:學齡兒童戶籍和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下同)一方戶籍、產權住房一致的。
Ⅲ檔:投靠戶、掛靠戶、集體戶等“有戶無房”的學齡兒童,由教育局統籌安排入學。
符合城市有機更新“保一代”入學政策的,若想保留原學區學校就讀,應在5月10日前向原學區學校申報。
3.分流辦法
因招生計劃的原因,部分學生不能在戶籍所在地學區學校入學的,以同一鎮街內戶籍生優先為前提,參照學區生錄取規則進行排序,在學區生招收未滿額的學校安排入學。
4.結果公布
第一批次公辦學校學區生未超招生計劃的,家長在6月13日可直接登錄浙里辦“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查詢錄取結果;學區生超過招生計劃的,家長在配合學校完成學區生分流工作后,查詢錄取結果;其他批次公辦學校學區生錄取名單與借讀生錄取名單同時公布。
三、公辦學校非學區生招生入學
(一)報名基本條件
1.學齡兒童本人持有居住證
截至2024年3月31日,非義烏戶籍(港澳臺籍和外籍除外,下同)學齡兒童須持有義烏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浙江省居住證》。
2.在義烏有住房或正常繳納社保
截至2024年5月31日,父母在擬入學區域居住、就業,父母(或祖父母)一方在入學學校所在鎮街區域內有產權住房(根據實際行政區域劃分確定),或父母一方在本市正常繳納基本養老保險。
3.其他
列入第一批招生的各初中、小學之間,其余同一鎮街各初中學校之間,鎮街政府所在地小學之間,不得跨學區入學。
(二)報名錄取
1.網上報名登記
小學:2024年5月30日至6月2日家長通過“浙里辦”APP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進行網上登記。
初中:2024年5月31日至6月2日家長通過“浙里辦”APP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進行網上登記。
因特殊原因無法完成網上登記的家長,6月2日前到戶籍地學校或意向學校現場登記。現場登記需隨帶父和母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2.錄取順序
非學區生入學,根據具備的相關條件,報名分為A、B、C、D、E類(詳見附件2),學校根據非學區生報名條件排序,按類別A→E的順序先后錄取。
3.現場確認錄取
(1)現場確認時間
為最大限度減少家長排隊等候時間,確保有序招生,采用學校分批、條件分段、當天錄取的方式進行現場招生確認。小學分三批,初中分二批先后招生(學校批次、具體招生時間見附件3、4)。
(2)現場確認地點
各招生學校。
(3)現場確認隨帶材料
①家長身份證和家庭戶口本,以住房作為借讀依據的,除房產交付外,還需提供該住房的有效權屬證件的原件。
②外省戶籍的適齡兒童、少年,需攜帶能表明親子關系的戶口本或者兒童出生醫學證明。
③父母不在同一個戶口本,提供結婚證。
④全日制大學畢業證書的原件(自行提前登錄學信網查詢真偽)。
(4)現場錄取
①當日現場確認,當日公布錄取結果,轉校操作截至當日下午5:00。第一天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自然終止。
②截至下午5點,排序末位出現多人條件相同而不能全部錄取時,由學校組織相關家長公開抽簽確定錄取對象。
4.有下列情況之一的,取消錄取資格
(1)報名材料弄虛作假的;
(2)已經在其他地方就讀或建立學籍的;
(3)被錄取學生未在學校規定時間內辦理好有關手續的;
(4)無法在省中小學電子學籍系統建立電子學籍的。
四、民辦學校招生入學
(一)報名基本條件
1.學齡兒童本人為義烏戶籍或持有居住證
截至2024年3月31日,非義烏戶籍的兒童須持有義烏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浙江省居住證》。
2.截至2024年5月31日,父母非法院判定限制高消費人員。
(二)網上報名登記
小學:2024年5月30日至6月2日家長通過“浙里辦”APP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進行網上登記。
初中:2024年5月31日至6月2日家長通過“浙里辦”APP中的“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進行網上登記。
因特殊原因無法網上登記的家長可到民辦學校現場登記。現場登記需隨帶父和母身份證、戶口簿原件及復印件。
(三)錄取工作
1.時間安排
民辦學校和公辦學校學區生錄取工作同步進行,錄取結果同時發布,錄取的學生不能再改報回公辦學校或改報其他民辦學校(具體學校和招生時間,詳見附件4)。
所有民辦學校招生截止時間為:7月5日。
2.錄取方式
(1)報名人數超過招生計劃數的,實行電腦隨機派位錄取。報名人數未超過核定招生計劃數的,一次性全部錄取。
允許家長申請雙胞胎、多胞胎捆綁進行隨機派位。學校實施電腦隨機派位后,因錄取學生自動放棄而產生的學位空額,優先補錄報名該校且未被其他學校錄取的符合“長幼隨學”的學生。
義烏戶籍新生申報民辦學校,但搖號未能錄取的,可改回原戶籍學校報名,不影響排序。
(2)民辦九年一貫制學校的小學部可以直升其初中部。如果其初中部招生名額少于小學部直升名額的,通過電腦隨機派位方式錄取。原九年一貫制“公參民”學校轉為公辦學校前已錄取并符合條件的小學畢業生直升初中的政策繼續執行。
(3)藝術學校和新型體校招生方案報教育局審批同意后,可進行藝術或體育的術科測評,但不得組織文化科目考試。
五、隨遷子女、人才子女、軍人子女、外國籍人員子女等招生入學
1.按照“兩為主”要求(以流入地政府為主、以公辦學校為主),截至入學當年3月31日,持有義烏市公安機關簽發的《浙江省居住證》的隨遷子女,在義烏市享有公平、同等的義務教育基本公共服務。
2.駐義部隊軍人子女,臺灣同胞、港澳同胞、海外僑胞子女和人才子女入學按有關規定執行。
3.外國籍人員子女入學向可招收外國籍學生的學校報名(見附件5)。
六、工作要求
(一)公辦學校
1.成立招生工作小組
各學校要制定招生工作方案,規范有序地實施招生工作,成立以校長為組長的招生工作領導小組,并設立以下工作小組:政策宣傳組、材料信息審核組、秩序維護組、過程監督組、入戶調查組等。
2.做好“控輟保學”
(1)確保學區生應報盡報。各校應在2024年6月5日前,核實未進行網上報名的學區生,確保學區內適齡兒童、少年均進行網上登記或掌握其動向。
(2)關注特殊學生。適齡輕度殘疾兒童、少年可至普通學校報名隨班就讀,中、重度殘疾兒童可至特殊教育學校報名就讀,對需要專人護理、不能到學校就讀的實施送教上門服務。
3.廣泛開展招生宣傳
(1)發布招生公告。現場確認前一周,學校應在校內外、附近社區張貼非學區生招生公告。
(2)發布網絡信息。教育局及時將各校可招收的非學區生數、分段報名條件等信息在義烏市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微信公眾號“義烏教育之聲”等媒介發布。
4.周密組織現場確認
(1)條件分段。學校必須嚴格按公布的報名條件組織現場確認,不得允許低于當天條件的對象現場確認。
(2)條件審核。學校必須按照“一人一號,專人負責”要求對家長填報信息、同步數據信息進行審核和類別判定。
(3)信息變更。學校要安排專人負責接待并協助家長辦理變更現場確認學校的申請。
5.及時公開錄取情況
各校不得在程序外錄取學生。每天現場確認后,進行網上錄取,在義烏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微信公眾號“義烏教育之聲”等公布當天錄取結果和學位空額。
6.認真做好材料核驗
學校在招生錄取工作結束后,查驗報名資料,若發現資料弄虛作假的,應及時報告教育局基礎教育科,取消相關學生借讀資格。情節嚴重的,向公安機關報告。
學校對非學區生要一視同仁,與學區生混合編班。
(二)民辦學校
1.嚴格按照報名系統公布的收費標準執行,嚴禁學校以任何名義、任何形式向學生收取不符合政策規定的任何費用,不得徇私舞弊。
2.所有學生均通過“義務教育階段學校學生入學一件事聯辦”完成錄取,不得私下錄取。
七、報名咨詢
為方便家長了解今年招生工作的有關事項,招生相關文件及信息均會及時在義烏教育局政務公開專欄的“義務教育段招生信息”、微信公眾號“義烏教育之聲”上公布,同時公布各學校的報名咨詢電話。市教育局義務教育招生咨詢電話:85271606、85555600(5月6日至6月28日工作日開通)。
八、本實施意見由市教育局負責解釋。
附件:
1.2024年義烏市第一批公辦小學、初中學區劃分
2.2024年義烏市公辦小學、初中非學區生報名分類
3.2024年義烏市公辦中小學非學區生招生批次安排表
4.2024年義烏市小學、初中招生時間安排表
5.2024年義烏市小學、初中招收外國籍學生方案
義烏市教育局
2024年5月22日
附件 1
2024年義烏市第一批公辦小學、初中學區劃分
一、小學
1.實驗學校教育集團江南校區:商苑、江南、南苑、臨江社區的篁園路以西、塔下洲社區、釣魚磯社區的原九聯行政村區塊。
2.實驗學校教育集團雞鳴山校區:與實驗學校教育集團江南校區聯校劃片,雞鳴山社區的金村、樊村、臨江社區的篁園路以東。
3.實驗學校教育集團黎明湖校區:釣魚磯社區的原西陳村區塊、黎明湖社區、潘村、下麻車、張村、青巖傅、上麻車等行政村。
4.繡湖小學(繡川小學):通惠社區的北門街以西、繡湖社區的北門街與南門街連線以西、建設社區。
5.繡湖小學教育集團春華校區:四季社區、丹溪社區、擁軍社區、經發社區(原季宅村除外)、望道社區(何麻車、碧桂園?星薈除外)。
6.香山小學教育集團勝利校區:勝利社區、原復興行政村。
7.香山小學教育集團楊村校區:黎明社區、楊村社區。
8.江濱小學:江濱社區的南門街以西。
9.宗澤小學:南山社區、盤溪社區。
10.稠城第一小學教育集團城陽校區:向陽社區的稠州路以北、通惠社區的北門街以東、繡湖社區的北門街與南門街連線以東。
11.稠城三校:孝子祠社區、車站社區。
12.賓王小學教育集團銀苑校區:詞林社區、銀苑社區、黃庭社區、秦塘社區的國貿大道以南。
13.賓王小學教育集團秦塘校區:與賓王小學教育集團銀苑校區聯校劃片,秦塘社區的國貿大道以北。
14.稠州小學:向陽社區的稠州路以南、賓王社區、義駕山社區。
15.保聯小學:下車門社區、江濱社區的南門街以東。
16.福田小學教育集團商貿城校區:福田社區、長春社區、銀海社區、商城社區。
17.聯港小學:聯港社區。
18.福田小學教育集團湖塘校區:誠信社區、宗宅社區、通福社區。
19.上海世外附屬福田二小:興隆社區(大通路—興隆大街—誠信大道—春風大道閉合區域)、原尚經小學學區(東象山村、官端前村、尚經村、洛店村、立碑塘村、羅店村、全宅集聚區塊)。
20.青口小學:青口片行政村、商博社區(東洲花園除外)、東苑社區、流賜社區、東洲社區江東路以北。
21.東洲小學:東洲社區江東路以南、商博社區的東洲花園、金星村。
22.五愛小學:五愛社區、雞鳴山社區(金村、樊村除外)。
23.稠江小學教育集團稠關校區:松門里社區、興業社區的稠關。
24.稠江小學教育集團高新校區:高新社區、后申塘、諸宅行政村。
25.西江小學:永祥社區、昌德社區、樓下社區。
26.經濟開發區學校:鳳凰社區、錦都社區、興業社區的貝村、城店居民區。
27.義烏杭州育才學校小學部:西江社區、新屋村。
28.龍回實驗小學:香溪社區、富港社區。
29.北苑小學:柳青社區、愛民社區、凌云社區、望道社區的何麻車、碧桂園?星薈、稠山社區的原青溪村。
30.愛民小學:2024年學區范圍與北苑小學相同,之后以當年公告為準。(暫借北苑小學辦學,待學校投用后整體搬遷。)
31.黃楊梅小學:幸福社區、復興社區、崇德社區、經發社區的原季宅村。
32.新絲路學校小學部:迎賓社區、春晗社區、稠山社區(原青溪村除外)、雪峰社區。
二、初中
1.繡湖中學(秀禾中學):幸福社區、建設社區、迎賓社區、復興社區、崇德社區、稠山社區的原蓮塘村和曹道村、春晗社區、丹溪社區的丹溪金街和原石橋頭村、經發社區的原季宅村、通惠社區的北門街以西、繡湖社區的北門街與廣場路連線以西、勝利社區的西門街以北。
2.繡湖中學教育集團稠江校區:富港社區、香溪社區、高新社區、楊村社區、黎明社區、松門里社區、興業社區、鳳凰社區、錦都社區、樓下社區、昌德社區的新科路以東、永祥社區的新科路以東、春聯、高庚、官塘、官塘下、后申塘、柯村、水冰糖、下何宅、象山、新村、楊梅院、諸宅、喻宅。
3.義烏杭州育才學校初中部:西江社區、昌德社區的新科路以西、永祥社區的新科路以西、崇山、東王界、西王界、紅聯、江灣、金村、梨頭山、上崇山、下柳、新屋、羊角山。
4.稠州中學:江濱社區、向陽社區、下車門社區、通惠社區的北門街以東、繡湖社區的北門街與廣場路連線以東、勝利社區的西門街以南。
5.丹溪中學:南苑社區、商苑社區、江南社區、篁園路以西的臨江社區、塔下洲社區、徐江片行政村、黎明湖社區、釣魚磯社區、望湖社區。
6.賓王學校教育集團賓王校區:車站社區、雪峰社區、秦塘社區、孝子祠社區、賓王社區、義駕山社區、詞林社區、銀苑社區、黃庭社區、福田社區、長春社區、銀海社區、誠信社區、聯港社區、商城社區、通福社區、宗宅社區的宗宅村。
7.稠城中學:與賓王中學聯校劃片,學區范圍與賓王中學一致。
8.實驗學校教育集團雞鳴山校區初中部:臨江社區的篁園路以東、五愛社區、雞鳴山社區、盤溪社區。
9.賓王學校教育集團江東校區:東洲社區、南山社區、商博社區、東苑社區、流賜社區、青口片行政村。
10.北苑中學:前洪片行政村,柳青社區、愛民社區、凌云社區、望道社區、四季社區、擁軍社區、稠山社區(原青溪村)、丹溪社區(丹溪金街、原石橋頭村除外)、經發社區(原季宅村除外)以及北苑工業園區內(雪峰路以北)不屬繡湖中學教育集團學區的其他區域。
11.愛民中學:2024年學區范圍與北苑中學相同,之后以當年公告為準。(暫借北苑中學辦學,待學校投用后整體搬遷。)
附件 2
2024年義烏市公辦小學、初中非學區生報名分類
一、A 類
父母或祖父母(含外祖父母,下同)擁有相應學校學區內產權住房(產權份額大于50%,下同),有不動產權證(或同時有房產證和土地證,下同)并實際居住的,分別定義為A1和A2。用祖父母產權住房作為入學依據的,還需提供父母、孩子至少一方與祖父母戶口在一起的戶口簿(下同)。
錄取順序:A1→A2,同類別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登記時間先后排序錄取。
二、B 類
父母或祖父母擁有相應學校學區內產權住房,只有房產證或土地證并實際居住的,分別定義為B1和B2。
錄取順序:B1→B2→B3→B4,同類別按證件登記時間先后排序錄取。
三、C 類
父母或祖父母擁有相應鎮街的產權住房(城區學校入學,房產須在城區;鎮街政府所在地學校入學,房產須在鎮街政府所在地,下同),有不動產權證并實際居住的,分別定義為C1和C2。
錄取順序:C1→C2,同類別按房產證或不動產權證的登記時間先后排序錄取。
四、D 類
父母或祖父母擁有相應鎮街的產權住房,只有房產證或土地證并實際居住的,分別定義為D1和D2。
錄取順序:D1→D2→D3→D4,同類別按證件登記時間先后排序錄取。
五、E 類
父母一方祖籍和戶籍均在義烏且學生戶籍在市外或戶籍未登記的,可在父或母戶籍所在鎮街按非學區生申請入學,定義為E1。若前一批學校無法錄取的,允許到其他批次學校報名。E1類學生按其戶籍為義烏的父或母戶口登記時間依次排序錄取。
父母一方在本市正常繳納養老保險的,定義為E2類。父母一方的全日制大專或本科學歷年限可以折算成養老保險時間附加計算(學歷和社保必須對應是同一人)。
錄取順序:E1→E2,E2類按在本市正常繳納的基本養老保險繳費的累計月份依次排序錄取。
備注:根據《關于優化房地產政策》(義房穩辦〔2024〕1號)文件精神,父母或祖父母于2024年12月31日前在佛堂鎮、蘇溪鎮、上溪鎮、義亭鎮、大陳鎮、赤岸鎮購買一手新建商品住房(以網簽備案合同為準),在孩子入學當年報名時暫未取得不動產權證的,可作為報名入學的房產類條件。其中商品住房在對應學區的分別為B3、B4類,在同一鄉鎮不同學區的為D3、D4類。同類條件按網簽備案合同時間先后排序錄取。已使用網簽備案合同報名入學的房源不允許撤銷網簽備案。
附件3
2024年義烏市公辦中小學非學區生招生批次安排表
小學第一批(32所)
實驗學校教育 集團江南校區 | 實驗學校教育 集團雞鳴山校區 | 實驗學校教育 集團黎明湖校區 | 繡湖小學 (繡川小學) | 繡湖小學教育 集團春華校區 |
稠城第一小學教育集團城陽校區 | 香山小學教育 集團勝利校區 | 香山小學教育 集團楊村校區 | 江濱小學 | 宗澤小學 |
稠城三校 | 賓王小學教育 集團銀苑校區 | 賓王小學教育 集團秦塘校區 | 稠州小學 | 保聯小學 |
福田小學教育 集團商貿城校區 | 福田小學教育 集團湖塘校區 | 聯港小學 | 上海世外附屬 福田二小 | 義烏杭州 育才學校 |
青口小學 | 東洲小學 | 稠江小學教育 集團稠關校區 | 稠江小學教育 集團高新校區 | 五愛小學 |
西江小學 | 經濟開發區學校 | 北苑小學 | 愛民小學 | 黃楊梅小學 |
新絲路學校 | 龍回實驗小學 |
小學第二批(34所)
浙大教科附屬 下駱宅小學 | 荷葉塘小學 | 前洪小學 | 前店小學 | 徐江小學 |
江灣小學 | 官塘小學 | 后宅小學教育 集團群英校區 | 后宅小學教育 集團九州校區 | 幸福湖小學 (渠成小學) |
廿三里一小教育集團金麟校區 | 廿三里二小 | 思源小學 | 撥浪鼓學校 | 望道小學 |
夏演小學 | 浙大教科附屬 東河小學 | 佛堂小學教育 集團大成路校區(渡磬校區) | 佛堂小學教育 集團狀元里校區 | 佛堂二小 |
佛堂三小 | 蘇溪一小 | 蘇溪二小 | 蘇溪三小 | 蘇溪四小 |
上溪小學 | 上溪二小 | 大陳小學 | 義亭小學 | 赤岸小學 |
蘇溪 高新區小學 | 尚經小學 | 華溪小學 武巖校區 | 銅溪學校 |
小學第三批(42所)
尚陽小學 | 毛店小學 | 湖門小學 | 塘李小學 | 華溪小學 |
田心小學 | 倍磊小學 | 塔山小學 | 西山下小學 | 溪華小學 |
黃山小學 | 吳店小學 | 楂林小學 | 東塘小學 | 畈田朱小學 |
杭疇小學 | 鶴田小學 | 楓華學校 | 察院廳小學 | 松門里學校 |
崇德小學 | 啟元小學 | 北下朱小學 | 東苑小學 | 東江小學 |
石魚小學 | 復興小學 | 擁軍小學 | 凌云小學 | 起航小學 |
城西第三小學 | 城西第四小學 | 城西第五小學 | 廿三里第五小學 | 廿三里第六小學 |
開元路小學 | 蘇溪鎮胡宅小學 | 佛堂鎮天吉路學校 | 佛堂鎮新苗巷小學 | 佛堂鎮新成小學 |
上溪鎮月湖小學 | 昌德學校 |
初中第一批(11所)
繡湖中學 (秀禾中學) | 繡湖中學教育 集團稠江校區 | 稠州中學 | 丹溪中學 | 實驗學校教育 集團雞鳴山校區 |
賓王學校教育 集團賓王校區 | 稠城中學 | 賓王學校教育 集團江東校區 | 北苑中學 | 愛民中學 |
義烏杭州 育才學校 |
初中第二批(20所)
荷葉塘初中 | 浙大教科附屬 下駱宅初中 | 浙大教科附屬望道中學 | 后宅中學 | 廿三里初中 |
撥浪鼓學校 | 蘇溪鎮中 | 大陳鎮中 | 佛堂鎮中 | 雪峰中學 |
云溪初中 | 春晗學校 | 赤岸初中 | 毛店初中 | 義亭鎮中 |
銅溪學校 | 楓華學校 | 松門里學校 | 昌德學校 | 佛堂鎮天吉路學校 |
附件 4
2024年義烏市小學、初中招生時間安排表
流程安排 | 日 期 | 備 注 | |||
新型體校 | 相關術科測評 | 5月21日 (周二) | 5月14日報名 | ||
藝術學校 | 5月25-26日 (周六、日) | 5月22-23日報名 | |||
網上報名 | 小學段 | 5月30日—6月2日 | 四天 | ||
初中段 | 5月31日—6月2日 | 三天 | |||
第一 階段 錄取 | 公辦學校學區生數據鎖定; 民辦學校報名生源數據鎖定。 | 6月3日 (周一) | 6月5日未搖中的可改報其他學校;如報公辦校不影響排序; 5日下午開始,民辦學校確認錄取。 6月5日民辦學校有放棄的,遞補錄取以“同胞兄、姐在本校就讀”適齡兒童優先。 第二批次公辦學校學區生分流安排在6月16日。 | ||
公學、群星、新義、楓葉、復大、商城、正陽等民辦學校,若報名超過計劃數,搖號并公布錄取結果。 | 6月5日 (周三) | ||||
第一批公辦學校開始學區生錄取。 | 6月7-12日 | ||||
第一批次中超招生計劃的公辦學校實行分流工作(由鎮街決定其中一天)。 | 6月11-12日 (周二、三) | ||||
第一批次公辦學校公布學區生錄取結果,家長登錄“浙里辦”查看。 | 6月13日 (周四) | 第二、第三批次公辦學校學區生錄取名單與借讀生錄取名單同時公布。 | |||
第二階段錄取 | 公辦小學借讀入學 | 第 一 批 | ABCD類及E類100個月及以上 | 6月14日(周五) | 當日現場確認、當日公布錄取結果,轉校操作截至當日下午5:00。 第一天完成招生計劃的學校,招生錄取工作自然終止(第二天不再招生)。 |
E 類及以上 | 6月15日(周六) | ||||
第 二 批 | ABCD 類及E類50個月及以上 | 6月18日(周二) | |||
E 類及以上 | 6月19日(周三) | ||||
第 三 批 | ABCD類及E類30個月及以上 | 6月24日(周一) | |||
E 類及以上 | 6月25日(周二) | ||||
E 類及以上 | 6月26日(周三) | ||||
公辦初中 借讀入學 | 第 一 批 | ABCD類及E類100個月及以上 | 6月14日(周五) | ||
E 類及以上 | 6月15日(周六) | ||||
第 二 批 | ABCD類及E類50個月及以上 | 6月18日(周二) | |||
E 類及以上 | 6月19日(周三) |
附件5
2024年義烏市小學、初中招收外國籍學生方案
一、招外籍學生學校
公辦學校
小學:實驗小學教育集團黎明湖校區、宗澤小學、經濟開發區學校、聯港小學、西江小學、上海世外附屬福田二小。
初中:丹溪中學、賓王學校教育集團江東校區、北苑中學、稠城中學。
民辦學校
義烏市楓葉外籍子女學校專門接收外國人子女入學;
其他民辦學校可招收外國人子女入學,教學管理方式與公辦學校一致。
二、報名時間
小學和初中:6月15日至16日,上午8:00至下午5:00。
三、報名材料
父、母、孩子的護照和商友卡(原件和復印件)。
四、錄取方式
學校對報名學生進行漢語言能力測試,在基本符合教學要求的基礎上根據測試結果錄取。采取當天報名當天錄取的方式進行,每位學生當天限報一所學校,已被錄取的學生不允許再報其他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