發布時間:2024-09-29 15: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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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廣泛聽取社會公眾意見,進一步提高行政規范性文件質量,《義烏市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于2024年8月22日向社會公眾征求意見,現將征求意見結果予以反饋。
經過7個工作日的公示期,截至2024年9月2日,我單位共計收到86條反饋意見。現對反饋意見中比較集中的問題反饋如下:
社會公眾意見1: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新政的適用條件為政策實施之日后引進的畢業三年內的高校畢業生。那么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申報系統關閉至新政策出臺期間來義就業創業的大學生就不符合新政的要求,無法進行申報。建議該時間段內未能申報的人員能夠按照老政策的適用條件給予一定時間的補申報。
該建議予以采納。
社會公眾意見2: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新政策中對已依據原政策獲得補助資格,但仍未兌現完畢的這類人員后續將按照什么要求執行補貼兌付未做出清晰、易懂的解釋,建議在新政策中對該問題予以說明。
該建議予以采納。
社會公眾意見3:原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是按月發放的,能夠幫助大學生解決來義就業創業初始階段的部分生活需求。新政策改為一年一發,會對剛剛踏上社會的青年大學生造成較大生活壓力,造成人才流失到其他地區。建議補貼發放時間還是保持原政策的一月一發較為合適。
該意見不予采納。理由:參考金華市及周邊地區生活補貼發放周期,均為按年度發放,考慮到金華全市生活補貼發放形式的統一性,在新政中將按月發放調整為按年度發放。
社會公眾意見4:原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政策是交一個月社保就能領到一個月補貼,社保斷繳一兩個月也沒事,這樣的方式對于剛畢業大學生來講十分友好。現在新政策強調必須連續繳納12個月社保后方可申領,只要有一個月沒交,就不符合生活補貼申領條件。建議還是保持原政策的交一個月社保就可以領一個月補貼的方式比較妥當。
該意見不予采納。理由:一是為了進一步加強生活補貼資金兌付的規范性和安全性,設置連續繳納社保要求,防止套取補助資金的情況。二是提高企業員工穩定性。
社會公眾意見5:專科領取條件加碼不合理。大專學歷需同時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的才符合申領高校畢業生生活補貼的條件,過于苛刻。建議還是保持原政策的要求較為合理。
該意見不予采納。理由:根據省委“新春第一會”對全面加強“三支隊伍”建設進行系統部署,技能人才是高素養勞動者隊伍的重要組成,為了進一步激發廣大勞動者學習技能、鉆研技術的積極性,將大專學歷人員需同時具有高級工以上職業技能等級納入領取生活補貼條件之一,進而推動義烏市高技能人才隊伍發展,助力高質量高水平建設世界小商品之都。
如有疑問可通過以下途徑和方式提出:
通過信函的方式將意見寄至:義烏市香山路389號6樓義烏市就業和人才管理服務中心612室公共服務科,郵編:322000。
聯系人:李斌娟 聯系電話:0579-85435252
義烏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
2024年9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