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運營情況的審前公告
11330782002609223W/2025-594495
義烏市審計局
2025-08-04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5-08-05 08:52
信息來源:義烏市審計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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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審計法》第十九條規定,義烏市審計局派出審計組,自2025年8月4日起,對國有企業產業園管理運營情況進行專項審計調查。為全面真實地了解掌握與審計事項有關的情況,并接受廣大干部群眾的監督,現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審計范圍及內容
本次重點審計國有企業產業園管理運營情況,必要時將追溯到相關年度或者延伸調查有關單位。
二、現場審計時間
2025年8月4日至2025年9月30日。
三、審計人員紀律
審計人員審計期間,嚴格遵守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
審計“八不準”工作紀律:不準由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報銷或補貼住宿、餐飲、交通、通訊、醫療等費用;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贈送的禮品禮金,或未經批準通過授課等方式獲取報酬;不準參加被審計單位和個人安排的宴請、娛樂、旅游等活動;不準利用審計工作知悉的國家秘密、商業秘密和內部信息謀取利益;不準利用審計職權干預被審計單位依法管理的資金、資產、資源的審批或分配使用;不準向被審計單位推銷商品或介紹業務;不準接受被審計單位和個人的請托干預審計工作;不準向被審計單位和個人提出任何與審計工作無關的要求。
審計期間,如需向審計組反映被審計單位問題的,可與義烏市審計局聯系,舉報電話:83828380,電子郵箱:sjj@yw.gov.cn;如有審計人員違反紀律問題的,可向市派駐第二紀檢組反映,舉報電話:89938227。
本公告公示期從被審單位接到審計通知書之日起至審計結束,歡迎廣大干部群眾如實反映有關情況,并對審計工作和審計人員執行紀律情況予以監督。
義烏市審計局
2025年8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