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25-584881
《義烏市聲環境功能區劃分調整方案》政策解讀
金華市生態環境局義烏分局
2025-04-15
主動公開
發布時間:2025-04-15
訪問次數:
字體大小:大 中 小
一、制定背景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噪聲污染防治法》《“十四五”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浙江省噪聲污染防治行動計劃(2023—2025年)》等要求,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應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國土空間規劃和相關規劃的制修訂情況,及時劃定或調整聲環境功能區,原則上不超過5年調整一次。
現行《義烏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自2020年1月1日開始實施,距今已滿5年;同時,我市最新國土空間總體規劃于2024年6月28日獲浙江省人民政府批準(浙政函〔2024〕89號)。原區劃方案已無法滿足城市發展及環境管理的新要求,我局牽頭開展了義烏市聲環境功能區劃的調整更新工作。
二、主要內容
本方案主要分為劃分依據、適用范圍、聲環境功能區分類及限值、劃分結果、其他規定與實施要求等六大部分。
(一)劃分依據。以《關于加強和規范聲環境功能區劃分管理工作的通知》《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技術規范》《聲環境質量標準》《城市用地分類與規劃建設用地標準》《義烏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等文件作為劃分依據。
(二)適用范圍。本方案適用于義烏市行政區域內的聲環境管理。本方案所定義的劃分范圍依據《義烏市國土空間總體規劃(2021—2035年)》涉及的中心城區范圍已明確土地利用類型的區域,東至疏港高速,南至環城南路,西至疏港快速路、富港大道,北至滬昆高速、環城北路、涌金大道,總面積約193.68平方千米。
(三)聲環境功能區分類及限值。根據《聲環境質量標準》(GB3096—2008),聲環境功能區分為0類、1類、2類、3類和4類,分別執行相應噪聲限值。
(四)劃分結果。義烏市中心城區共劃分1類區10個,總面積58.571平方公里;2類區12個,總面積93.549平方公里;3類區15個,總面積38.788平方公里;4a類交通干線148條,總長度680.562公里;4b類交通干線1條,總長度4.241公里;合計總長度684.803公里;4a類交通服務區域1個,總面積0.107平方公里;4b類交通服務區域2個,總面積2.668平方公里。除中心城區外的其他區域參照鄉村區域聲環境質量管理要求執行。
(五)其他規定。本方案對聲環境功能區作了補充規定。
(六)實施要求。本方案自2025年6月1日起施行,《義烏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于印發<義烏市中心城區聲環境功能區劃分方案>的通知》(義政辦發〔2019〕94號)文件同時廢止。
三、解讀機關及解讀人
解讀機關:金華市生態環境局義烏分局
解 讀 人:陳興超 聯系電話:0579-8538887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