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0782000000/2025-584603
工業、交通/輕工紡織
意見
關于開展工業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全面推進“畝均論英雄”改革的實施意見
義烏市人民政府
義政發〔2025〕21號
2025-04-13
主動公開
GYWD00-2025-0003
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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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市政府各部門:
為持續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優化資源要素配置,加快形成新質生產力,推動實體經濟高質量發展,根據《浙江省人民政府關于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的指導意見》(浙政發〔2018〕5號)、《浙江省人民政府辦公廳關于深化制造業企業資源要素優化配置改革的若干意見》(浙政辦發〔2019〕62號)等文件精神,結合我市實際,制定本實施意見。
一、健全畝產效益綜合評價體系
第一部分 宗地企業評價
(一)參評范圍
全市范圍內工業用地面積3畝及以上的工業企業,電力、熱力、燃氣、污水處理及水的生產和供應等公益性企業除外。3畝以下工業企業,自愿申請的也可參評。
(二)評價指標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評價指標:畝均稅收、畝均工業增加值、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全員勞動生產率、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業增加值。
2.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評價指標:畝均稅收、單位電耗稅收、畝均銷售收入、噸排污權納稅額。
(三)評價辦法
1.指標權重
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畝均稅收占35分、畝均工業增加值占20分、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17分、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占12分、全員勞動生產率占8分、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業增加值占5分、單位知識產權占3分。
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畝均稅收占55分、單位電耗稅收占20分、畝均銷售收入占15分、噸排污權納稅額占10分。
2.基準值設定
畝均稅收為30萬元,畝均工業增加值為150萬元,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為4%,全員勞動生產率為20萬元/人。畝均銷售收入為400萬元,單位電耗稅收為3萬元/萬千瓦時。
3.得分計算
企業得分為每項指標數據得分之和。單項指標得分=該指標上年度數據÷該指標基準值×權重×修正系數。單項指標最高分不超過該項權重的1.5倍,最低為0分。企業某項指標為負值或空缺的,該項得分為0分。其中,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業增加值、噸排污權納稅額指標得分按特定方式計算,具體計算辦法詳見附件。
企業綜合評價得分計算公式:企業得分=∑(單項指標)
修正系數標準如下:
(1)上年度工業增加值5億元(含)以上、3億元(含)—5億元、2億元(含)—3億元、1億元(含)—2億元的企業,畝均工業增加值指標修正系數分別為1.5、1.4、1.3、1.2;
(2)上年度研發費用3000萬元(含)以上、2000萬元(含)—3000萬元、1000萬元(含)—2000萬元的企業,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指標修正系數分別為1.5、1.4、1.3。
4.分類排序
根據企業計算得分情況,分規上、規下兩類,并按紡織服裝、日用品、機械電子制造、其他等四大類別進行排序,將每個類別內企業分成A、B1、B2、C、D五檔,以綜合評價得分予以排名。
A類企業:上年度自身納稅300萬元(含)以上,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環境責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未因偷逃稅款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規上企業,不同評價類別企業按綜合評價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選取。
(1)評價類別內排名前70%且上年度自身銷售收入1億元(含)以上的企業;
(2)評價類別內排名前50%且上年度自身銷售收入5000萬元(含)—1億元的企業。
B1類企業:上年度自身畝均稅收達到10萬元(含)以上,且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環境責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的規上企業中,綜合評價得分在評價類別內排名前70%(含)中除去A類以外的企業。
B2類企業:上年度畝均稅收達到10萬元(含)以上,且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環境責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的企業。根據下列條件進行選取。
(1)綜合評價得分在評價類別內排名前95%(含)中除去A、B1類以外的規上企業;
(2)綜合評價得分在評價類別內排名前70%(含)的規下企業。
C類企業:上年度畝均稅收達到10萬元(含)以上未列入A、B1、B2類的企業。
D類企業:上年度畝均稅收10萬元以下的企業。
5.特殊情形
緩評項:
(1)新增工業用地在建項目在用地受讓后4年內暫不評價。
(2)從宗地企業受讓的存量工業用地2年內暫不評價;部分拆建的存量工業用地3年內暫不評價;全拆建的存量工業用地4年內暫不評價。
(3)以上(1)、(2)所述均以自然年度計算,包括受讓、拆建時所在的年度。
(4)經企業自愿向鎮街申請,上述暫不評價的情況可納入評價。
加分項:
(1)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加4分;上年度獲評省級科技型企業,加2分。
(2)上年度完成升規的宗地企業,加4分。
(3)根據上年度規上和規下兩類工業企業節水指標評價結果,對宗地企業予以加扣分,排名前10的加2分,排名第11—20的加1分,排名最后10名的扣1分。
(4)上年度被評為省級節水型企業的,加1分;被評為省級節水標桿企業的,加1.5分;被評為水效領跑者企業的,加2分。上年度同時獲評以上節水載體榮譽的,累計加分不超過2分。
(5)上年度宗地企業自主培養或全職引進省級以上海外引才計劃專家的,每人加2分;自主培養或全職引進其他省級以上人才的,每人加1分;全職引進青年博士的,每人加0.5分;全職培養或全職引進高技能人才的,每人加0.05分,此項最多不超過2分。人才招引工作加分合計最高不超過4分。
(6)宗地內企業數字化改造水平達到2.0的,每家加1分;企業數字化改造達到3.0及以上或當年度企業被評為市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驗收的,每家加2分;當年度企業被評為省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的,每家加3分;當年度企業被評為省級未來工廠、國家級智能工廠的,每家加4分;本項可累計加分,最高不超過5分。
(7)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加2分;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加4分。
(8)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營業收入利潤率高于全省平均值的企業,加2分。
(9)規上制造業人均應付職工薪酬高于全省平均值的企業,加2分。
(10)規上企業新增技能人才(以參保人員為準)的,每人加0.01分,最多不超過2分。
扣分項:
(1)上年度企業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被行政處罰或被下達行政處理決定的,每次扣1分;有住房公積金違法行為拒不整改被依法強制執行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分值不超過2分。
(2)上年度企業緩繳稅款在緩繳到期后應繳未繳的,扣4分。
(3)上年度因違法取水等行為被行政處罰或被下達行政處理決定的,每次扣0.5分,最高不超過1分;分質供水置換率未達到規定要求的,扣1分。
(4)宗地企業因申報租賃企業租賃面積等數據出現錯誤或遺漏的,每家租賃企業扣0.5分,最高扣4分。
提檔項:
(1)總投資5億元以上重大產業項目企業按上年度固定資產投資額排名前10的企業,根據項目實施情況,經經信局認定后評為A類企業。
(2)當年度生產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或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以上的投資企業,根據項目實施情況,經經信局認定后評為C類及以上企業。
(3)獲評省級以上綠色制造體系示范項目(企業)的,原則上不列入C類、D類;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原則上不列入D類。
(4)當年度企業自主培養或全職引進省級以上海外引才計劃專家的,原則上從當年度起三個自然年度內不列入D類。
降檔項:
(1)上年度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不足2.55%、畝均稅收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規上宗地企業(菜籃子工程企業除外)原則上不得評為A類企業;信用等級為E級的企業原則上不得評為A類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支出占營業收入比不足2%的規上宗地企業(菜籃子工程企業除外)原則上不得評為B1類及以上等級,上年度研發費用支出零申報的規上宗地企業原則上不得評為B類以上等級。
(2)八大高耗能行業宗地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超過本市同行業對標能耗水平1倍及以上的,評價等級下降一檔。
否決項:
(1)用地面積15畝(含)以上的宗地內無規上工業企業的,宗地企業直接評為D類;
(2)用地面積10畝(含)—15畝的宗地內無規上工業企業的,宗地企業不得評為C類以上等次。
(3)純出租企業畝均稅收低于全市平均水平的宗地企業不得評為B2類及以上等級(有A類企業、國家高新技術企業以及完成股改的擬上市企業、上市培育企業和新三板掛牌培育企業承租在內的除外)。
(4)上年度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環境責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或因節能減排、涉及偷稅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企業,直接列為D類。
(5)評價年度納稅信用等級評價為C或D級的,不得評為A類或B類企業。
(6)宗地企業或其關聯企業為規上企業的,未達到數字化改造1.0,直接列為D類。
其他:
(1)認定的省市級小微企業園(含籌建期)、省級以上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和科技企業孵化器按照相關政策進行評價,不納入畝產效益綜合評價范圍。
(2)評價過程中,評價對象的提檔、降檔、緩評或否決等情形不受評價結果分類比重影響。
(3)評價過程中特殊情況處置由經信局提出初步建議后報市政府決策。
第二部分 租賃企業評價
(一)參評范圍
全市3畝及以上工業用地中租賃的工業企業(自身有宗地的除外)。3畝以下工業用地中租賃的工業企業,自愿申請的也可參評。
(二)評價指標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評價指標:畝均稅收、畝均工業增加值、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全員勞動生產率、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業增加值。
2.規模以下工業企業評價指標:畝均稅收、畝均銷售收入。
(三)評價辦法
1.指標權重
(1)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畝均稅收占35分、畝均工業增加值占20分、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17分、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占12分、全員勞動生產率占8分、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業增加值占5分、單位知識產權占3分。
(2)規模以下工業企業:畝均稅收占50分、畝均銷售收入占50分。
2.基準值設定
畝均稅收為150元/平米,畝均工業增加值為750元/平米,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為4%,全員勞動生產率為20萬元/人,畝均銷售收入為2000元/平米。
3.得分計算
企業得分為每項指標數據得分之和。單項指標得分=該指標上年度數據÷該指標基準值×權重×修正系數。單項指標最高分不超過該項權重的1.5倍,最低為0分。企業某項指標為負值或空缺的,該項得分為0分。其中,單位能耗工業增加值、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業增加值指標得分按特定方式計算,具體計算辦法詳見附件。
企業綜合評價得分計算公式:企業得分=∑(單項指標)
修正系數標準如下:
(1)上年度工業增加值5億元(含)以上、3億元(含)—5億元、2億元(含)—3億元、1億元(含)—2億元的企業,畝均工業增加值指標修正系數分別為1.5、1.4、1.3、1.2;
(2)上年度研發費用3000萬元(含)以上、2000萬元(含)—3000萬元、1000萬元(含)—2000萬元的企業,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指標修正系數分別為1.5、1.4、1.3。
4.分類排序
根據企業計算得分情況,以綜合評價得分予以排名。分規上、規下兩類,企業評價分成五星、四星、三星、二星、一星五檔。
五星企業:上年度納稅100萬元(含)以上,上年度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環境責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未因偷逃稅款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規上企業,按綜合評價得分從高到低的順序進行選取排名前二十的企業。
四星企業:上年度畝均稅收達到30元/平米(含)以上,且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環境責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的規上企業中,綜合評價得分排名前70%(含)中除去五星以外的企業。
三星企業:上年度畝均稅收達到30元/平米(含)以上,且未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環境責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和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的企業。根據下列條件進行選取。
(1)除去五星、四星以外的規上企業;
(2)綜合評價得分排名前70%(含)的規下企業。
二星企業:上年度畝均稅收達到30元/平米(含)以上未列入五星、四星、三星的企業。
一星企業:上年度畝均稅收30元/平米以下的企業。
5.特殊情形
緩評項:
新注冊不足6個月的租賃企業暫不評價。
加分項:
(1)國家重點扶持高新技術企業,加4分;上年度獲評省級科技型企業,加2分。
(2)上年度完成升規的租賃企業,加4分。
(3)上年度租賃的規上企業自主培養或全職引進省級以上海外引才計劃專家的,每人加2分;自主培養或全職引進其他省級以上人才的,每人加1分;全職引進青年博士的,每人加0.5分;全職培養或全職引進高技能人才的,每人加0.05分,此項最多不超過2分。人才招引工作加分合計最高不超過4分。
(4)企業數字化改造水平達到2.0的,加1分;企業數字化改造達到3.0及以上或當年度企業被評為市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驗收的,加2分;當年度企業被評為省級數字化車間、智能工廠的,加3分;當年度企業被評為省級未來工廠、國家級智能工廠的,加4分;按照就高原則給予加分。
(5)省級專精特新企業,加2分;國家級專精特新“小巨人”企業,加4分。
(6)規模以上工業企業營業收入利潤率高于全省平均值的企業,加2分。
(7)規上制造業人均應付職工薪酬高于全省平均值的企業,加2分。
(8)規模以上工業企業新增技能人才(以參保人員為準)的,每人加0.01分,最多不超過2分。
扣分項:
(1)上年度企業違反住房公積金管理規定被行政處罰或被下達行政處理決定的,每次扣1分;有住房公積金違法行為拒不整改被依法強制執行的,每次扣1分。最高扣分值不超過2分。
(2)上年度企業緩繳稅款在緩繳到期后應繳未繳的,扣4分。
提檔項:
(1)當年度生產設備投資500萬元以上或固定資產投資1000萬以上的投資企業,根據項目實施情況,經經信局認定后評為二星及以上企業。
(2)獲評省級以上綠色制造體系示范項目(企業)的,原則上不列入二星、一星;國家高新技術企業原則上不列入一星。
(3)當年度企業自主培養或全職引進省級以上海外引才計劃專家的,原則上從當年度起三個自然年度內不列入一星。
降檔項:
(1)上年度研發費用占營業收入比重不足2.55%的規上租賃企業原則上不得評為五星企業,信用等級為E級的規上租賃企業原則上不得評為五星企業,上年度研發費用支出占營業收入比不足2%的規上租賃企業原則上不得評為四星及以上等級,上年度研發費用支出零申報的規上租賃企業原則上不得評為三星以上等級。
(2)八大高耗能行業租賃企業單位工業增加值能耗超過本市同行業對標能耗水平1倍及以上的,評價等級下降一檔。
否決項:
(1)上年度發生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重大環境責任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故、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或因節能減排、涉及偷稅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企業,直接列為一星。
(2)評價年度納稅信用等級評價為C或D級的,不得評為五星或四星企業。
(3)租賃企業或其關聯企業為規上企業的,未達到數字化改造1.0,直接評為一星企業。
其他:
(1)評價過程中,評價對象的提檔、降檔、緩評或否決等情形不受評價結果分類比重影響。
(2)評價過程中特殊情況處置由經信局提出初步建議后報市政府決策。
二、落實資源要素優化配置政策
對經綜合評價認定的企業,嚴格落實資源要素優化配置政策。加大對優質企業的幫扶力度,積極引導低效企業轉型提升,打造企業爭創先進的良好氛圍。各職能部門可以按照省政府及其部門的有關規定,制定符合我市實際、有利企業發展的資源要素差別化政策細則。
三、建立評價服務保障機制
畝產效益綜合評價是經濟高質量發展的重要抓手之一,各相關部門要根據各自職責要求,將基礎數據統計、清查作為履行職能的一項重要基礎性工作,按照“誰主管、誰統計、誰負責”的原則加強數據統計、清查、上報等工作,涉及企業加減分、提檔降檔或否決等內容的,由各相關部門分別做好數據整理、匯總和審核工作,建立健全相關制度,確保數據準確性,為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提供可靠依據。經信局要協調、統籌協調推進我市工業企業“畝均論英雄”改革相關工作,負責推進政策指導、方案落實、綜合協調、績效評估等工作,及時完成畝產效益綜合評價工作,為市委市政府精準實施企業服務提供基礎數據。
人力社保局負責提供新增技能人才企業加分清冊。
自規局負責提供企業用地面積清冊和經批準的“退二進三”企業清冊;
稅務局負責提供企業稅收總額、企業上年度銷售收入、企業研發加計扣除數據、納稅信用等級;
供電公司負責提供企業用電數據;
市場發展委負責提供電商等小微企業園清冊;
科技局負責提供高新技術企業、科技型企業、產業創新服務綜合體、科技企業孵化器、民非新型研發機構或宗地企業實際控制的科技服務公司清冊;
水務局負責提供企業節水工作加扣分清冊;
人才辦負責提供省級以上海外引才計劃專家清冊和企業人才工作加分清冊;
住房公積金管理中心負責提供企業公積金工作加扣分清冊;
發改局負責提供信用等級E級企業的清冊;
應急管理局、市場監管局、生態環境分局、人力社保局、稅務局、財政局負責提供安全生產責任事故,食(藥)品安全、特種設備安全、環境污染等重大責任事故,重大群體性勞資糾紛事件,偷稅、騙取財政扶持資金等嚴重違法違規行為受到查處的企業清冊;
各鎮街負責核實并提供轄區內工業用地上宗地企業的占地面積、租賃企業的租賃面積等相關信息,核實并提供轄區內企業關聯、出租和“破墻開店”情況;
經信局負責提供制造業小微企業園、數字化改造企業清冊,并對各部門提供的各項數據指標匯總并按本意見計算企業綜合評價結果,其中單位主要污染物排放工業增加值、噸排污權納稅額指標評價工作由生態環境分局負責;單位知識產權指標評價工作由市場監管局負責;企業節水指標評價工作由水務局負責。
四、其他
(一)相關評價指標計算方法見附件。
(二)關聯企業在本市范圍內擁有多宗工業用地的,其用地及相關數據合并至同一法人進行評價。
(三)本意見自2025年6月12日起施行。
(四)本意見實施后,《義烏市人民政府關于開展工業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深化“畝均論英雄”改革的實施意見》(義政發〔2024〕38號)文件同時廢止。
附件:1.工業企業畝產效益綜合評價相關指標計算方法及說明.docx
義烏市人民政府
2025年4月13日
(此件公開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