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義烏市教育局 | ||
機構負責人 | 徐劍 | ||
辦公地址 | 浙江省義烏市江東中路369號行政二號樓1樓、3樓、9樓 | ||
聯系電話 | 0579-85523456 | ||
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冬令時) 14:00-17:30(夏令時) | ||
郵政編碼 | 322000 | ||
郵箱 | |||
主要職責 | (一)貫徹執行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推進教育系統法制建設。 (二)負責全市教育的統籌規劃,承擔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重大問題調研、政策研究,組織制定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規劃,擬訂全市教育改革和發展政策并組織實施,負責全市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和發布。 (三)負責全市學校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等工作及全市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 (四)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安全穩定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督促教育系統相關主體落實安全生產責任,組織或配合查處學校安全管理方面的失職或違法行為。 (五)統籌管理本部門教育經費。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的方針政策并監督使用情況。負責教育系統內部審計工作。 (六)負責推進基礎教育高質量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全面實施素質教育。 (七)負責職業學校教育教學改革、職業指導工作。統籌繼續教育系統建設。 (八)負責學校的思想政治、德育、體育衛生與藝術教育、勞動教育和國防教育工作。 (九)負責全市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師德師風建設。組織實施教師資格制度,參與學校編制、崗位、工資等政策制定。 (十)負責全市學籍學歷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全市教育方面的國際交流與合作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語言文字規范化建設。 (十三)負責法律規定的有關教育行政的執法工作。 (十四)指導全市教育督導工作,依法組織實施教育督導評估、檢查驗收、質量監測等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貫徹落實黨中央關于加強學校黨建工作和市委關于建設“清廉義烏”的總體要求,履行對學校黨建工作的指導和監督職責,指導督促全市教育系統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提升黨建工作水平。深入推進教育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推進教育數據資源共享,進一步推進減事項、減材料、減環節,堅持以群眾視角設計教育改革方案,明確改革目標,提升教育服務質量和便利化水平。加強對各級各類學校教材的使用管理,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強化教育督導職責,強化民辦教育的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和管理,不斷提升教育質量,促進教育公平,推動教育事業科學發展,確保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貫徹執行到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