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義烏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 | ||
機構負責人 | 虞一青 | ||
辦公地址 | 浙江省義烏市貝村路955號總部經濟園區B7幢23樓 | ||
聯系電話 | 0579-85667007 | ||
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冬令時) 14:00-17:30(夏令時) | ||
郵政編碼 | 322000 | ||
郵箱 | |||
主要職責 | 第一條 根據《中共浙江省委關于深化機構改革的實施意見》《中共浙江省委關于市縣機構改革的總體意見》和省委省政府批準的《義烏市機構改革方案》,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是市政府工作部門,為正科級。 第三條 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辦公室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市委關于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國有資產監管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根據市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履行出資人職責,監管市屬經營性國有資產,負責對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進行監督。 (二)履行國有企業黨建工作的日常管理職責,負責市屬企業黨建工作。 (三)負責指導推進國有企業改革和重組。制定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布局結構整體規劃并組織實施,推動國有經濟布局和結構的戰略性調整。 (四)負責指導國有企業建立現代企業制度。指導國有企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負責市屬企業董事會建設。協助開展市屬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管理工作。 (五)負責建立健全經營者激勵約束機制。負責所監管企業負責人經營業績考核和薪酬水平審核,承擔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監督管理工作。按照有關規定,承擔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六)按照出資人職責,指導督促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有關方針政策及法律、法規、標準等。指導所監管企業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 (七)研究全市國有經濟和所監管企業的經濟運行狀況,指導所監管企業風險管控。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產權界定、產權登記、評估監管、清產核資、統計、綜合評價等基礎管理工作。 (八)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制體系要求,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職能轉變。 1.深入推進國企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更大力度深化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遵循市場經濟和企業發展規律,建立健全國有企業市場化體制機制,最大限度激活國有企業活力和創造力。 2.強化以管資本為主加強國有資產監管職責,按照市場經濟規則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重點管好國有資本布局、規范資本運作、提高資本回報、維護資本安全,建立完善以管資本為主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體制。 3.強化出資人監督職責,堅持出資人管理與監督有機統一,健全監管制度,改進監管方式,嚴格責任追究,加強監管協同、提高監管效能,促進國有企業持續健康發展。 4.全面落實政企分開、政資分開、所有權和經營權分離原則,準確把握國有資產監管機構職責定位,將依法應由企業自主經營決策的事項歸位于企業,將延伸到子企業的管理事項原則上歸位于一級企業,將配合承擔的公共管理職能歸位于相關政府部門和單位。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