機構職能
單位名稱 | 義烏市司法局(義烏市行政復議局、義烏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辦公室) | ||
機構負責人 | 朱金弟 | ||
辦公地址 | 浙江省義烏市香山路391號1樓、3—5樓 | ||
聯系電話 | 0579-85318912 | ||
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冬令時) 2:00-5:30(夏令時) | ||
郵箱 | |||
主要職責 | (一)承擔全面依法治市重大問題的政策研究,協調有關方面提出全面依法治市中長期規劃建議,負責有關重大決策部署督察工作。 (二)負責行政規范性文件、重大行政決策的備案審核工作,指導行政規范性文件清理工作。負責市政府法律顧問工作。 (三)承擔統籌推進法治政府建設的責任。指導督促市政府各級各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相對集中行使行政復議權,負責市政府有關行政復議、行政應訴和行政賠償案件的辦理工作。 (四)承擔統籌規劃法治社會建設的責任。負責擬訂法治宣傳教育規劃,組織實施普法宣傳工作,組織對外法治宣傳。推動人民參與和促進法治建設。指導依法治理和法治創建工作。指導調解工作,負責人民陪審員、人民監督員選任管理工作。指導推進司法所建設。 (五)負責社區矯正監管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做好刑滿釋放人員幫教安置工作。 (六)負責擬訂公共法律服務體系建設規劃并指導實施,統籌和布局城鄉、區域法律服務資源。負責律師、法律援助、司法鑒定、公證和基層法律服務管理工作。 (七)指導監督本系統財務、裝備、設施、場所等保障工作。 (八)規劃、協調、指導法治人才隊伍建設相關工作,負責本系統隊伍建設。 (九)負責統籌推進行政執法協調監督工作,承擔義烏市人民政府行政執法協調監督事務,監督實施行政執法責任制,組織開展行政執法考核評議。推進行政執法監督規范化建設。統籌實施行政執法主體資格確認、行政執法人員資格管理、行政執法行為監督等工作。 (十)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