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義烏市水務局 | ||
辦公地址 | 浙江省義烏市江東中路2號11-12F | ||
聯系電話 | 0579-85214600 | ||
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冬令時) 14:00-17:30(夏令時) | ||
郵政編碼 | 322000 | ||
郵箱 | |||
主要職責 | (一)負責保障水資源的合理開發利用。擬訂水利發展規劃和政策,貫徹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起草有關規范性文件。組織編制全市水資源綜合規劃、重要江河流域綜合規劃、防洪規劃等重大水利規劃。 (二)負責生活、生產經營和生態環境用水的統籌和保障。組織實施最嚴格水資源管理制度,實施水資源的統一監督管理。擬訂全市水中長期供求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取水許可、水資源論證和防洪論證制度,指導開展水資源有償使用工作。指導水利行業供水、農村供水工作。 (三)按規定制定水利工程建設與管理的有關制度并組織實施。負責提出水利固定資產投資規模、方向、具體安排建議并指導實施,提出中央水利資金、省級財政性水利資金和市級水利資金安排建議并負責項目實施的監督管理。 (四)指導水資源保護工作。組織編制并實施水資源保護規劃。指導飲用水水源保護有關工作,指導地下水開發利用和地下水資源管理保護。組織指導地下水超采區綜合治理。 (五)負責節約用水工作。擬訂全市節約用水政策,組織編制節約用水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用水總量控制等管理制度,組織、監督全市節約用水工作,指導和推動節水型社會建設工作。 (六)指導水文工作。負責水文水資源監測、水文站網建設和管理,對江河湖庫和地下水實施監測,發布水文水資源信息、情報預報和全市水資源公報。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資源調查評價和水資源承載能力監測預警工作。指導水利信息化工作。 (七)指導水利設施、水域及其岸線的管理、保護與綜合利用。組織指導水利基礎設施網絡建設。指導重要江河、水庫的治理、開發和保護。指導河湖水生態保護與修復、河湖生態流量水量管理以及河湖水系連通工作。指導黃土丘陵、低丘紅壤治理開發。 (八)指導監督水利工程建設與運行管理。組織提出并協調落實市屬水利工程運行和后續工程建設的有關政策措施,指導監督工程安全運行,組織工程驗收有關工作。按分工負責水利行業生態環境保護工作。組織開展水利建設與運行管理市場的監督管理。 (九)負責水土保持工作。擬訂水土保持規劃并監督實施,組織實施水土流失的綜合防治、監測預報并定期公告。負責建設項目水土保持監督管理工作,指導市重點水土保持建設項目的實施。 (十)指導農村水利工作。組織開展大中型灌排工程建設與改造。指導農村飲水安全工程建設與管理工作,指導節水灌溉有關工作。指導農村水利改革創新和社會化服務體系建設。按規定組織開展水能資源調查評價,指導農村水能資源開發、小水電改造和水電農村電氣化工作。 (十一)負責水行政法律法規規章的組織實施,指導協調水事糾紛的處理。負責水利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指導水庫、水電站大壩、農村水電站、江堤等水利工程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組織實施水利工程建設的監督。 (十二)開展水利科技、教育和對外交流工作。組織水利科學研究、科技推廣及對外交流。組織開展水利行業質量監督工作。監督實施水利行業的技術標準、規程規范、定額。 (十三)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災害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承擔防御洪水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承擔洪泛區、防洪保護區的洪水影響評價工作。組織制定水旱災害防御水利相關政策并監督實施。 (十四)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要求,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管管理工作。 (十五)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六)職能轉變。切實加強水資源合理利用、優化配置和節約保護。堅持節水優先,從增加供給轉向更加重視需求管理,嚴格控制用水總量和提高用水效率。堅持保護優先,加強水資源、水域和水利工程的管理保護,維護河湖健康美麗。堅持統籌兼顧,保障合理用水需求和水資源的可持續利用,為經濟社會發展提供水安全保障。堅持建管并重,加強水利工程管理工作。堅持深入推進簡政放權、放管結合、優化服務改革,推動水利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向縱深發展。推動水利數字化轉型,加快推進水利現代化。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