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義烏市綜合行政執法局(義烏市城市管理局) | ||
機構負責人 | 賈榮文 | ||
辦公地址 | 浙江省義烏市江濱北路281號行政三號樓18、19樓? | ||
聯系電話 | 0579-85570207? | ||
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8:30-11:30 13:30-17:00(冬令時) 14:00-17:30(夏令時) | ||
郵政編碼 | 322000 | ||
郵箱 | |||
主要職責 | 市綜合行政執法局貫徹落實上級黨委、市委關于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決策部署,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綜合行政執法和城市管理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和省關于城市管理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組織擬訂全市城市管理的政策以及相關的發展戰略、中長期規劃、年度計劃并指導實施。 (二)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監督全市綜合行政執法工作,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責和執法資源,完善“部門專業執法+綜合行政執法+聯合執法”的行政執法體系,進一步加強和創新執法監管。推進跨部門跨領域綜合行政執法,優化執法事項。 (三)負責統籌協調、指導監督全市城市管理工作,組織制定管理規范并實施;承擔城市管理的指導、組織、協調和日常城市管理的監督管理和考核職能。 (四)負責全市市容環境衛生管理工作;承擔城市衛生保潔監管、政策標準制定;指導全市環境衛生基礎設施建設和管理工作;參與環境衛生設施設置、驗收和拆除工作。 (五)負責全市城市生活垃圾、餐廚垃圾、建筑垃圾處理和管理工作。 (六)負責城市市容環衛、戶外廣告設置、建筑垃圾、環境衛生作業單位資質審批等城市管理方面行政審批工作。 (七)負責全市數字化城管平臺建設、運行管理、監督考核工作。 (八)牽頭全市城鎮垃圾分類、公廁革命、犬類管理等工作。 (九)在全市范圍內行使下列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1.行使市容環境衛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2.行使城鄉規劃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3.行使城市綠化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4.行使市政公用(含液化石油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5.行使環境保護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關于部分社會生活噪聲、建筑施工噪聲、飲食服務業油煙排放違法行為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6.行使工商行政管理方面的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室外公共場所無照經營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7.行使公安、交通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人行道違法停車和摩托車非法營運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8.行使衛生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對無衛生許可證的飲食攤點行為和室外無證行醫、游醫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9.行使水務漁政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10.行使農業管理(畜牧獸醫行政處罰除外)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11.行使建設管理(企業資質管理、工程質量(安全)、建筑節能、測繪管理行政處罰除外)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十)在佛堂鎮行政區域內,除行使上述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外,還行使以下職責: 1.行使發展改革(物價、糧食)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2.行使經濟發展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3.行使教育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4.行使民政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5.行使勞動保障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6.行使交通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7.行使林業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8.行使文化廣電新聞出版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9.行使安全生產監督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10.行使市場貿易發展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11.行使旅游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12.行使民防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13.行使國土資源管理方面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行政處罰權及與之相關的行政強制、監督檢查權。 (十一)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體系要求,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十二)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十三)職能轉變。 深化綜合行政執法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進一步創新完善事中事后監管,全面推進執法監管“一次到位”。 深化行政執法體制改革,按照減少層次、整合隊伍、提高效率的原則,統籌配置行政處罰職責和執法資源,完善“部門專業執法+綜合行政執法+聯合執法”的行政執法體系,進一步加強和創新執法監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