單位名稱 | 義烏市應急管理局 | ||
機構負責人 | 陳資彩 | ||
辦公地址 | 浙江省義烏市賓王路378號十樓 | ||
聯系電話 | 0579-83822788 | ||
辦公時間 | (法定工作日)上午8:30-11:30 下午1:30-5:00(冬令時) 2:00-5:30(夏令時) | ||
郵政編碼 | 322000 | ||
郵箱 | |||
主要職責 | (一)負責應急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各鎮街各部門應對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和綜合防災減災救災工作。負責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和工礦商貿行業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二)貫徹實施相關法律法規,組織編制市級應急體系建設、安全生產和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擬訂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等相關政策、規范并監督實施。 (三)指導應急預案體系建設,建立完善事故災難和自然災害分級應對制度,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檢查指導各鎮街各部門應急預案的制定和落實,推動應急避難設施建設。 (四)牽頭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系統,負責信息傳輸渠道的規劃和布局,建立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生產安全事故、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 (五)組織指導協調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應急救援,綜合研判突發事件發展態勢并提出應對建議,協助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一般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 (六)統一協調指揮全市各類應急專業隊伍,建立應急協調聯動機制,推進指揮平臺對接,銜接解放軍和武警部隊參與應急救援工作。 (七)統籌全市應急救援力量建設,統籌指導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負責消防、森林火災撲救、抗洪搶險、地震和地質災害救援、生產安全事故救援等專業應急救援力量建設,指導并推動全市社會應急救援力量建設。 (八)按市委市政府要求,組織統籌、協調指揮綜合性應急救援隊伍承擔全市災害事故的應急救援工作;負責監督管理消防工作,指導消防監督、火災預防、火災撲救等工作。 (九)指導協調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負責自然災害綜合監測預警工作,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 (十)組織協調災害救助工作,組織指導災情核查、損失評估、救災捐贈工作。管理、分配中央、省、金華市下撥和市級救災款物并監督使用。 (十一)依法行使安全生產綜合監督管理職權,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各鎮街各部門安全生產工作,組織開展安全生產巡查、考核工作。 (十二)按照分級、屬地原則,依法監督檢查工礦商貿生產經營單位貫徹執行安全生產法律法規情況及其安全生產條件和有關設備(特種設備除外)、材料、勞動防護用品的安全生產管理工作。負責監督管理工礦商貿行業市屬企業安全生產工作。依法組織并指導監督實施安全生產準入制度。負責危險化學品安全監督管理綜合工作和煙花爆竹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配合相關部門監督檢查生產、存儲危險化學品單位在關停或搬遷過程中的危險化學品及儲存設施和生產裝置處置情況。 (十三)依法組織開展生產安全事故調查處理,監督事故責任追究落實情況。組織開展自然災害類突發事件的調查評估工作。 (十四)開展應急管理、安全生產方面的交流與合作,組織參與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等突發事件的跨區域救援工作。 (十五)制定全市應急物資儲備和應急救援裝備規劃并組織實施,會同市商務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建立健全應急物資儲備、信息平臺和調撥制度,在救災時統一調度。 (十六)負責應急管理、安全生產宣傳教育和培訓工作,組織指導協調應急管理、安全生產科學技術研究、推廣應用以及信息化建設工作。 (十七)負責全市地震安全性評價的監督管理工作。 (十八)組織執行國家、省、金華市應對災害指揮部的指示、命令。承擔市應對災害指揮機構日常工作,協調各指揮機構成員單位的相關工作。指導各鎮街對應指揮機構的工作。 (十九)完成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二十)職能轉變。加強、優化、統籌全市應急能力建設,構建統一領導、權責一致、權威高效的應急能力體系和全民防護體系,推動形成統一指揮、專常兼備、反應靈敏、上下聯動、平戰結合的應急管理體制。一是深入推進安全生產領域“最多跑一次”改革。二是堅持以防為主、防抗救結合,堅持常態減災和非常態救災相統一,努力實現從注重災后救助向注重災前預防轉變,從應對單一災種向綜合減災轉變,從減少災害損失向減輕災害風險轉變,提高全市應急管理水平和防災減災救災能力,防范化解較大安全風險。三是堅持以人為本,把確保人民群眾生命安全放在首位,確保受災群眾基本生活,加強應急預案演練,增強全民防災減災意識,提升公眾知識普及和自救互救技能,切實減少人員傷亡和財產損失。四是樹立安全發展理念,堅持生命至上、安全第一,完善安全生產責任制。 (二十一)有關職責分工。 1.與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等部門在自然災害防救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組織編制全市總體應急預案和安全生產類、自然災害類專項預案,綜合協調應急預案銜接工作,組織開展并指導預案演練。按照分級負責的原則,指導自然災害類應急救援;組織協調災害應急救援工作,并按權限做出決定;協助市委、市政府組織開展一般事故和災害應急處置工作。組織編制綜合防災減災規劃,指導協調相關部門森林火災、水旱災害、地震和地質災害等防治工作;會同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市氣象局等有關部門建立統一的應急管理信息平臺,建立綜合監測預警和災情報告制度,健全自然災害信息資源獲取和共享機制,依法統一發布災情。開展多災種和災害鏈綜合監測預警,指導開展自然災害綜合風險評估工作。負責森林火情監測預警綜合性工作,依法發布森林火險、火災信息。 (2)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地質災害、森林火災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組織指導協調和監督地質災害調查評價及隱患的普查、詳查、排查。指導開展群測群防、專業監測和預報預警等工作,指導開展地質災害工程治理工作。承擔地質災害應急救援的技術支撐工作。指導開展森林防火巡護、野外用火管理、防火設施建設等工作。組織指導國有林場開展防火宣傳教育、監測預警和督促檢查等工作。 (3)市水務局負責落實綜合防災減災規劃相關要求,組織編制洪水干旱防治規劃和防護標準并指導實施。承擔水情旱情監測預警工作。組織編制重要江河湖泊和重要水工程的防御洪水抗御旱災調度及應急水量調度方案,按程序報批并組織實施。組織制定水旱災害防御水利相關政策并監督實施。承擔防御洪水、臺風應急搶險的技術支撐工作。承擔重要水工程調度工作。 (4)必要時,市自然資源和規劃局(市林業局)、市水務局等部門可以提請市應急管理局,以市應急指揮機構名義部署相關防治工作。 2.與市商務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在救災物資儲備方面的職責分工。 (1)市應急管理局負責提出市級救災物資的儲備需求,作出動用中央、省、金華市調撥的救災物資和市級救災物資的決策。組織編制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會同市商務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等部門確定年度購置計劃,根據需要下達動用指令。 (2)市商務局(市糧食和物資儲備局)根據市級救災物資儲備規劃、品種目錄和標準、年度購置計劃,負責中央、省、金華市調撥救災物資和市級救災物資的收儲、輪換和日常管理,根據市應急管理局的動用指令按程序負責組織調出。 3.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分工。 市應急管理局履行安全生產綜合監管職責,負責指導協調、監督檢查市政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部門的安全生產工作。負有安全生產監督管理職責的各部門按照“黨政同責、一崗雙責、齊抓共管、失職追責”和“管行業必須管安全,管業務必須管安全,管生產經營必須管安全”的責任制體系要求,依法具體負責本行業領域的安全生產監督管理工作。 4.關于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的職責分工。 市發展和改革局會同市應急管理局按照重要經濟目標建設和管理有關規定,健全完善目錄管理,協調行業主管部門編制重要經濟目標建設防護規劃,履行管理職能。市應急管理局會同市發展和改革局編制重要經濟目標防護目錄,依照規定對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進行監督檢查,指導重要經濟目標單位開展防護專業隊伍建設和訓練演練。 |